第222章 鬧出人命才叫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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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我不要離開家。”林春杏一邊搖頭,躲到了程氏身後。
    一人惡狠狠的說,“早知今日何必當初?離不離開由不得你了。”
    “杏兒也沒做什麽,這不大家都沒事了嘛。”程氏環視一周,最終看向林寄明,“寄明,你倒是說句話啊,杏兒可是你一母同胞的親妹妹!”
    這件事,起因也是因為大房。
    隻要大房不計較,這件事就可以平息了。
    林寄明沒想到,都到這節骨眼兒上了,娘竟然還在一味的偏袒妹妹,都說慣子如殺子,他深知,這樣下去隻會害了她。
    倒不如讓杏兒受點挫折,讓她真正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
    這麽想著,他將腦袋側向一旁,並不打算出麵。
    賀氏卻怒了。
    “什麽叫大家都沒事?我兒媳婦動了胎氣不叫事嗎?一定要鬧出人命才叫有事?”
    緊接著就有人起哄。
    “就是,林春杏這樣的人留在村裏,我們實在是不放心,還請裏正做主,將她趕出杏花村去。”
    林春杏哪裏遇到過這樣的陣仗?
    哪怕幾個月前爬陳大牛的床都沒被人這樣唾棄過。
    迫於眾人的壓力,沈紀之望著程氏歎了口氣。
    “這馬上就是年節了,大家都是鄉裏鄉親的,我站誰都不是,但這事,歸根結底也確實是林春杏有錯,我也不想趕盡殺絕,年前盡快找戶人家將她嫁出去吧,不然嬸子隻能另外給她找個地方生活了。”
    一想到疼了這麽多年的女兒得草草的嫁出去,程氏心下不忍。
    “裏正,這事就不能再通融通融嗎?”
    “念在同村人的情分上,好歹給了嬸子半個多月的時間,你問問大家夥,看他們還願不願意通融。”
    沈紀之說著,指向四周的村民。
    大家紛紛搖頭。
    “不願意,林春杏這種人盡早離開的好,這些年咱們村可沒出過這種醜聞,可別叫她壞了咱們村子的名聲。”
    沈紀之見狀,看向程氏。
    “嬸子也看到了,盡快找媒人去辦吧,不然都不用我動手,村裏人恐怕得聯合起來將人趕出去。”
    林春杏見事情沒了轉圜的餘地,一屁股坐在地上,拉著程氏的裙擺哭了起來。
    “不要,娘,我不要這樣嫁出去。”
    程氏被她哭的頭大,同樣也覺得丟人。
    “早幹嘛去了?現在哭還有什麽用?明天開始,鎮上的事就讓你二嫂去,你給我乖乖在家待著嫁人。”
    轉而往林寄明父女二人的方向瞪了眼,氣呼呼轉身往堂屋去了。
    ……
    知夏眉飛色舞的將新屋發生的事說給趙玉珍聽的時候,逗的她忍俊不禁。
    “所以說啊,人不能幹壞事,遲早是會遭報應的。”
    自從盲袋中獎的人多起來之後,大家奔走相告,布藝鋪子的名氣也越來越響亮,引得不少人前來碰運氣。
    經過林春杏這件事,知夏擔心鋪子裏會有人鬧事,再加上現在每天賣的都挺多,便讓看著豆腐攤的三舅多留意,收攤之後就去鋪子裏守著。
    將小食鋪的豆腐攤交給五福之後,趁白天小食鋪不用騾車的時候,讓林寄明拉上十壇腐乳,載著她和彩雲去了趟縣城。
    想看看縣城這邊會是個什麽行情。
    縣城比溪口鎮要繁華許多。
    剛從城門口進,一眼就望見了三四家酒樓茶館。
    這一年來鎮上的買賣忙的走不開,知夏來縣城的次數並不多,就算來,也是辦完事就趕緊回了溪口鎮,連逛的時候都少。
    她尋思一時半會的也不知道要去哪裏找集市,便順著城門口的酒樓一家一家去問去推銷。
    許是金杯樓在縣城這邊已經將腐乳的名聲打響,讓知夏意外的是,十壇腐乳根本沒費多少功夫就賣出去了。
    眼下時間還早,知夏尋思在縣城逛一逛。
    一上午的時間,幾乎將縣城幾條繁華的街道整個逛了一圈,並摸清了集市的位置。
    中午來不及回家吃飯,便在鎮上麵館對付了一口。
    “爹,咱明天拉三十壇來吧,我感覺賣出去應該沒啥問題。”
    林寄明搖頭。
    “騾車裝不了那麽多,除非跑兩趟。”
    知夏又問,“那兩趟行嗎?”
    林寄明卻有些心疼騾子。
    “還是一趟一趟跑吧,現如今天寒地凍的,這兩天更時不時飄一陣雪,騾子來來去去也遭罪,家裏總共八十壇腐乳,一天二十壇,也就三四天的事。”
    知夏聽他這麽說,尋思騾子也是家裏的一員,這麽大冷的天,確實得悠著點來才行。
    “那行,二十壇就二十壇,一天能賺個十幾兩也很不錯了。”
    她放下筷子。
    “我吃完了,爹慢些吃,我跟彩雲去隔壁買點東西。”
    林寄明尋思就在隔壁,有啥動靜自己能聽到,便也沒阻攔。
    “當心些。”
    “知道了。”
    話音落下,知夏已經領著彩雲離開了麵館。
    麵館隔壁是一家雜貨鋪,她剛才路過的時候,看到雜貨鋪裏鋪著一張黑灰色的皮,像是新收的,雖然不懂是啥皮,但好不容易遇上一張,自然是不能錯過。
    知夏來到雜貨鋪環視一圈,目光最終落在那張皮上。
    “掌櫃的,這是什麽皮?”
    掌櫃目光順著她望著的方向看去,“這是野豬皮,剛到的新貨,姑娘可是感興趣?”
    知夏順著他的話問了句。
    “咋賣的?”
    掌櫃笑望著她,“這張野豬皮剝的還算完整,得一百八十文了。”
    知夏琢磨著。
    一張野豬皮能賣到一百八十文,那之前陳不凡和沈甫安抓的那隻鹿,雖然沒有鹿角,鹿皮肯定比野豬皮更貴啊。
    可惜她那時候還沒想到後麵會想要賣包,不然就叫李萬福給她將皮留下了。
    轉念一想,倒是又得到了啟發。
    要說哪裏的皮最多,其一是屠宰場,其二便是酒樓了。
    屠宰場大多是豬皮,都是會連著肉一起賣的,基本就不必考慮了,但酒樓不同,外頭送來的野味,很多都是直接剝皮烹飪的。
    既然如此,等回到溪口鎮,她不如跟鎮上幾家酒樓打聲招呼,回收剝掉的動物皮。
    這張野豬皮也是今天早上一個獵戶送來的,上邊還帶著血呢,掌櫃尋思如今天寒地凍的,街上人少,鋪子裏又沒開過張,就沒給開多高的價。
    見知夏半天沒說話,原本還以為她就隻是好奇問問不會買呢,沒想到這小姑娘直接開口。
    “這張皮我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