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真的沒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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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懷疑我的丈夫不是本人。
    我是說有人冒充了他。
    而冒充他的東西很可能不是人。
    我知道現在21世紀沒有人相信這些靈異神怪了,但是我沒有瘋,真的。
    當然除了我之外,其他人都認為我瘋了。
    “阿臻……你最近有去趙醫生那裏拿藥嗎?哦,媽媽不是那個意思……媽媽隻是很久沒陪伴你了,要不媽媽陪你去……”母親盡量委婉溫柔地勸我,臉上滿是小心翼翼生怕刺激到我一點。
    你看吧我就說,在把我的猜測告訴母親之後,哪怕我的親生母親也不相信我,她認為我的病犯了。
    “媽……我覺得弟弟的病好像嚴重了好多,剛才他的眼神好渙散……”
    在我氣憤地把門摔上離開母親家時,我聽到嫂子這樣和媽媽說。
    好吧,剛才我是說了一點謊,實際上我有一點精神疾病,但是很輕,就一點精神分裂。
    我為了我的愛人每天堅持吃藥,已經好的差不多了,連趙醫生都說我很快就可以和正常人一樣了,所以絕對不是精神分裂的問題。
    就是我最嚴重的時候也沒有覺得溫明承不是人啊!
    他是我愛了十幾年的人,從少年的青梅竹馬到結婚,我數次精神分裂和抑鬱症想要結束生命都是被他救下的,我懷疑自己也不可能懷疑他啊!
    現在每天出入我家,自稱我丈夫的“溫明承”根本不是真的溫明承,雖然他們長相一樣、身材一樣、性格一樣、習慣一樣,就連在床上……該死,說不清了。
    但是請相信我!!
    “我不信。”男人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鏡,嚴厲地目光把我從上到下掃射了一遍。
    我仿佛一個小學生一樣條件反射地坐直了身體,聽了這話我立馬反駁:“你憑什麽不信?我說的都是真的,他真的不是他,你不知道我每天看到他都心裏發慌,明承不知道是不是已經被他害了……”
    趙醫生抬手打斷我,隨後他深沉地歎了口氣,兩指在眉心捏了捏,這個角度我能看到他眼角的皺紋。
    他才三十出頭,接診我這些年老了很多,我大概真的讓他憂心了。
    我忽然失去了說話的力氣,但是不被信任的痛苦仍然灼燒著我,我的手無力地垂在膝蓋上,“但是我真的沒有騙你們……”
    “我相信你。”
    我的眼睛一亮,倏的抬起頭來,仿佛看到了希望,可惜趙醫生下一句話就又給我潑了一盆冷水。
    “但是你這段時間吃藥了嗎?”
    “我……”
    我腦子一懵,心虛地再次低下頭。
    答案已經很明顯了。
    趙醫生足足一分鍾沒有說話,他的下顎緊繃,看起來很生氣,隨後他粗魯地起身從後麵的藥櫃拿出幾盒藥又倒了一杯水,沉著聲說:“你覺得我可以相信你嗎?”
    趙醫生是明承給我找的私人醫生,這些年來他為了治療我連辦公室都時刻備著藥物,還會算著我吃完的時間,有時候半夜了也會去敲我家房門給我送藥。
    我好久沒有吃藥了,我對不起他的苦心。
    但是不是我故意不吃的。
    實在是我沒有心思。
    就是說誰發現了自己老公換人了不會害怕啊?!
    每天和你睡一張床的都不知道是什麽東西,就問你怕不怕?!
    正常人都要嚇瘋了好嗎?更何況我還有點精神疾病,當然就一丟丟。
    可惜趙醫生也不相信我了,我把藥拿過來含在口中,仰頭張開口喝他喂給我的水,把藥吞了下去。
    因為我不好好吃藥,這世界上最相信我的兩人也不信我了。
    我還能對誰說呢?沒有人信我了,報警說我的新婚丈夫被鬼冒充了嗎?
    警察也會覺得我有病,然後把我溫柔地送回那東西的身邊,我雖然有病但是我不傻。
    我隻能回家。
    但是我又不敢回家,至少不能在工作日的下午5:25之前回家……
    *
    幾天前。
    裕華城臨海,初夏的時候海風溫涼潮濕,上午早霧散去以後,花草的味道隨著風溫柔地進入室內,清香沁脾。
    這樣的季節太適合睡懶覺了,我睡到上午九點多才起床,因為睡得好,身體都仿佛輕盈了很多。
    像現在大多是青年一樣,手機是我最好的朋友,醒來以後第一件事就是查看手機消息。
    “驚!知名導演出軌幹兒子!”
    “害怕!新型豬瘟正在美國蔓延!”
    “驚!特大交通事故,交警提醒您……”
    我麵無表情地把這些震驚體都刪掉,點進聊天軟件。
    明承:早餐在廚房,一定要熱了再吃,你腸胃不好不要喝牛奶,不舒服要給我打電話,房門記得上鎖……
    我看了下時間,七點三十五。
    那個時間我還在睡,但是明承已經親自給我做好了早餐準備出門了。
    溫明承,我的初戀,我的愛人,我的新婚丈夫。
    他美貌高大,出身高貴,並且永遠溫柔,對我無微不至,無論我多麽嬌氣任性又多麽脆弱不健康,他都溫情如初。
    我從未在他的身上看到負麵情緒,他對我好像有用不完的耐心和愛,從小學到中學到大學到相愛結婚。
    我享受他的愛,我也愛他。
    我要永遠和他在一起。
    我快樂的幻想著,這個時候,手機忽然咯噔了一下。
    明儀:畫展定在下個月了,你確定能在我哥生日之前辦起來?你還有多少畫沒完成?
    是溫明儀,明承的妹妹,我的小姑子,我們三個一起念的書,小時候我常常欺負她,誰知長大後她成了體育生,還是練拳擊的,力氣比我一個病弱的男人都大,真是風水輪流轉……
    明儀:喂,看到回話,你小子不會還沒起床吧?
    我連忙回複她:起了起了,正在畫呢,保證能完成,也就……也就剩下兩幅就完成了。
    明儀:隻有兩幅了?算你小子識相。
    笑死,剩下二十不止。
    但是我敢這麽跟練拳擊的女人撒謊,就是因為我絲毫不慌。
    因為剩下的是我要留到最後去認真畫的,也是我最愛的最擅長的明承的畫像。
    他的身軀他的臉在我的腦海中深刻無比,自然成像,我不需要他站著做我的模特也可以畫出。
    實際上我一直在畫他,從少年時,站在操場上的他,在音樂教室拉大提琴的他,教室裏撐在臉偷偷假寐的他,畢業晚會上的他。
    每一個都光芒燦爛,美麗迷人。
    青春期的時候,別的男生都在討論那個女生最漂亮,而我在本子上偷偷畫他。
    他的形象印在我的腦海中,描繪在紙上,藏在我的心裏。
    直到後來高中畢業後的暑假,他在我家玩,無意中翻出了我的心思。
    溫明承的畫像散落一地,我站在門口窘迫地說不出話,眼淚幾乎瞬間掉了出來,我從來不哭,都不知道自己可以哭得這麽快。
    而他直直地看著我。
    少年眸光灼熱逼人,好像能把我的靈魂扒出來看,他來到我身邊,一隻手還拿著我畫的那些畫。
    他很受歡迎,很多人喜歡他,學校的女生幾乎都給他送過情書……我,我一個同性,無地自容。
    但下一刻他抱住我,嘴唇印在我的唇上。
    “放心喜歡我吧阿臻,我也喜歡你……”
    我驚訝不已。
    現在我也驚訝不已。
    因為我打開門的時候,發現本該上班了的明承居然在客廳。
    他身上還穿著西裝,腳上是啞光的皮鞋,左手手腕上帶著我給他選購的藍寶石勞力士趁得膚色雪白,右手拎著男款手提包,我知道裏麵是他的筆記本電腦和鋼筆,英俊的側臉能看到高挑的鼻梁,肌膚冷白,仿佛白玉雕像。
    他就這麽站在客廳正中央,一動不動。
    我癡呆了十幾秒,視線在牆上的鍾表和我的手機屏幕上看了好幾遍。
    九點五十九分。
    “叮叮叮——十點到了,大哥起床吧,別真畫完了。”
    我的鬧鍾忽然響起來了,嚇了我一跳。
    很好現在十點了,平常明承不到八點就去上班了。
    而現在他像個木偶一樣一動不動。
    好在鬧鍾的聲音似乎驚擾到了他,我看到他的身形頓了一下,緩慢地轉過身來。
    明承是長得很好看的,哪怕相處了十多年,我也時常為他的外貌驚豔失神。
    男人站在客廳中央,眉目深邃,鼻梁挺拔,唇角帶著自然的微微上挑,不笑也笑三分,發如墨膚如雪,外麵此時正是花團錦簇的時候,但小庭院一院子的春光卻都被他比了下去。
    他直直的看著我,半晌才叫我的名字,不認我了似的還矯情地帶了個疑問的尾音,“阿臻?”
    我當時沒覺得他的語氣有什麽,隻覺得他眼神怪異,仿佛有暗光流動,尖銳而晦暗不明,像深林野獸,我一接觸到就頭皮一麻,脊背發涼。
    後來我才意識到那是我作為生物的求生本能,但是當時我隻覺得他是溫明承所以沒放在心上,還愚蠢地以為冷風吹了我。
    “明承?”我走到他身邊,抬手很親密地捧他俊美的臉,“你怎麽沒去上班?現在十點了?你幹嘛穿著衣服站在客廳?”
    他似乎被我的三連問問住了,垂眸看著我的眼睛微微動了一下,隨後他把手提包扔到沙發上,環抱住我的腰把臉埋在了我的脖子裏。
    我看不到他的眼睛了。
    “我今天上午不想上班了,我給你做飯好嗎?你早上有吃的嗎?”他的手很大,在我的背上摩挲,我感覺到他的指尖冰涼,指腹和指甲輕輕地在我的皮肉上滑動。
    我沒由來地覺得很不舒服,他摸過的地方起了一片雞皮疙瘩。
    但他是溫明承啊!摸摸我算什麽?再親密的事我們也做過。
    我把心裏升起的異樣感打散,笑著反手抱住他,“你不是給我烤了香蕉片嗎?我當然有吃的。”
    在我背上摩挲的手忽然一頓。
    但隻是一秒就恢複自然,溫明承聲音仍然溫啞迷人:“是啊,我剛剛忘記了……”
    我卻笑不出來了。
    我不知道出於什麽心思,將三明治說成香蕉片,但是他沒有聽出來……
    上午十一點,溫明承在廚房燉湯。
    土雞湯香醇中帶著甜,從廚房飄在我的鼻端勾引我。
    他還是喜歡清水燉雞,還是喜歡烤的蝦仁,烤麵包的時候也把最酥脆的地方先掰下來給我吃,還是挽起左邊袖子,不挽右邊袖子。
    也還是習慣在飯前先看著我喝一碗湯。
    我低頭慢悠悠地喝完他喂過來的一碗雞湯,他最喜歡這樣拿著湯碗或者水杯親手喂我喝。
    果然是明承,我剛剛居然有一瞬間覺得他奇怪,我真是太奇怪了,難道我的病又犯了?
    實際上我的腦子裏還在回顧剛才香蕉片和三明治的事,但是我做下的結論是:
    吃完飯一定要吃治療我精神病的藥。
    抱著這樣的心思,我吃飯都比平常快了,不到十分鍾就吃完半碗飯,還吃了好多口菜,我身體很差,又常年吃藥,平常實際上沒什麽胃口。
    但吃著吃著我發現明承今天似乎更沒有胃口,他的筷子在米飯上移動了沒幾次,這十分鍾似乎隻吃了兩口米飯,而且吃下去的時候臉色明顯不是很好,側臉緊繃,修長的眉頭微微蹙著,甚至嘴唇微微發紫,喘不過氣來似的。
    他這個樣子有點慘,讓我想到了電視中噎住的小孩,還有那個……水母立克法?呃,海姆立克法?
    我的天!
    我騰的一下站起來,“明承,你是不是沒事吧?你是不是憋氣啊?你……哎?幹嘛還穿著西裝啊,領帶還這麽緊,趕緊脫了……”
    我是個急性子,做起事來手比腦子還快,見我最愛的明承不舒服更是忍不了一秒,火急火燎地就去扒他的西裝領帶。
    領帶係在襯衫領子外麵,我動作難免將他的領子也揭開一些。
    ……
    …………
    一秒,兩秒,十幾秒鍾過去。
    我呆在原地,愣愣地看著自己的手。
    白皙的手上沾滿已經烏黑的血,溫明承的襯衫下的脖子上一條猙獰的傷口正汩汩流血,在我掀開他的襯衫領口的一瞬間,鮮紅的血激射而出。
    仿佛噴泉一樣,我腦子裏懵懵地想。
    鮮血衝破烏黑的舊血漿,肉眼可見的速度蔓延他的半個身子,血流從他深色的西裝褲低下去,染紅了暖色的地毯。
    而溫明承居然很淡然地坐著,一雙手伸向噴泉一樣的脖子,優雅地給自己係領帶,他的聲音從他破了口子的喉嚨溢出,每說一個字血就噴出一股,“你剛剛弄痛我了,阿臻。”
    他甚至還是溫和的,帶著撒嬌意味的語氣。
    轉過頭來看我的眼睛長睫濃密。
    底下的眼球沒有黑眼珠。
    我聽到自己發出此生最尖銳的驚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