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離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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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念儀和阿文的離婚案開庭。
    禹之琪陪周念儀一起去的。
    雙方都請了律師。
    周念儀主張離婚,理由是感情破裂,並且出示了阿文跟諸多女人糾纏不清的證據。
    阿文早就說過不會低三下四求周念儀,要給周念儀好看,所以同意離婚。
    這樁看起來雙方都同意的離婚案,一度讓人覺得,是不是不必走法律程序?民政局協議離婚也可以?
    但兩人爭論的焦點,卻在財產分配和孩子的撫養權上。
    阿文要孩子。
    這是周念儀沒有想到的。
    他這個人冷情冷意,對孩子從來沒有陪伴,“爸爸”這兩個字,對於陸陸來說,隻是一個遙遠的稱呼而已。
    阿文律師以周念儀多年沒有工作,作為家庭主婦,沒有能力撫養孩子為由,力爭撫養權。
    但是,周念儀沒想到,不代表她沒做準備。
    律師把她婚後這幾年,孩子是她一手帶大,阿文從來不曾陪伴的證據提交給法庭,尤其,周念儀是有聊天記錄的,每次在孩子生病,她請阿文回來看看,阿文都不回或者拒絕的聊天記錄呈給法庭。
    而最重要的一個證據是,阿文曾經在醫院治療某X病的病曆,提交了上去,以此證明阿文私生活混亂,且攜帶傳染病,不適合養孩子。
    阿文差點在法庭暴怒。
    為此,雙方律師還吵了個天翻地覆,阿文的律師認為這是個人隱私,對方侵權,這個病例不能作為證據。
    周念儀律師雙手一攤,保持沉默。意思是:我承認我的委托人侵權,那又怎樣?得過病是事實,反正我捅出來了。
    阿文在暴怒之下,決定不慣著周念儀一點!
    不就是兒子嘛,要多少有多少!現在駱雨程肚子裏就還揣著一個!
    於是,在財產問題上,再度出現爭議。
    阿文沒有財產。
    他的房子是婚前買的,是婚前財產,車倒是好幾輛,無所謂,車給周念儀就是了,也不是什麽值錢的東西。
    現金,接近零,反而有負債。
    總歸是將財產轉移和藏匿玩得明明白白。
    周念儀隻想速戰速決,一次就把婚離了,所以,律師在告知她阿文可能財產轉移的時候,周念儀就有心理準備,這個婚,可能離下來自己體無完膚,並且得不到阿文多少東西。
    所以隻讓律師盡可能地能追蹤到部分財產。
    律師申請了查阿文的流水。
    阿文這個人,陰險狡詐,不信任任何人。
    周念儀是他妻子,他從結婚起就開始防著她,除了家用和還信用卡,沒有給她任何多餘的錢,她更搞不清他到底有多少錢。
    年月久遠的,不管是投資還是贈予父母或者其他轉移方式,現在查起來都費時費力,隻有近年的,能查到一些,而流水裏,最明顯的轉移部分,就是給駱雨程買的房子、包包和現金花銷。
    所以,首先追回駱雨程這部分明顯的夫妻共同財產。
    阿文的律師,盡職盡責,想要為阿文辯護,但阿文忽然想到一件事,他的流水其實有可能經不起查,如果真的較真,也怕查出別的來,那可就要進局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