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章 改名的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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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知微看到的那個熟悉的身影,確實是一個老熟人——就是她曾經在秀水村,有過幾麵之緣的李麗。
    隻不過現在,李麗已經不叫這個名字了。她叫張芳霞。
    回憶起那天,李麗還是會做噩夢。
    警車開進秀水村的時候,正是下午兩點多。整個村子像炸了鍋一樣,男女老少都湧到村口看熱鬧。
    兩個穿製服的公安,一左一右架著她,從家裏走出來。
    那條從李家到村口警車的路,她平時閉著眼睛走,不過五分鍾 。但那天,她覺得自己仿佛走了一輩子那麽長。
    村裏人站在路兩邊,竊竊私語,指指點點。
    “看,就是她!李家那個閨女!”
    “嘖嘖,看著平時挺文靜的一個姑娘,是做了什麽見不得人的事啊?”
    “年紀輕輕的不學好,真是丟死人了!”
    她想辯解,想喊冤,但嗓子像被什麽堵住了,一個字都說不出來。
    她隻能低著頭,任由那些目光像刀子一樣刺在身上。
    在派出所關了三天,問了無數遍話,最後還是放她回來了。
    可是放她回來又怎麽樣呢?
    她的名聲,已經徹底毀了。
    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裏。這種事情傳得飛快。
    李麗自然不會說出真正的原因——她怎麽敢說是因為她攛掇周母買藥害周譯?但村子裏的猜測更可怕。
    有人說,她是在供銷社裏手腳不幹淨,跟主任搞不正當的男女關係,被主任家的老婆給舉報了。
    有人說,她偷了供銷社的錢,被人當場抓了現行。
    還有人說得更難聽,說她跟外村的男人勾三搭四,敗壞村裏的風氣 。
    流言越傳越離譜,話也越說越難聽。十裏八鄉的,這些話都傳遍了。
    李麗去鎮上買東西,都能清楚地感覺到,別人投向她的那種異樣的眼光。有一個平時跟她關係最好的姐妹在路上見了她,都遠遠地就繞著道走,生怕跟她扯上一點關係。
    後來,周母被關了半年後放了出來,李麗天真地以為這件事總算是可以過去了 。
    可沒過多久,周母又被公安給帶走了。而緊接著,她在供銷社的那份工作也沒了 。
    那份工作,是她父親托了無數關係,才好不容易給她弄到手的。在那個年代的農村,能在供銷社當一名售貨員,那可是端上了鐵飯碗,是多少人都眼紅的體麵的工作。
    可現在,說沒就沒了。
    李麗回到家,抱著母親哭了一整夜。母親也跟著她哭,邊哭邊打她:“你到底是造了什麽孽啊!好好的工作,怎麽說沒就沒了!你到底在外麵幹了什麽見不得人的事?你說啊!”
    李麗能說什麽呢?她什麽都說不出口。
    沒了工作,之前那些踏破了她家門檻的媒人,也都不再來了。那些原本對她有意思的小夥子,現在見了她,都低著頭匆匆走過。
    有一家,本來彩禮都談得差不多了,男方的家長一聽說她被公安帶走過,當天就托人上門,把親給退了。
    李麗的母親,急得天天在家裏抹眼淚:“這可怎麽辦啊?姑娘家的名聲都毀了,以後還怎麽嫁人啊?”
    村裏的閑言碎語更加肆無忌憚了。李麗每天躲在家裏不敢出門。偶爾出去打水,都能聽到背後的議論聲。
    有一天,她去村頭的井邊打水,碰到幾個平時一起長大的姑娘。
    “喲,李麗啊,”其中一個陰陽怪氣地說,“聽說你現在閑在家裏啊?也好,省得出去丟人現眼。”
    另一個接話:“就是,也不知道幹了什麽缺德事,連供銷社的工作都丟了。”
    李麗咬著牙,一聲不吭地打完水,提著水桶往回走。
    身後傳來刺耳的笑聲。
    那段時間,李麗覺得自己快要瘋了。她恨,恨周譯,恨周母,也恨這個小小的村子,恨那些落井下石的人。
    就在她快要絕望的時候,她從自己的堂姐,也就是周譯的大嫂那裏,聽到了一個讓她震驚不已的消息——周譯,根本就不是周家親生的孩子!還聽說,他的親生父母是北京城裏了不得的大人物!
    李麗聽完,整個人都僵在了原地。她突然明白了一切。
    她明白,自己的工作為什麽會丟得那麽不明不白,為什麽連一個像樣的理由都不給她。
    李麗心裏的害怕像潮水一樣湧上來。
    她想起自己攛掇周母買藥的事。周母被抓之前,肯定把所有事情都說了。周譯一定知道是她在背後推波助瀾。
    他會報複她嗎?
    他已經讓她丟了工作,接下來呢?
    李麗越想越怕,晚上連覺都睡不好。她總覺得有人在盯著她,監視她。
    她不能再在這裏待下去了。
    周譯能在深圳發家,那說明深圳一定是個能掙大錢的地方。既然別人可以,那她為什麽不可以?
    但她也不傻。她知道如果自己還用“李麗”這個真名,萬一周譯真的要找她算賬,那也太容易了。
    所以在離開前,李麗做了一個決定——改名。她翻出家裏的戶口本,看著上麵“李麗”那兩個如今已經和“恥辱”劃上等號的字,心裏五味雜陳。
    她給自己,起了一個全新的名字——張芳霞。張,是她母親的姓。芳霞,是她自己想的,聽起來比“李麗”要文雅許多。
    她沒有告訴任何人自己要去哪裏,隻跟母親說是去廣東打工,讓母親不要擔心。
    她到廣東的第一站,是一個叫清遠的小城市。在一家小旅館裏,她找了個最便宜的房間,五塊錢一晚。房間又小又暗,牆上還長著大片的黴斑,但她已經顧不上那麽多了。
    第二天一早,她就開始了漫無目的的找工作之旅。她去了好幾家工廠,都被拒絕了。要麽,是嫌她一個外地姑娘沒有經驗。要麽,就是嫌她沒有本地人作擔保。
    一個星期後,她終於在一家小賓館裏找到了一份工作——做服務員,包吃住,一個月工資二十塊錢。
    工資很低,但張芳霞還是答應了。她身上的錢已經快要花光了,不能再挑剔了。
    在那家賓館,她一幹就是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