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第 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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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上地鐵,夏淩霄從包裏拿出手機,給明璽發了一條微信:我還有二十分鍾到家[愉快]
明璽回複的倒是很快:哦
哦什麽哦,狗人,真是欠修理。
夏淩霄退出微信界麵,點開抖音,打算刷刷短視頻打發時間,甫一進入就看到了高中同學發布的流浪狗救助。一窩剛出生不久中華田園犬,狗媽媽不知所蹤,隻剩狗寶寶們在橋洞底下抱作一團,哼哼唧唧很哀戚地叫喚,於是好心的同學把它們裝進紙箱裏,送去醫院檢查,又帶回家喂奶。
短短一個視頻,僅三分鍾的時間,小狗寶寶們已經在人工喂養下長大許多,身體圓圓胖胖,四條小短腿,走起路來屁股一扭一扭,樣子十分可愛。
夏淩霄點了讚,想了一下,又打開微信,搜索同學的名字,發消息過去:嗨嘍,你還是原來的地址嗎?
季時森:流浪狗太多,現在搬去郊區了,怎麽,社會愛心人士又要發來讚助了嗎?
夏淩霄:[嗯嗯jpg.]
夏淩霄:新地址發我!
季時森很快發來新地址,緊接著又發來一條小狗寶寶們的視頻。
季時森:這是社會愛心人士的專屬福利,小狗日報,退訂請回複TD
夏淩霄: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愛看多發!
夏淩霄:我要下地鐵了,改天聊!
季時森:好,改天聊。
地鐵到站,夏淩霄一邊哼著歌往外走,一邊在手機上挑選狗糧奶粉和各種小狗常用的藥品,刷卡出站,看著一眾人都擠在地鐵口,才驚覺原本晴朗朗的天竟然下起了過雲雨。這種雨隨雲至,雲過雨停的陣雨在夏天很常見,眾人都不是很急著出去,三三兩兩的站在地鐵口等著雨停。
雖然小區正門離地鐵口隻有一百米,但這會雨勢不小,夏淩霄也不打算冒雨回去。她低頭看了眼腳上的白襪子和洞洞鞋,猶豫要不要把襪子脫下來裝到包裏,免得待會不小心被地上的雨水浸濕。
“a~dou”“a~dou”
手機接連響起特殊的提示音,是明璽用她手機設置的老公專屬提示音。
明璽:二十分鍾了
明璽:加餐落湯雞?
夏淩霄笑了一聲,鏗鏘有力的敲擊屏幕:你覺得你很幽默嗎
明璽:我很餓,所以你還要多久?
夏淩霄拍了張地鐵口的照片發過去。
雨水淅淅瀝瀝,勢頭比剛才弱了許多,可看上去沒有絲毫要停的意思,有人等不及,一鼓作氣跑出去。夏淩霄有點猶豫,她昨晚剛洗的頭,後天有拍攝計劃,明晚還得洗頭,如果今天淋了雨,那今晚也得洗頭,這樣一來豈不是要連著洗三天?
哎,算了。
在好友群裏閑談幾句,又百無聊賴的巡視起朋友圈,夏淩霄正忙於點讚評論的社交大業之際,忽然在一片嘈雜中聽到有人叫她的名字。
“夏淩霄!”
抬頭看去,果然是明璽。他個子高,腿很長,肩膀寬且平直,是天生的衣服架子,即便穿著夏季柔軟又寬鬆的家居服,也像是在拍攝某種帶有潮濕氣的日雜風海報。
夏淩霄彎起嘴角,踩著水花三兩步跑到他的傘下:“你怎麽來接我?”
一手舉著傘,一手向上提了下醫用口罩,明璽垂眼看她:“不是你叫我來接你的。”
“我?什麽時候?”
“那你給我發那張照片是什麽意思?”
“告訴你我在等雨停啊。”
“嗬嗬。”
明璽刻意地冷笑了一聲:“我要不來接你,你又有話說。”
夏淩霄很冤枉,她這次明明就沒有耍什麽陰謀詭計,畢竟明璽都還不認路……欸,明璽還不認路啊。
“所以你是怎麽找來的?”
“高德搜一下地鐵口,最近的不就是了,你又不是二百五,總不可能從馬路對麵的C口出來。”
“這樣子哦。”
夏淩霄的語氣好奇怪。雖然沒做什麽虧心事,但明璽還是莫名其妙的有些臉熱。
幸好出門的時候想起來戴口罩……
“不過還是要謝謝你來接我。”夏淩霄不打一聲招呼地靠攏過來,胳膊緊挨著他,笑的像一隻小海狸:“要不然我還要等好久,餓都餓死了。”
“……那你走快點。”
“走不快了,我好累。”
明璽看了眼她身後的黑色書包,伸手扯了扯:“負重前進,難怪走這麽慢。”
“啊,還有包,我都忘了。”夏淩霄說完便腳步一停,眉頭蹙起,隨即摘下書包一把塞到他懷裏,有點氣鼓鼓地說:“你就不能幫我拿一下嗎,怎麽一點紳士風度都沒有。”
“紳士?在哪?我憑什麽要幫你拿。”
“憑我在外邊辛苦工作,你在家裏,你今天上午在家都做什麽了?”
明璽將包帶搭在肩上,麵無表情地說:“摳腳。”
摳腳,飯圈用語,指明星沒有公開工作行程或處於事業空窗期的狀態。這是夏淩霄打死都沒想到的回答,忍不住笑出聲:“你接受新鮮事物的速度還挺快。”
“還行吧。”
“那死裝的意思你也知道嘍?”
“哼。”
明璽沒什麽好臉色。他知道夏淩霄不可能憑空提起“死裝”,一定是又在心裏這樣評價他,才想起來自己昨天已經口頭上評價過。真是沒心沒肺的公主病,虧他準備好了飯菜,還特意到地鐵口接她,給她打傘,替她拎包……
明璽確認十年後的夏淩霄公主病更嚴重了。
她似乎認定身後有個隨時給她收拾爛攤子的仆人,回到家那雙沾滿雨水的鞋子就隨便亂脫,一隻扣在地板上,一隻差點飛出玄關,而她頭也不回地跑進去,對著餐桌上的西紅柿炒蛋極盡讚歎:“哇,好香啊。”
明星很想就這樣放著不管,可那對勞燕分飛的苦命的洞洞鞋實在刺到了他的眼睛。
是他活該,誰讓他和夏淩霄結婚。
把書包擱到櫃子上,明璽俯身撿起那雙洞洞鞋,放到落塵區外側的鞋櫃旁擺正,隨後又從收納籃裏找到酒精噴霧和紙巾,仔細清理掉地板上那一小灘濕潤的雨水。
而他給夏淩霄收拾爛攤子之際,夏淩霄正托著相機給那盤西紅柿炒蛋拍證件照。
“你這會又不餓了。”
“先留個念嘛,在我看來這可是真正意義上的你人生中第一次下廚。”夏淩霄說:“我們倆剛談戀愛那會你說人生第一次下廚做飯,老天,上來就是滿漢全席,水平高的簡直不要太誇張,我一直懷疑你是偷偷練習過,果然,這才是正常水平嘛。”
“喂。”明璽有點不爽:“我隻是懶得做,你……”
明璽止住聲。
他沒想到夏淩霄的鏡頭會忽然移向他。
“幹什麽。”
“拍照留念呀,你要不要笑一下?”
明璽笑不出來。他的臉部肌肉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緊繃過,身體的所有感官似乎都被無限放大,一切微小的細節都在此刻迸發出強烈的存在感。
嘴唇幹澀,頭發淩亂,因昨晚睡眠不足而幹澀泛紅的雙眼,還有眼下難以忽視的青黑。
明璽出於本能地側過身:“你無不無聊。”
“怎麽啦,很帥啊,三百六十度無死角的帥,隨便一拍就是廣告大片。”
“這還用你說。”
明璽一直都很清楚自己外貌上的優勢,畢竟他從小就是一個人見人誇的漂亮小孩,大概從上初中起,明璽就經常能在桌堂書包或課本裏翻出染著香氣的情書,課間也總有其他年級的女生專門跑來給他送零食和飲料,還有外校的學生趕在放學那幾分鍾特意來看他,又或是輾轉要到他的手機號,每天發短信分享自己的日常。
可是……他還是第一次從夏淩霄嘴巴裏聽到這樣的誇讚。
有點怪,像在裝滿雪碧的玻璃杯子裏丟幾顆泡騰片。
“明璽。”
明璽下意識轉過頭,聽到她按下快門的聲音。這麽倉促,五官一定都糊掉了,果然她就是想拍他的醜照。
可夏淩霄卻在這之後很滿意地看著相機裏的他:“哇,這張拍的好好欸,剛剛在地鐵口我就想給你拍一個這種膠片感的照片了。”
夏淩霄喜歡,他的照片。
明璽感覺很不自在,他不知道該說什麽好了,也許現在應該做些什麽,對了,他要把菜熱一熱,已經盛出來好久。
“別玩了,趕快去洗手。”明璽走到餐桌旁,端起那盤西紅柿炒蛋,不自覺注明:“我熱一下。”
夏淩霄笑一笑,又舉起相機,隔著鏡頭看向他:“最後再拍一張,我真覺得你今天超帥的,像我高中那會畫的漫畫男主角。”
二十七歲的夏淩霄到底是怎麽做到,毫不費力地說出這樣類似於話梅糖的話。
明璽耳後一陣滾熱,機械性的打開灶火,熱菜,重新盛出。
端上餐桌時夏淩霄已經洗好手,捧著他提前盛好的米飯翹首以待。
“讓我來嚐嚐味道怎麽樣。”
“你是什麽美食家嗎,還打算點評幾句。”
夏淩霄還真拿出美食家的姿態,直直坐著,夾起小小一筷子雞蛋放到嘴巴裏品嚐,眼神瞬亮:“好吃欸!原來你真的第一次做飯就這麽好吃!”
她語氣真誇張,讓人懷疑真實性。
不過感覺還不錯。
不枉費他精益求精,浪費的那十枚雞蛋和四個西紅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