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八章 三不六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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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從方寧開始整訓以後,每天,東關城兵馬司裏都是人聲鼎沸,熱鬧非凡。
    然而,方寧這種整訓,可不是像練兵一樣,因為大部分的兵馬司兵卒都年紀偏大,且多年來形成的不良習慣,讓這些人的身體素質根本無法與真正的戰場精兵相比,更何況其中還有一部分成天久坐的文吏呢。
    方寧的做法,不過是改變一下這些人的精神麵貌,選拔人才隻是順帶完成的事情。
    方寧接下來的做法,才是他的真正目的。
    九城兵馬司,說白了就是現代的城管部門加地方基層的職能,具有一定的執法權,跟普通的基層老百姓打交道最多。
    所謂得民心者得天下,方寧的圖謀可是很遠大的,他要用九城兵馬司這個平台,先來試試水,建立起在民間的良好形象和口碑,尤其是在方寧“貪財好殺”“小人得誌”等標簽已經開始在京都流出的情況下,方寧也要扭轉一下自己的人設。
    整訓不過三日,東關城兵馬司的變化肉眼可見。
    以往兵卒執勤時的慵懶懈怠沒有了,文書屬員辦公時的拖遝敷衍也消失了,進進出出的衙門人員,一個個神清氣爽,精神麵貌煥然一新。
    見時機成熟,方寧當即推出了《東關城兵馬司行事準則》,核心便是“三不六要”。
    三不準則,指的是:不私吞民財、吃拿卡要。不欺壓良善、濫用職權。不敷衍差事、擅離職守。
    六要準則,指的是:要說話和氣,對百姓不惡言相向。要秉公執法,斷案不偏袒徇私。要接受監督,允許百姓提建議。要注重禮儀,執勤時衣帽整齊。要及時處警,接報後不得拖延。要愛護民物,不損壞百姓財物。
    準則後還附了明確獎懲。
    違者,輕則罰俸一月,次之鞭打十下,重則直接開除。
    若守規矩且表現突出者,可獲賞錢五兩至幾十兩不等,表現再好則薪資上調,表現優異者還能破格升職。
    方寧讓人將準則抄寫成數十張告示,貼在東關城的街頭巷尾、集市碼頭,又派了十隊兵卒,各持銅鑼走街串巷宣傳,每到一處便高聲喊喝。
    “兵馬司新規!三不六要記心間!重要的事情說三遍。不欺壓良善……不欺壓良善……不欺壓良善。要秉公執法……要秉公執法……要秉公執法……”
    如此宣傳陣勢之後,很快就在整個東關城大街小巷轟動了。
    方寧前一段時間的種種作為,已經讓東關城的大小商戶和老百姓們感覺到了這個少年指揮使與其他的朝廷官員大不相同,辦事往往出人意料,卻又天馬行空,偏偏效果奇佳。
    但這次的新規定出台,大多數人是並不看好的。
    在西市賣包子的張老漢一邊揉麵一邊搖頭。
    “我活了五十多年,見多了官老爺搞新規,哪次不是一陣風?過不了半個月,該吃拿卡要的還得要,別指望了。”
    旁邊雜貨鋪的李掌櫃也附和道:“就是就是。這個方寧指揮使啊,前陣子抓官員、殺人、吃大戶,活脫脫一個殺人狂魔,現在又搞這些虛頭巴腦的,誰信?咱們但凡家裏有點資產的,可小心了,被這殺人狂盯上了,就沒有好事了。”
    議論聲裏,也有少數人帶著期待。
    住在南市的王大嫂,前陣子被兵卒借“查案”為由拿走了一匹布,至今沒還,她拉著鄰居小聲問:“要是這什麽三不六要真能落實,我那布能要回來就好了……說不定,方大人是真打算好好管管呢?”
    還有幾個曾被兵馬司敷衍過的百姓,站在告示前小聲討論。
    “要是及時處警能做到,上次我家被盜,也不至於等了一個月都沒人來管……”
    新規頒布兩日後,看時機差不多了,方寧帶上了胡連、齊魯、孫大亮、石城等一幹兵馬司的中高層,以及張龍趙虎等十名訓練中表現突出的兵卒,身著整齊製服上街巡邏。
    方寧帶隊巡街的隊伍剛走進西市主街,就引起了不小的轟動。
    原本喧鬧的集市瞬間安靜了幾分,商販們停下手中的活計,路人也放慢腳步,目光齊刷刷地落在方寧身上。
    人們的眼光裏大多是好奇,還有畏懼,以及不解的神情。
    “這就是方寧?看著這麽年輕,還挺俊俏,怎麽會是傳說中的殺人狂?”
    “人不可貌相啊!前陣子聽說他闖尚書府、抓侍郎,下手狠著呢。你們說,他這次巡街,是不是又要找由頭搜刮地皮?”
    “對呀。聽說衙門裏又沒錢了,這家夥是來咱們這裏打秋風了呀。”
    這些議論聲不大,卻被耳聰目明的方寧聽得一清二楚。
    他卻沒放在心上,隻是麵帶微笑,對著路邊的商販、路人點頭打招呼。
    可大多數人都下意識地往後躲,有的商販甚至慌忙低下頭整理貨物,仿佛他是什麽避之不及的瘟神。
    顯然,方寧“貪財好殺”的名聲,威力頗大。
    就在這時,一道小小的身影突然從人群裏衝了出來,直直撞向方寧。
    方寧隻輕輕的一錯步,就問問地攔住了那個小男孩,沒有過撞到。
    他低頭一看,這是個約莫五六歲的小男孩,穿著藍色布衣,臉上掛著淚珠,正四處張望,嘴裏還小聲喊著娘。
    顯然,孩子是和家人走失了。
    方寧放緩語氣,緩緩蹲下身,盡量讓自己的笑容顯得溫和。
    “小朋友,你是不是找不到爹娘了?還記得家在哪裏嗎?知道爸爸媽媽叫什麽名字嗎?”
    小男孩怯生生地抬起頭,看著方寧,大眼睛裏滿是迷茫,搖了搖頭,眼淚掉得更凶了。
    方寧見狀,轉頭對周圍的商販、路人問道:“各位鄉親,有誰認識這個孩子嗎?知道他是誰家的嗎?”
    人群裏一陣騷動,有人探頭看了看,卻沒人應聲。
    有的是真不認識,有的則是怕和凶名在外的方寧扯上關係。
    方寧也不氣餒,再次蹲下身,從懷裏掏出一塊用油紙包著的奶糖。
    那糖果是方寧之前從西域商人手裏買的,本想留給夜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