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待我入關以後

字數:4456   加入書籤

A+A-


    回學校的路上,沈明月試著將話題往車裏的那個男人身上引。
    不過宋連嵩很明顯的不是很想談論那個人,敷衍性的回答了句家族裏的長輩後,便不再多說。
    明月見此,很識趣的止了話頭。
    回到宿舍已經是晚上十點多,其他三個室友都在。
    一個戴著耳機追劇,一個在書桌前對著電腦皺眉,另一個正敷著麵膜打電話。
    除了敷著麵膜的女生抬眼掃了一眼外,其他兩人各自埋首做著手中事情。
    沈明月除了晚上回宿舍休息外,其餘時間都在外麵,和幾個室友關係說不上親密。
    甚至可以說得上是認識的陌生人。
    先去洗漱一番後,她坐在桌子前,打開護膚品收納盒,開始一道道工序。
    每一步都極其耐心,手法輕柔得像對待一件易碎的珍寶。
    正在敷麵膜的室友再次掃了她一眼,以及她桌上那堆昂貴的護膚品。
    隻見沈明月護理完臉部和頸部後,竟然又拿出一罐價格令人咋舌的La Mer經典麵霜,用附帶的小勺挖了足足一大坨,毫不猶豫地開始塗抹她的雙手。
    細致地將那昂貴的,據說能修複傳奇的麵霜,均勻地塗抹在每一根手指,每一個指關節,甚至連指甲邊緣都不放過,輕輕按摩直至吸收。
    那副珍而重之的模樣,仿佛那雙腳是天賜的藝術品。
    這還沒完。
    更讓室友瞳孔地震的是,明月接著又拿出了另一罐La Mer身體修複霜,再次挖出豐厚的一大塊。
    隨後抬起了一隻腳,擱在另一條腿的膝蓋上,開始無比細致地將那價格堪比自己一個月生活費的乳霜,塗抹在她的腳上。
    從腳踝到腳背,再到每一個腳趾頭,甚至腳後跟那一點點幾乎不存在的粗糙,她都耐心地用那昂貴得令人發指的膏體溫柔按摩著。
    燈光下,她的腳踝纖細,腳型確實稱得上很漂亮,但……
    用La Mer來塗腳?!
    敷麵膜的室友電話都忘了打,麵膜下的嘴巴驚愕地微張著。
    急匆匆的結束通話,室友點開小群,噠噠噠的開始打字。
    【沈明月居然用海藍之謎來塗腳,我的媽耶,那麵霜我攢幾個月零花錢都舍不得買一罐!】
    【她不是小地方來的嗎,還是單親家庭,怎麽用得起海藍之謎的?】
    【小地方與單親,並不代表人家裏就沒錢啊,一個地方再窮也會有幾個有錢人的。】
    【嗬嗬,我更偏向於可能是哪個冤大頭送的......】
    滴滴滴的群消息響起,三個室友圍繞著沈明月討論開來。
    當然了,沈明月並不在這個小群裏。
    但是。
    她當然知道她們在想什麽。
    但她更知道,細節決定成敗。
    所以,她從不在意。
    仔仔細細地塗完兩隻腳,確保每一寸肌膚都得到了保養,精致到頭發絲,這才滿意地結束。
    手和腳,在某些時候,在某些場合,麵對某些有特殊癖好或者極度追求完美的男人,或許就是最不經意卻又最致命的武器。
    投資自己,從來都不嫌多,也不嫌早。
    尤其是在明月決定要一步步往上爬的時候。
    至於單親家庭的她為何能用得起這些,那就不得不提,男人們送的那些禮物了。
    翌日。
    沈明月將宋連嵩之前送的衣服和首飾整理出來,準備拿去二手店賣掉。
    京市某條不乏奢侈品店的街道後巷,藏著幾家不起眼卻頗有門路的二手奢侈品店。
    是不少囊中羞澀卻又想維持體麵,或是急需變現的人常光顧的地方。
    交易很快,前後不到十分鍾,她便已經走出二手店。
    然而,就在她轉過街角,即將匯入主幹道人流時,不遠處一家奶茶店門口,一個舉著手機看似在自拍的女孩,緩緩放下了手機。
    鏡頭卻精準地對準了沈明月剛才進入二手店,以及匆匆離去的身影。
    那女孩,正是明月的室友之一,方筱筱。
    她身邊還跟著另一個專業的女生,精致的穿著打扮,迪奧戴妃包隨手擱置在旁邊椅背上,一頭栗色波浪卷發披散在肩膀,神色懨懨。
    “筱筱,你拍什麽呢?”
    “一個室友。”方筱筱語氣是壓抑不住的興奮。
    “你拍她幹什麽?”
    “還記得我之前和你說我們宿舍那個全用大牌護膚品的女生吧?我看見她從二手店裏出來,我就說嘛,她那些東西來路不正,搞了半天,全是把別人送的禮物拿來這裏換錢了。”
    方筱筱晃了晃手機,屏幕上正是沈明月的背影和那家店的招牌。
    “害我以為她家真那麽有錢呢,笑死人了,沒那個實力又要裝,那些男人也是眼瞎,禮物送給這種人,東西前腳送到她手上,後腳就進這家店了,可真行。”
    女生懶洋洋的哦了一聲,笑道:“撈女啊?”
    “可不是麽.....”方筱筱譏諷笑笑,隨後將照片保存好。
    ……
    -
    “喂,媽媽,我給你轉了一點錢,你的腿不是不好嗎,你把工作辭了吧。”
    “怎麽不行,你一個月起早貪黑,累死累活的一個月也才一千五,你身體怎麽辦,到時候還不夠醫藥費......”
    “對不起,媽媽,我不是那個意思,我隻是....擔心你。”
    掛了電話,沈明月脫力般地靠在冰涼的公交車玻璃上。
    窗外流動的光影在她臉上明明滅滅,握著手機的指節微微發白。
    母親在小縣城一家早餐店工作,早上四點就得起,忙忙碌碌,一直不停的幹到晚上八點。
    年紀大了,因為久站,腰和腿都不是很好,時常因為腿突然抽筋而痛得睡不著覺。
    而工資,也不過一千五。
    回想宋連嵩帶著自己去買的那件衣服,價格是多少來著?
    啊.....
    四萬九千八。
    工作三年,都抵不上那一件衣服。
    那一秒,沈明月清楚的體會到了那句話。
    在這個世界上,隻有百分之二的人掌握了百分之八十的財富。
    有些東西,出生沒有,以後也不會有。
    可如果,我偏要呢......
    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
    &nd,這苦,誰愛吃誰吃去吧。
    沈明月不在乎別人如何看待自己。
    君主論裏說——
    【為達目的可以不擇手段,因為結局可以為手段辯護】
    正所謂,待我入關以後,自有大儒為我辨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