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排查警員行動軌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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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公室的日光燈管嗡嗡作響,林硯將三張泛黃的行動記錄紙平鋪在桌麵上,指尖劃過那些密密麻麻的鋼筆字,指腹能觸到墨水未幹時留下的輕微暈染——80年代的辦公條件就是這樣,連複寫紙都要省著用,重要記錄全靠手寫,稍有不慎就會留下痕跡。
    “第三次行動暴露是在三天前,我們計劃突襲虎哥的貨運站,結果到地方時,隻抓到兩個看場子的小弟,核心成員全跑了。”李建國站在桌旁,指間夾著的煙燃到了煙蒂,燙得他猛一甩手,煙灰落在地麵的水泥縫裏,“前兩次也是這樣,明明出發前反複確認過保密,可每次都像有人提前給虎哥遞了信。”
    林硯沒接話,目光落在記錄紙的“出勤時間”一欄。第一次行動是上周二淩晨四點,第二次是周五下午兩點,第三次是本周一晚上七點——三次行動時間跨度大,涉及的參與警員從五人到十二人不等,要從裏麵找出“內鬼”,無異於在一堆沙子裏挑出一粒帶記號的石子。
    “會不會是外部泄露?比如我們去碼頭踩點時,被虎哥的人看見了?”旁邊的老民警王勇忍不住開口,他從警十幾年,還是頭一次遇到這麽憋屈的事,“我上次跟林硯去碼頭,就看見幾個穿黑夾克的盯著我們看,說不定是他們盯梢了。”
    “可能性不大。”林硯抬起頭,從抽屜裏拿出一疊照片,都是他臥底時偷偷拍的碼頭場景,“虎哥的人做事雖然狠,但沒那麽細致,他們隻會盯著搬運工和商戶,不會特意留意穿便衣的。而且三次行動,我們出發前都換了路線,集合地點也不一樣,外部盯梢不可能次次都精準預判。”
    他把照片按日期排開,最後一張是臥底暴露那天拍的——虎哥手下追他時,慌不擇路撞翻了一個水果攤,照片裏能清晰看到地上滾落的蘋果,還有遠處一個模糊的身影在打電話。林硯當時沒在意,現在再看,那身影的站姿和穿著,竟有點像局裏的人。
    “林硯,你有頭緒了?”李建國看出他的神色變化,往前湊了湊,“有啥想法就說,現在不是藏著掖著的時候。”
    “我想查一下三次行動前後,所有參與警員的‘異常外出’記錄。”林硯指著行動記錄紙上的名單,“每次行動前兩小時、行動後一小時,誰離開過警局,離開去了哪,見了誰,都要查清楚。內鬼要通風報信,肯定得有單獨聯係的時間。”
    這個提議不算新鮮,但執行起來麻煩——局裏沒有電子考勤,警員外出全靠在門衛室登記,遇上緊急情況,甚至有人忘了登記就直接出去。李建國皺了皺眉,還是點了頭:“行,我讓行政科把近兩周的門衛登記本都報過來,再讓參與行動的人各自寫一份外出說明,半小時後匯總到這兒。”
    沒等半小時,行政科的老張就抱著一摞藍色封皮的登記本跑來了,本子邊緣都磨得起了毛,上麵的字跡五花八門,有的工整,有的潦草得幾乎認不出。林硯和李建國一人拿著一本,逐頁翻找,王勇則負責去催警員們的外出說明。
    “第一次行動是上周二淩晨四點,集合時間是淩晨三點半。”林硯翻到對應日期,手指在登記欄上滑動,“淩晨兩點到三點半之間,隻有三個人外出過——王勇去買早點,張磊去醫院給母親送東西,劉剛說‘出去透透氣’。”
    “透透氣?”李建國湊過來看,登記本上確實寫著“劉剛,淩晨兩點十五分外出,兩點五十分返回,事由:透氣”,他忍不住嗤了一聲,“大冬天的,淩晨兩點出去透透氣?這理由也太扯了。”
    林硯沒說話,繼續翻第二次行動的記錄。第二次行動是周五下午兩點,集合時間是一點半,中午十二點到一點半之間,外出的人多了些,有去吃飯的,有去郵局寄信的,其中劉剛的登記記錄是“中午十二點四十分外出,一點十分返回,事由:買煙”。
    “買煙用了半小時?”林硯把登記本攤開,指著時間差,“局門口就有小賣部,來回十分鍾頂天了,他去哪買煙要半小時?”
    李建國的臉色沉了下來,他想起劉剛平時的表現——做事還算勤快,但每次討論虎哥的案子時,總顯得心不在焉,有時還會故意岔開話題。當時他隻當是劉剛經驗不足,現在看來,這裏麵恐怕真有問題。
    這時王勇拿著一疊外出說明走了進來,大部分人的說明都跟登記本上一致,隻有劉剛的說明寫得含糊其辭:“第一次外出是因為失眠,想出去走走;第二次外出是去街對麵的小賣部買煙,路上遇到熟人聊了幾句。”
    “遇到熟人?哪個熟人?”林硯拿起劉剛的說明,紙上的字跡歪歪扭扭,像是寫得很匆忙,“他沒寫清楚,我們得問問。”
    李建國剛要起身,林硯卻拉住了他:“別急,先看第三次行動的記錄。如果三次都有問題,那他的嫌疑就跑不了了。”
    第三次行動是本周一晚上七點,集合時間是六點半,下午五點到六點半之間,外出的警員隻有兩個——一個是去接孩子的女民警,另一個就是劉剛,登記記錄是“下午五點二十分外出,六點十分返回,事由:給家裏打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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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給家裏打電話?”李建國的聲音提高了幾分,“局裏就有公用電話,他非要出去打?這理由跟之前的‘透氣’‘買煙’一樣,全是瞎扯!”
    林硯把三次登記記錄和劉剛的說明放在一起,形成了一條清晰的時間線:每次行動前半小時到一小時,劉剛都會以“透氣”“買煙”“打電話”為由外出,且外出時間都恰好能趕上給虎哥通風報信。更巧合的是,三次行動暴露後,劉剛都表現得格外“積極”,主動申請去追查逃跑的嫌疑人,卻每次都“一無所獲”。
    “現在還不能確定,得有實證。”林硯壓了壓語氣,避免先入為主,“我想明天跟蹤劉剛,看看他外出時到底去了哪,見了誰。如果他真的是內鬼,肯定還會跟虎哥的人聯係。”
    李建國點了點頭,把煙蒂摁滅在煙灰缸裏,眼神裏帶著一絲痛心——劉剛是他兩年前招進來的,平時看著挺老實,沒想到會做出這種吃裏扒外的事。他拍了拍林硯的肩膀:“這事就交給你,注意安全,別打草驚蛇。如果真能抓住內鬼,咱們破虎哥的案子就少了最大的障礙。”
    林硯嗯了一聲,把登記本和外出說明整理好,放進抽屜鎖上。窗外的天色已經暗了下來,路燈透過窗戶照進來,在桌麵上投下長長的光影,像一條看不見的線,一頭連著警局裏的內鬼,另一頭連著碼頭的黑惡勢力。
    他想起臥底時,老周偷偷跟他說的話:“虎哥身邊有個‘保護傘’,每次警方要動他,他都能提前知道。”當時他還以為是哪個幹部被收買了,沒想到這個“保護傘”竟然就在自己人中間。
    “林硯,別想太多。”李建國看出他的心思,歎了口氣,“幹我們這行,最怕的就是身邊人捅刀子,但也不能因為這樣就懷疑所有人。等抓住內鬼,咱們就能專心對付虎哥了,到時候也能給你父親的案子,多找一條線索。”
    提到父親,林硯的眼神堅定了幾分。他打開抽屜,拿出父親那張寫著“倉庫縱火案”的舊照片,照片裏的林衛東穿著警服,笑容爽朗。他輕輕摩挲著照片邊緣,在心裏默念:爸,我一定會找出害你的人,也會清理掉警隊裏的蛀蟲,不會讓你白白犧牲。
    第二天一早,林硯換上一身便衣,提前半小時到了警局門口。七點半左右,劉剛騎著自行車來了,停好車後,他左右看了看,然後朝著街對麵的茶館走去——那正是虎哥手下常去的地方。
    林硯趕緊跟了上去,躲在茶館對麵的樹後,拿出相機。隻見劉剛走進茶館,跟一個穿黑夾克的男人坐在了一起,那男人正是虎哥的得力助手,之前在碼頭追過林硯。兩人聊了沒幾分鍾,劉剛就拿出一張紙條遞給對方,然後匆匆離開。
    林硯按下快門,相機發出輕微的哢嚓聲,將這一幕定格在膠片上。他看著劉剛騎車返回警局,心裏的石頭終於落了地——有了這張照片,再加上之前的時間線,就能確定劉剛就是那個內鬼。
    他轉身往局裏走,陽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雖然抓內鬼的過程讓人憋屈,但至少離破掉虎哥的案子,又近了一步。而離父親的懸案,也更近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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