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1章 叢林並非唯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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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黎木是不願意將伊萊娜給放出去的。
畢竟,她也算見識過自家部落真實情況的存在了。
但,一味地留著她也不是個好事。
在編的“滅絕小隊”,如果真人太久不回去報道,哪怕你信件回複的再勤快也無用,滅絕總隊那邊肯定會派人沿蹤跡尋找的。
到時候發現樹洞駐地,甚至順藤摸瓜,潛行到自家部落本部裏來都不是沒可能。
而且,部落現在保密部門也逐漸成熟。
地表雖然東西不少,可關鍵的東西異族就很難接觸,甚至了解到了。
反正部落已經逐漸出現在諸多異族的視野中了,也就可以適當的放開一些。
所以,當伊萊娜提出要離開部落,前往參與哥布林王庭圍剿這種大項目的時候,黎木並未表露出任何阻攔。
相反。
黎木甚至會按照派人跟隨伊萊娜。
保護其安全的同時,也是試著接觸別的獸人,開發搜集些外界信息。
還有一件事。
在伊萊娜告別之前,黎木也嚐試向伊萊娜詢問一些有關“特斯拉異族”的事情。
可惜,並沒能獲得任何有用的相關信息。
隻是聽她的口吻,似乎並不需要黎木太擔心,這種事情,她歸隊後也會申請調查的。
蟠龍大溪林區與魔素林區接壤線還是很長的,這種異常的存在的消息,獸人也同樣會重視,必要時聖國會派遣軍隊進行鎮壓,就像當初的白紋王庭一樣。
雖然黎木並不覺得獸人會像自己這麽重視,但有外界勢力會加入進來,卻總是讓人稍些安心的。
......
刺季一月上旬。
光線愈發刺眼,環境逐漸開始變化。
有皮膚本身就敏感的族人開始出現不適症狀,例如身上攜帶類白化病、隱性狼瘡病之類的缺陷病的族人,反應更加明顯。
這些族人,以前差不多的季節,大多住在洞穴、樹洞裏,所以這些問題還顯現不出來。
可現在。
隨著部落的大發展,一個個的都住到了地表。
房子質量差的,或者從事重體力勞動的,問題就出現了。
老薩薩作為類似問題的第一道處理線,要為黎木攔下大部分雜事。
現如今,出現類似病症的族人並不多,而且黎木又在忙更重要的幾件事,老薩薩更不能隨意放任這種事情被呈遞上去了。
黎木這種關鍵時期,分心處理一件事情,就有可能導致核心工作延期甚至崩潰,帶來的損失不可估量。
老薩薩明白,這是部落發展帶來的新問題,他必須盡快解決。
他知道,自己哪怕延壽許久。
但終究年紀大了,恐怕並不能伴隨黎木走到最後。
如今精人的這副景象,他實在是太...連帶著期盼也越來越高。
作為部落“老祖宗”一樣的存在,所謂隔代親隔代親,他對部落的心情,就像是對自己的小孫子一樣。
他想,在自己真的幹不動之前,把自己能做的都做出來。
於是,老薩薩越來越少的露臉。
能在自己這邊解決的事情,基本不會往黎木那邊跑。
這次的事情也是如此。
他召集了部落裏的年齡較大的智者們和醫師,共同商議對策。
智者們提出,可以用特殊的植物纖維編織成遮陽布,為那些敏感的族人遮擋陽光。
醫師們則建議,調配一些草藥膏,幫助族人緩解皮膚不適。
可老薩薩卻覺得這些辦法不可行。
遮光服飾的確有用,可終究隻是一件薄薄的衣服。
拉爾光流層的穿透性遠比地球上的太陽強多了,除非是穿著一堵厚厚的牆,否則怎麽弄都不會有太明顯的效果。
至於藥膏。
部落目前對皮膚疾病涉獵太少,先不說短時間能不能研究出來。
就現在白胡子攻堅的那幾個大課題,就不可能有多少精英人員能參與項目。
而且,就算搗鼓出來,也隻是治標不治本。
就像前世,塗再好的防曬霜,在工地上曬一段時間也照樣變黑。
更何況這才第一個月,後麵幾個月得多折磨人?
這些有疾病的族人,如果疾病一直在,再怎麽防曬、緩和也終究起不了大用。
“怕是啊,目前也隻能給相關人群一定關懷,將他們的工作換到地下洞穴去了...”
無名老人有些歎息的說道。
他自從步入二集後,憑借著有關“真氣理論”的貢獻,一路做到了功法部門高層。
如今開聯合會議,功法作為部落如今的一種“解決問題的重要手段”,自然也會派人前來。
可惜。
這種事情,怕是也隻有擅長《傳世醫法典》的白胡子那一群人,才能找到有效功法手段了。
自己這邊,也隻能提供“退一步”的解決方案了。
老薩薩看著無名老人這邊也沒能提供什麽“奇招“,心裏也是了然。
這事情,級別不夠,卻又非常棘手。
若是放到馬爾提雅這種國家,誰會管你這少數群體,自己不適應環境早早淘汰了好,別汙染自家奴隸的基因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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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會管這種事情,完全就是黎木慢慢構造的管理框架,為了“道德”,為了“凝聚力”,為了“可能性”。
有些行為看似“高效”,看似“聰明”,其實本質隻是在“趨利避害”,在“逃避”。
人性如此,總會選擇“收益比”最高的路。
電子如此,總會選擇低電阻的通路前進,選擇更高“比例”的能量表達。
引力如此,總會貪婪地吸引一切,質量越大,就越迫切。
這是人類的認識的規律,也是人類對自然規律的遵從。
可這世界,真的百分百如你所看、所感、所驗證的那般?
整個人類看似有唯心、唯物之分,可實際上,隻是一個“我思故我在“套在另一個“我思故我在”之上。
層層剖析之下。
不過是,是大的“我思”,還是小的“我思”。
又或者說,是上層規律,還是下層規律。
但目前,至少以人類的角度看來。
越是上層的規律,越是成長出“芽尖兒”,對人類的促進越大。
雖然下層的“趨利避害”的確也符合邏輯。
但更高層的“趨利避害”帶來的遠瞻利益,同樣符合邏輯,且能帶來更多財富。
麵對問題,解決問題,會讓部落成長,會讓人員成長,也會保留一部分特殊的基因,基因豐富,人才會豐富,可能性才會豐富。
優勝劣汰是規律,但保護同族弱者,保護基因的可能性,又何嚐不是一種欲望,一種需求,一種規律?
這便是群居動物,他們會讓“叢林法則”,不再那麽的“叢林”,轉而變得更加“社會”。
無論“叢林法則”,還是“社會法則”,都遵循著“人類認識的自然法則”。
孰優孰劣?
或許在自然麵前沒什麽區別。
可比起那些一直宣揚叢林法則,企圖讓群居智慧的邏輯倒退回野蠻版的弱肉強食,或是故步自封的。
以黎木的角度來看,作為從“叢林法則”上長出來的“社會新芽”,更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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