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法不求公

字數:5237   加入書籤

A+A-


    李煜對他揭露的真相,毫不吃驚,就好像早就知道了一般。
    “鍾嶽,你所思不假。”
    “女屍被捆縛,彼時動彈不得,否則那人也不會敢動色心。”
    ‘砰’的輕響,手中飯碗重新被李煜放回桌麵。
    “一具小小屍嬰,固然能出其不意,傷到那男子。”
    李煜‘嗬——’的嗤笑了一聲,語氣裏滿是洞悉真相的漠然。
    可若是說,屍嬰破口在腹,所傷亦非胸肺要害。
    以那屍嬰的力氣,根本破不開肋骨。
    隻能專攻柔弱腸腹,乃至腎器。
    但這些,都不可能使人立時斃命。
    李煜因此下了結論。
    “定是那第四人下了手!才致其慘死。”
    “然......公憤也好,私仇也罷。”
    “此事都無關緊要。”
    趙鍾嶽聞言一滯,眼神帶著探究,忍不住出言勸諫。
    “大人何出此言?”
    “學生也知,淫邪亡屍,是律令大罪,死有餘辜。”
    “可殺人害命,亦是律法嚴禁!”
    “如今雖世道沉亂,然大人更不可妄自失了法度公正,否則何以立信於民!”
    若人人皆可妄自私殺,仇殺。
    治下連個基本的秩序都再難維係,更遑論成大事。
    李煜搖了搖頭,回答道。
    “鍾嶽,你當村民之中,難道真的無人有疑嗎?”
    趙鍾嶽思慮一瞬,立時答道。
    “鄉野小民,不通書文,不曉道理,自然不察內情也是尋常。”
    這並非有意歧視,而是他的真心話。
    大順朝的社會真情如此,有的鄉民從生到死,一輩子都隻耕耘在那一畝三分地上。
    他們甚至無知到,連如今的皇帝是哪朝哪代都不甚清楚。
    種地納稅,結婚生子。
    他們的一輩子裏,就隻有這麽八個字。
    宛如一條旋轉輪回,無盡蜿蜒,一代人,兩代人......一連十數代人皆是如此。
    這,便是大順最底層的鄉民!
    也是趙鍾嶽平日裏見慣了的無知小民。
    李煜擺手,直接點明。
    “你看那孫四六,固然是大字不識一個,可做事也有股機靈勁兒。”
    “是故,鄉民無知,不代表無智。”
    “有智,便能有所察。”
    那第四人把現場還原,又或者說是保護的太好。
    當然,也可能是因那人臨死的慘嚎,驚得凶手來不及收拾得太細致。
    但凡一個人能夠稍加換位思考。
    便能想得到,那男屍絕不可能死的如此幹淨利落。
    李煜相信,那些初時尋到現場的村民們,絕對不止一人起了疑心。
    趙鍾嶽點頭,“學生受教了。”
    “大人所說有理,天地人,乃萬物之本也。”
    “生而有靈,自是有智。”
    緊跟著,趙鍾嶽疑惑道。
    “學生求大人解惑。”
    “既然有所起疑,為何卻無人提及?”
    “就好像.......好像.......”
    趙鍾嶽一時想不出合適的詞句。
    “掩飾。”李煜補充道。
    趙鍾嶽恍然撫掌,“對,大人所言極是!”
    “莫非,他們在幫著掩飾真相?”
    “如此說來......”
    趙鍾嶽也不蠢,稍加思索,便想通了關節。
    “是那人犯了眾怒!”
    “所以,私罪處死?”
    “那這第四人,或許便不止一人!”
    趙鍾嶽越說越是亢奮,他忘了腿上的疼痛,眼中閃爍著思索的光芒,下意識地伸出手,在空中虛劃著。
    “也可以是兩人、三人,甚至是人人有份!”
    剖析出這層真相,並未讓他感到什麽成就感,反而是一種窺見群體之惡的悚然與豁然開朗的震撼。
    這,便是少年郎所不曾經受的真實。
    李煜已經端起茶杯,慢自飲水。
    待趙鍾嶽說完,他才輕描淡寫道。
    “然也。”
    “死人既犯眾怒,這隨後我們該做的,便是嚴守法不護獨的道理。”
    “為何不護?”
    “隻因法是為了治民。”
    李煜自問自答。
    “損一獨而治眾人,何樂不為?”
    “若為一獨而亂眾心,又何必為之?”
    李煜說的很是明白。
    私德有虧,人贓並獲,那就是死有餘辜。
    不管放在哪兒,都是這個道理。
    如此,便沒必要去翻案。
    男子死於屍嬰之襲?
    亡嬰為亡母複褻瀆之仇?
    就連可能有所察覺的鄉人們也覺得,這個真相就足夠了。
    他們不需要其他的真相。
    因果報應,天理昭彰。
    這,便同樣是為官治民所需的念想!
    趙鍾嶽恍然。
    “學生愚鈍,險些壞事。”
    “若是因此細查,便是要讓一鄉之民人人惶恐。”
    “如此,反倒失了民心。”
    李煜冷笑,其後所言,直刺趙鍾嶽內心。
    “鍾嶽,汝為幕賓,當曉一事......”
    趙鍾嶽低首細聽,以示心跡。
    李煜繼續道,“汝道,何為法?”
    “法非公正、公平、公義。”
    “法,乃是為了教這天下萬民,相信當官的人,就代表了公平、公正、公義。”
    “如此,便謂之人治之法。”
    這當官的,不分文武。
    做事,慣得是顛倒黑白,和著稀泥。
    可隻要大部分人都覺著你是好官,那......又為何不算是好官?
    所謂法不責眾。
    便是當官的,慣於懲寡,安眾。
    如此,官員便站在了多數的優勢一方。
    所作所為,下發政令,自然就是順風順水。
    真相?並不重要。
    重要的是,這個‘真相’是不是對大多數人有利。
    “鍾嶽,你要記住。”
    “我們給百姓的,不必非得是真相。”
    “有一個他們願意相信,也樂於接受的‘公道’,這就夠了。”
    趙鍾嶽一時震撼無言。
    李煜的這番話,如同一柄重錘,將他所讀十數載的聖賢書文敲得粉碎,那些墨香字跡,此刻仿佛都化作了對他天真的無情諷刺。
    就在他心神激蕩,難以平複之際,李煜的聲音再度響起,卻帶上了一絲不容置喙的命令意味。
    “既然想通了,那這件事,便交由你去收尾。”
    “明日一早到了西嶺村,你當著所有村民的麵,將此案‘蓋棺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