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8章 兔子急了也咬人

字數:4164   加入書籤

A+A-


    易念心裏一動。
    這該不會說的是,小區門口那個藥店老板看見的女人吧,麗姐。
    這屋子裏,住的難道是麗姐。
    可是今天秦啟峰已經拿著麗姐的照片在小區裏問了一圈了。
    沒有人認出來,麗姐曾經在小區裏活動過。
    隻有門口藥店的老板,說麗姐曾經去買過藥。
    易念猶豫了一下,道:“姐姐,這夫妻倆的樣子,你還記得清楚嗎?能形容出來嗎?要是見著了,能認出來嗎?”
    易念的問題越問越仔細,越問越專業了。
    婦女對她的身份產生了懷疑。
    “姑娘,你到底是什麽人,為什麽那麽關心樓上這對夫妻。”
    “我是警察。”易念拿出證件給她看。
    婦女變了臉色:“你是警察,你騙我,剛才你不是說……”
    “我沒騙你。”易念忙道:“我是警察,我也是鄰居,就住在樓上。現在懷疑六零一的住戶有犯法行為,正在查證。姐姐,你要是知道的話,你就跟我說,那房子這幾天還有人來過,我怕他們還會回來,萬一給大家帶來危險就不好了。”
    婦女看了易念半晌。
    最終覺得,易念怎麽看也不像是會說謊的樣子。
    以後,她也是有警察做鄰居的人了,還是樓下不遠處刑警隊的。
    挺好。
    誰家這輩子還不碰見點事情,大的小的,有個熟人總是好辦事,就算不能給你走後門,至少谘詢起來也是方便的。
    婦女這麽一想,頓時決定和易念搞好關係。
    “我說不出來,見著也認不出來。”婦人說:“雖然我知道樓上住著夫妻倆,但是幾乎沒見過。我跟你說見過那一次,還是晚上。那天挺晚了,得有夜裏十一點多了,我有點事情出門,看見他們上樓,就那麽晃了一眼。咱們樓道這燈你也是知道的,昏暗的很,我眼神又不好,老花了,根本看不清臉。”
    也不知道他們在這裏住了多久,但隻在半夜見過一次,實在是太少了。
    易念謝過婦女,又敲開隔壁的門。
    還有樓下。
    最有可能見到這屋子裏住戶的,就是同一個單元的。
    其他單元的,就算是見到,也未必會注意。
    六層,每層兩戶。去掉六層的兩戶之後,還有十戶。
    奇怪的事情發生了,這十戶人家,竟然隻有最開始問的一戶和他們打過一個照麵,其他人都說從未見過。
    好像這夫妻倆從不出門,或者從不白天出門一樣。
    不過,五樓的另一家,倒是提供了另一個線索。
    “六零二確實是有人住的,我雖然沒見過他們家的人,但是我聽過聲音。”五樓住戶說:“男的罵人,女的在哭。我聽見過兩回,好像是那個男人的,在打自己老婆。”
    頓時,易念又想到了藥店老板見到的麗姐。
    問了一圈之後,回到六樓。
    上下兩層都已經檢查過了。
    連景山說:“除了房間,衛生間,還有櫃子裏,發現了大量的血跡。”
    “櫃子裏?哪個櫃子?”
    “打開的窗戶邊的櫃子。”連景山指了一下。
    就是放著花瓶的櫃子,上麵是一個一個的格擋,下麵是兩個櫃子。
    這個櫃子挺大的,可以容納一個人。
    如今天已經黑了,關上燈,隻見櫃子裏,以及櫃子外麵的地麵上,一片熒光。
    這血跡比房間和衛生間裏,要密集的多。
    如果說,房間和衛生間是星星點點。櫃子麵前的地上,就是一片血跡。
    易念喃喃道:“這裏……死過人?”
    是不是死過人不好說,但就這血跡的密集程度,這個人確實流了很多血。
    很快,送檢的血跡樣本和之前的DNA對比,出了結果。
    痕檢的聲音很激動。
    “對上了,對上了。”痕檢說:“連隊,可以確定,在櫃子裏和櫃子前發現的血跡,和找出的其中一具骸骨的DNA是一樣的,確定為同一個男性。”
    連景山道:“有什麽特殊沒有?”
    “有。”痕檢道:“這名男性,是我們發現的骸骨裏,破損的最厲害的。也就是說,可能是死的最慘的,我們拚湊了很久,也沒有拚湊出他完整的骨架,因為有一些地方被碾碎了,成了很細小的碎片,根本就找不到了。”
    這些破碎,大部分是死後造成的。就是骸骨拋棄和挖掘中,機械造成的。
    但也有一部分是生前造成的,那就是活著的時候受的折磨。
    “你說,櫃子裏的血跡對上了,那房間裏的呢?”連景山頓時找到了問題所在。
    “房間和衛生間裏的血跡,現在還不知道是什麽人的。”痕檢說:“根據檢測,這兩處的血跡是同一個人的,但是,是一名女性。而我們挖出來所有的骸骨,都是男性,所以都無法匹配。”
    易念脫口而出。
    “麗姐!”
    連景山轉頭看她。
    “麗姐,連隊,這些血跡很有可能是麗姐的。”易念說:“藥店老板說,麗姐被打傷了。樓下的鄰居說,聽見過房間裏傳出男人的打女人的聲音。還說,看見過疑似麗姐的人,比別人怕冷,夏天也裹著長袖和頭巾,這一切合理推斷,麗姐住在這個房子的時候,經常挨打。”
    和她同住的,還有一個男人。
    可能是夫妻,或者是別的什麽身份。
    總之,兩人住在這裏。
    他們可能從事某種見不得光的事情,或者,本身有見不得光的身份,所以出入都避著人,幾乎沒和外人打過照麵。
    男人對麗姐經常動手。
    大年三十那一天晚上,麗姐實在忍不了,去買了藥。
    後來,房間裏出現了男人的血跡。
    從出血量看,可能致命。
    再是膽小懦弱的人,再心軟害怕,被逼到了絕境,兔子也是會咬人的,兔子也是會吃人的。
    於是終有一天,麗姐反抗了。
    她把男人打死了。
    然後離開了這裏。
    這是個死過人的房子,麗姐也害怕會留下什麽,於是將房子買了下來,不敢租也不敢住,就空著。
    一直到骸骨從垃圾堆填區被挖了出來,麗姐又回來了。
    不知道她回來做什麽,但這樣一個地方,或許她留下了什麽見不得人的線索和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