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證人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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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陳建國去了縣紀委辦公室。
    辦公室裏一個穿灰衣服的幹部問他:“叫什麽名字?”
    “陳建國。”
    “多大了?”
    “二十。”
    “哪裏人?”
    “紅旗公社向陽生產隊的。”
    幹部抬起頭看他:“說說張富貴收管理費的事。”
    陳建國把事情從頭到尾講了一遍。
    “他收了你多少錢?”
    “還沒收成錢呢。不過他說要每月收三成,不給就封山。”
    “還有誰知道這事?”
    “有幾個人知道。”陳建國說了幾個名字,“劉老大他們交過錢,李德才幫他收賬,隊裏會計知道賬本的事。”
    幹部點點頭,拿出紅印泥:“按個手印吧。”
    陳建國在紙上按了手印。
    “你的話很重要。”幹部說,“張富貴這事可能涉及三萬多塊錢,夠判無期了。”
    陳建國心裏一驚。三萬多,這在當時可是大數目。
    “這事別往外說。”幹部囑咐他,“張富貴在縣裏有關係,說出去怕有人找你麻煩。”
    從紀委出來,陳建國走在街上。太陽很大,曬得人頭暈。他腦子裏一直想著“夠判無期”那句話。
    回到家時,太陽都快下山了。
    院門大開著。
    陳建國快步走進去,看見院子裏亂糟糟的。水缸破了,衣服扔了一地,蘑菇被踩得稀爛。牆上用紅油漆寫著:“證人死全家”。
    陳建國腦袋嗡的一聲。
    “爹!娘!”
    他衝進屋裏,看見屋裏更亂。桌子倒了,椅子斷了,碗碟碎了一地。王秀英躺在地上,額頭破了,流著血。
    陳大山蹲在旁邊,手直發抖。
    “娘!”陳建國趕緊過去。
    王秀英睜開眼睛,看見他,眼淚就下來了:“建國……你沒事吧……”
    “我沒事。誰幹的?”
    “劉老大……帶了好幾個人……進門就砸……我攔他們……他們就推我……”
    陳建國站起來就往外走。
    “建國!”陳大山喊他,“你去哪兒?”
    “去派出所。”
    “別去……”王秀英掙紮著說,“他們說派出所有人……”
    “有人也得去。”
    公社派出所就在附近。陳建國進去時,一個年輕民警在看報紙。
    “我要報案。”
    “什麽事?”
    “我家被砸了,我娘被打傷了。”
    “誰幹的?”
    “劉老大,還有劉家兄弟。”
    民警拿起本子:“具體說說。”
    陳建國又說了一遍。
    “你娘傷得重不重?”
    “頭破了,流了不少血。”
    “去衛生所看了嗎?”
    “還沒……”
    “先去看傷。”民警合上本子,“等傷情鑒定出來了,我們才好處理。”
    “那劉老大他們……”
    “我們會傳喚的。不過這種事兒,沒出什麽大事,估計也就是調解處理。賠點醫藥費,道個歉。”
    陳建國看著他:“砸了我家,打傷我娘,就這麽算了?”
    “那你想怎麽樣?”民警皺起眉頭,“又沒出人命。調解處理是規定。”
    “規定……行,我知道了。”
    他轉身走出派出所。
    天已經黑了。
    陳建國直接去了西關。老鬼還在城牆根那兒蹲著抽煙。
    “來了?”老鬼看他臉色不對,“出事了?”
    “劉老大砸了我家,打傷我娘。”
    老鬼沉默了一下:“派出所怎麽說?”
    “說是調解處理。”
    “正常。這種事派出所見多了。”
    “那怎麽辦?”
    “你想怎麽辦?”
    “我想讓劉老大付出代價。”
    “什麽代價?”
    “至少得讓他進去蹲幾天。”
    老鬼又沉默了一會兒。
    “黑市有黑市的規矩。”他說,“我幫你擺平,不過你得欠我個人情。”
    “什麽人情?”
    “現在不說。等你以後做大了,我找你幫忙,你不能推。”
    “你能讓劉老大進去?”
    “十五天治安拘留,沒問題。不過你得想清楚,欠我人情,以後是要還的。說不定還得還大的。”
    陳建國沒猶豫:“行。”
    “等著。”
    老鬼走了。
    陳建國在城牆根下等了兩個多小時。晚上十點多,老鬼回來了,身後跟著三個人。
    三個人都是三十來歲,臉上有疤。
    “這是建國。”老鬼介紹,“這幾位是黑市的兄弟。劉老大的事,他們幫你辦。”
    領頭的疤臉男人看看陳建國:“你想讓劉老大進去幾天?”
    “十五天。”
    “行。不過我們辦事得有個說法。劉老大壞了規矩,我們收拾他,名正言順。”
    “什麽規矩?”
    “黑市的規矩。他收資源費,就是搶我們飯碗。我們收拾他,是為民除害。”
    陳建國明白了。
    “什麽時候動手?”
    “就現在。”
    三個人走了。
    陳建國回到家時,王秀英已經躺在炕上了。傷口包著布,看著挺嚇人的。
    “建國,你……”陳大山看著他。
    “爹,睡吧。明天就好了。”
    第二天早上,消息傳開了。
    劉老大昨晚在回家的路上被人打了一頓。那些人走的時候還報了警。警察來的時候,劉老大還躺在地上。
    警察把他帶回派出所,一問,他承認砸了陳建國家的門,推了王秀英。
    上午十點,派出所來人通知:劉老大被治安拘留十五天,賠償陳家醫藥費二十塊錢,損壞的東西照價賠償。
    二十塊錢送到陳家時,陳大山手都在抖。
    “真賠了?”
    “賠了。”陳建國把錢收好,“爹,這事還沒完呢。”
    “還沒完?”
    “劉老大隻是個小嘍囉。張富貴才是大頭。他倒了,李德才才倒,劉家兄弟才不敢再鬧。”
    正說著,院門外來了個人。
    是王副主任的秘書,騎著自行車。
    “建國,王副主任讓我告訴你。張富貴的案子已經移交檢察院了。李德才被開除公職,劉家兄弟的承包合同作廢了。以後這山,誰都能去采蘑菇了。”
    陳建國愣住了。
    “還有,”秘書從包裏拿出個信封,“這是王副主任給你的。他說,你做得對。”
    信封裏是五十塊錢,還有一張紙條。
    紙條上寫著:“堅持住,天快亮了。”
    陳建國看著那五十塊錢,又看看手裏的二十塊。
    一共七十塊。
    加上之前攢的,夠八十七塊了。
    他走到院牆邊,看著牆上還沒幹的紅油漆字:“證人死全家”。
    他拿起刷子,蘸了水,把那幾個字一點點擦掉。
    字是擦掉了,可紅印還在。
    像道疤。
    他放下刷子,聽見身後有腳步聲。
    回頭一看,是劉老二。
    劉老二站在院門外,沒進來,就是盯著陳建國看。他看了很久,然後轉身走了。
    老鬼下午來了。
    “劉老大進去了。不過劉老二還在外麵。他放出話了,等你家蘑菇烘房建起來那天,一把火燒了。”
    陳建國沒說話。
    他看了看手裏攢下的八十七塊錢——夠買磚瓦蓋烘房了。
    也夠成為靶子了。
    “你的人情,我記著。”他對老鬼說,“以後你要幫忙,隻要我能辦到,一定辦。”
    老鬼點點頭:“行,有你這話就行。”
    他走了。
    陳建國回到屋裏,翻開本子。
    六月二十後麵打了個勾。然後寫上:六月二十一,張富貴案移交,李德才開除。資金八十七元,目標建烘房。
    他合上本子,看向窗外。
    天已經黑了。
    遠處傳來狗叫聲。
    他知道,劉老二在暗處盯著他。
    他也知道,烘房必須蓋。
    不蓋,一天十斤的產量就保證不了,對賭協議就完不成,王副主任就不會再保他。
    蓋了,就可能被燒。
    兩條路,都危險。
    但他沒得選。
    隻能往前走。
    走得快點,再快點。
    快到讓那些想害他的人,追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