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除了丁一一,誰家能舍得用油去炸麻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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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幾個人開始大口吃起來,不知是誰先說了一句:“這饅頭居然還有餡。”
    其他幾人也發現了,心裏感歎,都趕上他們家過年吃的好了。
    沈明征知道丁一一愛幹淨,找了相對平整的地方,剛要坐下,就見丁一一從背包裏拿出一塊布,鋪在地上,然後才將吃的拿出來。
    沈明征將雞蛋皮剝掉,遞給丁一一,讓她先吃。
    丁一一享受著他的照顧。
    孫大剛隻吃了一個豆沙包,還將他自己帶的窩窩頭就著蔥和黃瓜吃了。
    剩餘的豆沙包和兩個雞蛋,他放在了口袋裏。
    見丁一一看過來,孫大剛憨笑了一下,有些不好意思:“我想帶回去給桂麗和皮蛋吃。”
    他們家平時過的很節儉,是整個家屬院夥食最差的。
    丁一一對他的做法倒是很欣賞,雖然他大男子主義了一些,但知道疼老婆孩子,這點很好。
    吃了飯,一行人繼續往山裏走,但已經算是深入了。
    又走了一會兒,沈明征觀察了一下周圍,說道:“這附近灌木叢和幹草比較多,還有些野豬糞便,說明野豬經常在這附近活動。”
    “大家兩人一組,分散尋找,一旦發現野豬,及時釋放信號,千萬不要硬碰硬。”
    幾人立刻應下。
    丁一一欲言又止。
    沈明征注意到她的表情,詢問:“怎麽了?”
    “其實不用分頭去找,這樣太浪費人力了,何況也會消耗大家的體力,我有個辦法可以找到野豬。”
    沈明征好奇的看著她,其他人則是有點不相信。
    她一個資本家大小姐,恐怕連野豬都沒見過,怎麽可能知道如何找野豬。
    丁一一並不在乎其他人的想法,隻要沈明征相信她就夠了。
    她在周圍走了一圈,選了個野豬糞便最多的區域,從背包裏拿出煮熟的紅薯,掰開弄成小塊,扔在周圍。
    沈明征不解的看著她:“這樣會吸引野豬?”
    “煮熟的紅薯味道甜美,口感軟糯,散發的香甜氣息對野豬有很大吸引力,而且野豬的鼻子很特殊,對氣味的感知能力特別強,如果附近真的有野豬,這樣一定能把它吸引過來,不過可能要黃昏時分才可以。”
    “這也是你在書上看到的?”
    丁一一點點頭,確實是書上看來的,不過書是前世看的。
    這就應了那句話:沒有任何一個知識是白學的,總會在某個特殊的時刻用得上。
    她看了眼周圍,繼續說道:“野豬是晨昏性動物,一般是在早晨和黃昏時活動,而且通常以410頭的小群活動,由一隻或多隻成年雌性帶領幼崽組成,不過現在馬上入冬了,到了雄性野豬求偶的季節,所以雄性野豬有可能會加入其中。”
    “我們先在周圍捕一些野兔之類的小動物,快到黃昏時再過來。”
    沈明征心裏暗暗決定,以後也要多看些書。
    他們在山上狩獵這麽多年,自認為很了解各種野獸的習性,卻從來不知道野豬居然喜歡吃煮熟的紅薯。
    其實還有一個原因:紅薯雖不是多稀奇的東西,產量還高,在前兩年的饑荒時期,可是主要食物來源之一。
    這兩年雖然日子好過一些了,但也沒人舍得拿紅薯去給野豬吃,畢竟人才剛吃飽。
    隻有沈明征堅定的相信丁一一的話,其他幾人則是抱著懷疑的態度。
    孫大剛心想,這要是他們都走了,一會兒野豬過來把紅薯吃掉,等他們黃昏時再回來,豈不是就晚了。
    “團長,要不我們留下兩個人在這裏守著?”
    沈明征拒絕了:“不用,先去周圍捕捉點野兔,這周圍幹草這麽多,野兔肯定不少。”
    大家都習慣性聽沈明征的話,立刻跟著他去周圍捕兔子。
    可是又出現了一個問題,他們沒帶捕兔籠,因為他們這次是奔著大型野獸來的。
    沈明征將捕兔籠分給大家,丁一一從沈明征背著的雙肩包裏拿出提前切好的胡蘿卜,分給大家。
    於是,大家拿著捕兔籠散開。
    在有幹草有洞口的地方,放置捕兔籠。
    丁一一隻帶了6個捕兔籠,大家都拿走了,她則和沈明征做捕捉野雞的陷阱。
    沈明征從背簍裏拿出小鏟子,開始挖坑、用麻繩做活扣陷阱,丁一一則負責在陷阱周圍灑大米、小米和玉米粒。
    很快其他幾人回來了,看見沈明征的動作,也跟著做,丁一一給他們每人一大把糧食。
    看著手裏的糧食,眾人臉上都出現了心疼的表情。
    他們家還不能頓頓吃大米呢,結果給野雞吃上了,太浪費了。
    但這糧食畢竟是丁一一的,他們沒有發言權,隻能照做。
    沈明征還在野雞有可能會出現的地方放置了幾個捕獸夾,捕獸夾周圍依舊撒上糧食。
    做完這些後,大家再次集合。
    丁一一從背簍裏拿出十來把彈弓,遞給每人一把:“彈弓都會用吧,我看這山上有不少麻雀,你們多打一些,麻雀燒著吃,或者是用油炸著吃,都很美味。”
    眾人嘴角抽了抽,很不想接這個任務。
    他們隻有三天狩獵時間,來此的目的是獵一些大型野獸,這樣每家每戶都能多分一些肉,冬天才能好過一些。
    一個麻雀才能有多少肉?
    而且誰家能舍得用油去炸麻雀?
    在孫大剛等人看來,打麻雀簡直是在浪費時間。
    沈明征想了想,支持丁一一的想法:“黃昏時我們要回到這附近,所以不能走太遠,這附近都被我們做了陷阱,也沒有其他可以捕捉的動物,所以不如聽一一的,利用這個時間來打些麻雀。”
    而且野雞和野兔說不定能引來其他動物,這樣也不失為另一層陷阱。
    沈明征都發話了,大家自然不會拒絕。
    於是幾人避開做陷阱的地方,走的稍微有些距離,但又不算太遠的位置,開始打麻雀。
    丁一一在地上灑了一大把糧食,然後躲在樹後麵。
    以麻雀的習性來說,即便是冬天也要出來覓食,而且麻雀是群居動物。
    她上次上山就發現了,山裏有很多麻雀,若是多打些麻雀,也未嚐不好,畢竟蚊子腿也是肉啊。
    何況麻雀是真的好吃,前世她小時候吃過,隻不過後來,麻雀被列為國家保護動物,就不能再吃了。
    現在才60年代,是可以隨意捕殺麻雀的。
    彈弓對於這個年代的人來說,一點都不陌生,甚至家家戶戶的男人彈弓都很準,不比槍法差,畢竟從小玩到大。
    這裏麵隻有一個人玩不明白彈弓,那就是丁一一。
    她會做,但不會用!
    兩個小時過去了,每個人腳下都有幾十隻麻雀。
    除了丁一一,她打出去的石子,除了起到驚嚇鳥兒的作用外,連鳥毛都碰不到。
    後來,她幹脆站在沈明征身邊,隻要沈明征打到麻雀,她就過去撿。
    就在幾人打麻雀打的有些累時,突然聽到一聲聲尖銳的叫聲。
    幾人將麻雀撿起放到背簍裏,立刻向發出聲音的地方趕去。
    當看到眼前的場麵時,大家都驚恐的睜大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