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因為我會投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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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紮完之後,兩個人就出了空間。
    沈明征依舊沉著一張臉,丁一一在他臉上親了親:“沈明征,我知道你關心我,我保證,以後不會了。”
    沈明征的臉色這才好看了一些:“記住你說的話,若是你食言......”
    他頓了頓。
    丁一一突然笑了:“若是我食言,你打算怎麽辦?”
    沈明征盯著她的眼睛看了看,隨即將她抱在懷裏,在她耳邊低聲道:“晚上告訴你答案。”
    話落,他放開了她,往外走去。
    看著他的背影,丁一一愣了下,有些不懂,為什麽現在不能說,非要晚上說。
    不過她沒有理會,跟著出去了。
    她簡單洗漱一下,就坐在餐桌邊準備吃飯。
    而沈明征則去拿碗筷,連忙被王淑萍製止了:“明征,你坐著別動,早飯都是你做的,已經很辛苦了。”
    王淑萍看了眼自家女兒,雖然在隨軍之前,她一直都是衣來伸手飯來張口,但現在畢竟不同了,是大人了。
    雖然她也想讓女兒什麽都不做,可都已經是旅長太太了,最起碼要把沈明征照顧好,夫妻關係才能更加和諧。
    “不辛苦,都是一家人,這都是我應該做的。”
    丁一一知道他說的是實話,沈明征這個人,不會在這種事上撒謊。
    他是真把她的家人,也當做家人。
    吃飯時,王淑萍看了眼丁一一:“一一,從今天開始,每天做飯的時候,你都跟我一起,我教你做菜。”
    丁一一愣了一下,沒想到王淑萍會這樣說。
    怕她傷心,王淑萍趕緊解釋:“媽不是嫌棄你不幹活,這裏永遠都是你的家,隻要你回來,在爸媽麵前,就是孩子,可以什麽都不用做,但你現在嫁人了,明征是旅長,一定很忙,你總要學會做飯,隨軍後把你們兩人都照顧好。”
    丁一一明白了,這是怕她啥也不會,沈明征會嫌棄她。
    她剛要說話,沈明征就開口了:“媽,我喜歡幹活,而且一一已經學會做飯了,還做的很好,我們兩個人平時也是誰有空誰做。”
    聰明如他,自然也聽出了丁母話裏的意思,連忙表態。
    他沒有說全部他做,因為在家裏大部分時候都是丁一一炒菜,所以他選擇換了種說法。
    王淑萍愣住了,丁一一學會做飯了?
    也是,隨軍都幾個月了,也該學會了。
    明明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可是她心裏又開始難受了。
    丁大大在旁邊不滿的開腔:“誰有空誰做?說的好聽,你現在可是大旅長,估計全天沒空了吧,這樣的話,我小妹豈不是要包攬全部家務?
    還有,在我家就不用裝殷勤了,又是收拾桌子又是做飯的,裝給誰看呢,平時還不是我妹妹幹!”
    王淑萍掩去眼底的情緒,瞪了眼丁大大:“明征忙,你妹妹現在沒有工作,多做點家務也是應該的,兩個人在一起就要互相扶持,你少給他們添亂。”
    丁大大不服:“我就是不想讓小妹太辛苦,這樣吧,給小妹請個傭人,這個錢我出。”
    正在吃飯的金美慧一聽,立刻不幹了:“你哪來的錢?這幾個月你不是給小妹寄吃的,就是寄衣服,還有手表那些,咱家的錢都被你敗光了,你哪兒還有錢?”
    丁大大不斷給金美慧使眼色,讓她少說兩句,可金美慧完全視而不見。
    她看向丁一一:“小妹,我可真羨慕你,有個這麽好的哥哥,什麽好東西都想著給你,就連唯一的一張電視機票,都給你寄過去了,我咋就沒你這麽好的命呢,到現在為止,我連個電視機的影子都沒見到呢!”
    丁一一吃了口餃子,才不鹹不淡的回了句:“因為我會投胎,要是羨慕的話,你也重新投個胎試試。”
    丁大大確實給她寄了很多好東西,但她沒打算白拿,打算找機會給他別的東西。
    何況總不能當時原封不動的給他寄回去吧?那樣不符合原主的性格。
    “你怎麽說話呢?”金美慧氣的把筷子摔在桌子上,怒瞪著丁一一:“我可是你嫂子。”
    王淑萍趕緊當和事佬:“你們姑嫂倆怎麽還跟個孩子似的,這麽喜歡開玩笑。”
    “媽,你沒聽......”
    金美慧控訴的話還沒說完,王淑萍就起身回屋了。
    很快她就回來了,手裏拿著兩個厚厚的信封:“美慧、一一,這是爸媽給你們倆的壓歲錢。”
    她特意包了個大紅包,希望一家人高高興興、和和氣氣的。
    金美慧接過信封看了眼,裏麵居然都是十元一張的大團結,看了下厚度,大約一千塊。
    她的臉色好看了一點,但也僅僅是一點。
    嘴裏依舊嘟囔著:“媽,這錢是你給的,可和小妹沒關係,妹夫一個月的津貼按理說可比我們的工資高,總讓我們給買高價的東西,這不合適吧!”
    “我身為哥哥,給小妹買點東西怎麽了,況且小妹有好東西也給我們郵寄了,就說那些肉、還有魚蝦,你沒吃嗎?”
    金美慧嗓門大了幾分:“我是吃了,但那些肉能有多少錢,你寄過去的手表,還有電視機票,可以買多少斤肉了?”
    丁崇舟皺了皺眉,將筷子放在桌子上,有些不悅:“好了,大過年的吵什麽!”
    頓了頓,他又道:“大大給一一寄東西,花了多少錢,我補給你們。”
    身為父母,最不想看到的就是子女不和。
    “不用。”丁大大語氣不好:“是我自願送給小妹的,而且那些錢也是我用的工資買的,金美慧,我們早就說過,家裏的開銷我負責,另外每個月給你二十塊錢,但工資各管各的,我給小妹買的任何東西,沒有花過你一分錢,所以你沒權利幹涉。”
    “我是你妻子!”金美慧大聲控訴:“我怎麽就沒權利幹涉了?況且你都沒有給我買手表,卻給她買,就連唯一的一張電視機票,也給了她,你有沒有考慮過我的感受?
    何況不管是她還是你,都有了各自的家庭,都該為自己的小家考慮,她倒是做到了,隻顧自己享受,根本不管你的死活,而你卻非要凡事都惦記他,你就不能長點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