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境界之說

字數:4982   加入書籤

A+A-


    風沙頗大。
    馬蹄踩在黃土上,不快不慢,像是丈量著這片了無生趣的土地。
    薑月初半靠在馬背上,一手牽著韁繩,另一隻手,卻捧著一卷書冊,認真研讀。
    好在前身琴棋書畫樣樣精通,書上的內容雖然晦澀,可略一思索,也能猜到大概是什麽意思。
    此方世界,武道為尊。
    凡境搬運氣血,熬煉筋骨,是為武道之始。
    所謂凡境,便是搬運氣血,修煉武技。
    在不斷打磨筋骨的過程中,強壯體魄,為日後做準備。
    這一步,沒什麽玄乎的,就是個水磨工夫,靠時間和汗水去堆。
    江湖上大多數人,皆是此境。
    再往上,便是聞弦。
    所謂聞弦,便是武者在修煉武技過程中,身上的氣血達到一定的量,便內可聽己身心跳血流,外可聞草木風聲鶴唳。
    到了這一步,才算是真正踏入了武道的門檻。
    而且按照書上說,在聞弦之境,所修習的武技越是玄妙,對氣血的搬運效率越高,修行速度也就越快。
    薑月初若有所思。
    她如今便是聞弦後境。
    而之所以狼妖的功法,並未讓她破境。
    說不定是狼妖所授之法,品階太低?
    她並未在此過多糾結,繼續往下看去。
    而聞弦圓滿之後,便是鳴骨。
    看到這兩個字,薑月初的呼吸都放緩了幾分。
    鳴骨,鳴骨。
    氣血通達四肢百骸,淬煉骨骼,使其發出金石般的嗡鳴之聲。
    到了這一步,肉身強橫,尋常刀劍難傷,已非凡俗手段所能抗衡。
    隻是,想要從聞弦突破至鳴骨,卻難如登天。
    除了自身武學要足夠精湛,更需要海量的天材地寶,或是......妖魔血肉為引,方能點燃氣血,一舉衝關。
    “嘖。”
    薑月初合上書,揣進懷裏。
    看來,往後自己修煉,對於這些外物,也要多留意才是。
    這般想著,心裏也就有了計較。
    無論如何,都與妖魔二字繞不開。
    看來,自己天生便是要斬妖除魔了....
    薑月初自嘲地笑了笑。
    “誒......”
    “若是我真是鎮魔司的人,那該多好。”
    她在心裏嘀咕了一句。
    那樣一來,不僅身份問題迎刃而解,斬妖除魔更是名正言順。
    朝廷發俸祿,天下妖魔任我殺。
    哪像現在。
    就算有心斬妖。
    卻又不知妖所在何處?
    還得處處小心自己的身份問題。
    她搖了搖頭,將這些不切實際的念頭甩出腦海,專心趕路。
    目標,自然是那金城縣的妖物。
    雖說對那妖物了解甚少,甚至連對方的實力也不知道。
    可時間不等人。
    如今的她,沒有什麽可以選擇的。
    妖物雖然肆虐,卻也不像她前世遊戲裏的NPC那般,傻愣愣地站在那裏,等著人去殺。
    許多狡詐的大妖,一聽到朝廷要來剿滅自己,便會立刻溜之大吉,尋個深山老林躲起來。
    等人一走,再出來為非作歹。
    這也是她想混入鎮魔司的理由之一。
    ...
    官道之上,偶爾有人,皆是背井離鄉。
    薑月初一身尋常江湖人衣物,騎著馬,逆著人流而行,顯得格格不入。
    沒了那身黑衣赤紋,她便隻是個尋常的江湖女子。
    逃難的百姓見了,大多隻是麻木地瞥一眼,眼中帶著幾分疑惑。
    這姑娘,長的是俊俏,可腦子似乎有些不好?
    畢竟,所有人都往外逃,唯獨她一人反向而行。
    薑月初騎在馬上,臉色毫無變化。
    她隨手一勒韁繩,攔住了一個正領著孫兒,步履蹣跚的老漢。
    “老丈。”
    那老漢嚇了一跳,抬頭見是個騎馬的年輕女子,才稍稍定了定神。
    “姑娘......有事?”
    “金城,還有多遠?”
    “金......金城?”老漢愣了一下,指了指前方,“不遠了,再走個十幾裏地,就到了。”
    十幾裏。
    薑月初默默盤算著腳程,天黑前,應當能到。
    見她不說話,那老漢又忍不住多嘴問了一句:“姑娘,你這是......要去金城?”
    薑月初點了點頭,沒有否認。
    老漢的臉上頓時寫滿了不可思議,他連連擺手,像是生怕她想不開。
    “姑娘,聽老漢一句勸,如今的金城,去不得啊......”
    薑月初自然知道為何去不得。
    不過自己正愁沒什麽消息,正好問問情況。
    她故意一臉疑惑,“哦?為何去不得?”
    “妖!有大妖啊!”
    老漢一拍大腿,哆哆嗦嗦道,“金城左近的幾個村子,一夜之間,全沒了!聽說那妖物......哎喲,那場麵,血流成河,一個活口都沒留下!”
    “如今城裏的人都跑光了,連......連縣太爺,都棄了官印,帶著家眷跑路了!”
    “姑娘你這細皮嫩肉的,一個人進去,那不是給妖魔送吃食嘛!”
    老漢說完,也不管她聽沒聽進去,拉著孫兒,頭也不回地匯入人流,匆匆逃命去了。
    隻留下薑月初一臉古怪。
    連縣令都跑了?
    這妖物是有多猛?
    破碎的記憶在腦海裏翻湧。
    大唐律令,官員守土有責。
    一縣之長,遇災禍匪患,可上報求援,可閉城死守,唯獨不可棄官而逃。
    此舉與臨陣脫逃的將官無異,罪同謀逆。
    一旦被朝廷查實,輕則革職流放三千裏,重則滿門抄斬,禍及三族。
    能讓一個寒窗苦讀十數年,好不容易才爬到一縣之主的讀書人,連身家性命和滿門榮辱都不要了,也要卷鋪蓋跑路。
    妖物的棘手程度,怕是已經到了讓那縣令覺得,被朝廷追殺,都比留在金城要有生路的地步了。
    明白這點,她不禁有些猶豫。
    自己還要不要去?
    正在她思索之際。
    官道盡頭,忽地出現了兩道身影。
    那兩人皆是一身黑衣,身形異常魁梧,比尋常壯漢還要高出一個頭,肩寬背厚。
    薑月初瞳孔一縮,下意識地手按在了刀柄上。
    離得近了,才看清他們的模樣。
    說是人,卻又不像。
    兩人臉上都生著一層細密的黑色短毛,鼻子向前凸起,嘴巴咧開時,能看到森白的獠牙。
    豬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