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四章真相,殘酷又醜陋

字數:4902   加入書籤

A+A-


    一個龐大族群對所生活的國家沒有歸屬感,甚至心生敵意。
    這一定是有問題的。
    族群有問題的同時,這個國家也一定是有問題的。
    所以劉鴻訓告訴喬運升,陛下要解決的是問題。
    而不是解決人。
    殺光了並不能真正解決問題,所以要殺的隻是有問題的人。
    這話很繞,但喬運升聽懂了。
    “人為利益動,陛下給了諸多優待但這些人卻逆向而行的原因隻有一個。”
    “有人給了他們更多的利益。”
    喬運升開口。
    “大人,如今這些人在京城囂張跋扈引得怨聲載道,如果不出手將其鎮壓律法威嚴何存,陛下恩典...”
    劉鴻訓擺手,直視喬運升雙眼近乎一字一頓的開口。
    “律法真正存在的意義,並非懲惡揚善。”
    “而是大快人心!”
    尤其最後一句,讓喬運升驚的呆愣原地。
    這樣的話和他的理念是相悖的,律法就是為了維護人間秩序懲惡揚善是他從小接受的教育。
    可如今大人卻說....
    看著呆立當場的喬雲笙,劉鴻訓微微搖頭。
    “是不是認為老夫此言荒唐至極,是不是更認為如此律法便成了掌權者愚弄人心的工具?”
    他起身,來到喬運升麵前站定。
    “錯了,因為律法的出現和真正的作用,從來都不是針對壞人的,更不是為犯法者製定的。”
    “律法,真正的作用是要讓人知道犯罪的成本,從而不敢犯法。”
    “用律法懲治犯錯之人,才能提升律法的公正和權威,也才能達到震懾的作用。”
    他說著伸手拍了拍喬運升的肩膀。
    “壞人要足夠壞,用律法懲治的時候才能大快人心,當眾行刑才能讓人知道觸犯律法的下場。”
    “陛下之前就說過,官者,人傑也,所以人和人之間是有區別的,這種區別不在出身不在才學,而在認知。”
    “身為一個執掌律法者,卻不明白律法是什麽,更不知道律法為何而來,又如何能夠真正去執掌律法?”
    喬運升嘴唇顫抖的看著眼前的刑部尚書大人,他突然懂了。
    懂了明律裏互毆一詞的來曆和用意。
    明律定,手足毆人不成笞二十,成傷或他物毆人不成笞三十,他物毆人成傷笞四十。
    相互毆傷需各按傷勢定罪,若後下手方理由正當可減二等處罰,但致人死亡或毆打兄姊、伯叔等即便後下手且理直,亦不可減刑。
    哪怕有人去你家打你,不還手任打,對方罪責。
    若還手便為互毆。
    若先打你的是叔伯哥姐之類的,還手就是全責,哪怕你占理也要賠對方醫藥銀、誤工銀、損失銀....
    原本喬運升對互毆二字沒有任何感觸,以為這二字的出現隻是為維持律法的公正。
    但直到今天,直到劉鴻訓大人開口之後方才明了。
    錯了。
    不是明律錯了,而是自己的理解一直都是錯的。
    以為那是在懲處犯錯之人,更以為那是為了區分細化審案之時的定性之詞。
    但直到此刻他才知道,明律之中的互毆二字根本就不是給犯錯之人設定的。
    而是給沒犯錯之人設定的。
    挨打不還手,官差取證大人問案就要簡單得多。
    無論原因是什麽,動手打人就要賠償治罪。
    可一旦還手問案的時間就會被無限延長,查案的難度也會上升無數倍。
    所以這互毆二字的真正用意,就是讓你不敢還手。
    不敢還手就不會發生械鬥更不會出現命案,治安指數和治理難度就會直線下降。
    夜不閉戶的和諧社會出現了。
    所以律法存在的最大作用就是威懾,讓你知道犯罪的成本有多高從而不敢犯罪。
    並非單一的用來懲處犯人量刑的工具,一切從源頭開始掐滅才能樹立律法的權威性。
    壞人要夠壞,殺掉才能大快人心拍手稱讚。
    人心就是這麽愚蠢,若隻犯小錯便殺頭抄家,還會有人在那為其鳴冤叫不平。
    所以有時候明知某人有罪而不拿,就是要讓他再壞一點,造成的傷害和損失再大一點才能達到想要的效果。
    真相從來都是如此,殘酷又醜陋。
    劉鴻訓在喬運升的肩膀上再次拍了拍。
    “刑部也會出現變動,因為現在的刑部很多人也不適合待在如今的位置上,這對你來說是個機會。”
    說完擺手阻止了喬運升要躬身行禮的舉動。
    “不必感謝老夫,老夫能被陛下放在刑部尚書的位置上,看中的便是老夫對律法的理解和對大明現狀的了解。”
    “所以對你說這番話,乃是職責所在。”
    隨即轉身擺手。
    “去吧,去做你該做的事。”
    “如果老夫沒猜錯,陛下給你的旨意也該到了。”
    喬運升還是對劉鴻訓大人恭敬行了一禮,隨後轉身大步離去。
    他聽懂了劉大人話裏的意思,尤其那句對大明現狀的了解。
    大明現狀為何?
    族親。
    族親二字非是少數民族獨有,漢人的族親也是個龐大的數字。
    一村一寨同祖,這就會出現一村一寨共同抵抗律法的現象。
    而造反作亂,更是由族親帶動而起。
    律法,要的是讓人不敢犯錯不敢作亂,想達到這樣的效果光殺是不夠的。
    因為太祖就曾這樣做過,效果並不理想。
    他剛剛走出劉鴻訓府邸,便有人前來告知陛下的旨意到達了順天府衙門。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這一刻的喬運升沒有之前的怒氣,臉色平靜的下令。
    “將那被打死之人的妻子帶至於衙門大堂,請明刊的人過來。”
    隨即大袖一甩。
    “將那膽敢當街殺人之輩全部拿下!”
    大人的話已經很清晰了,做你該做的事,而這話其實還有後半句。
    不該你考慮的事不要庸人自擾,至於拿下當街殺人的回民會造成怎樣的後果更不是你該考慮的。
    金聲就在京城,他是來匯報麻沸散藥效的。
    所以就在聖旨下達的當天,金聲便是領旨前往寧夏上任。
    走之前他進了禦書房,在禦書房裏待了一刻鍾之後這家夥隻帶了幾個人就走了。
    不是他托大,更不是崇禎不願意給他配幾個人。
    而是現在整個西北都是他的師叔、師伯、師兄師弟還有..師姐。
    他本就是武當山道門出身。
    大明時期的道門非但有女弟子,而且數量還不少。
    這樣的家夥去了西北統領道門還有政務大權,不用想都能知道會發生什麽。
    (寫在這裏的是閑聊,大明律裏真的有互毆二字,更有詳細的互毆定罪細節,所以後世的一些東西真的隻是延續而已,很多東西其實古人早就用過且實踐過了,就如成語我們一直在用一樣,但卻很少有人去找成語的出處和最初代表的意思,看到有大佬說我曆史摻雜故事整的還挺有意思,但大佬們就沒想過我的故事來源何處?有沒有可能大佬們眼裏的故事,其實也是曆史的一部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