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 還要她回去?

字數:4408   加入書籤

A+A-


    <tr> <td></td>

    <td></td>

    <td></td></tr>

    </table>

    方宏的視線落在了袁熙手上的東西一會兒,臉上的笑意未明。

    “微星工作室?你就是木小姐說的那個女藝人?”

    袁熙忙地點了點頭,“是!”

    來之前,還以為這個方總會是個禿頂大叔,沒想到對方竟沒她想象中的那麽猥瑣難看,比她想的好看多了。

    雖然跟少爺比起來差得遠了,但第一次給這麽一個人,她也能接受了。

    然而,能接受歸接受,要她直接跟一個男人說出來還是有些難度。

    袁熙緊張地搓著手,“方、方總,我們能不能先進去再說?”

    方宏沒有挪動腳步,隻是似笑非笑地將目光放在了袁熙的臉上,“你想跟我?”

    袁熙手上的東西,方宏並不陌生。那東西,他可是經常會用到,剛剛那個離開的女人,他就和她用過了。

    這是,讓男人和女人在一起快樂的時候,可以消除掉隱患的東西。

    袁熙咬唇點了點頭,“是!”

    她要超越顧曉曉!她要將顧曉曉踩在腳下!

    木唯心說的對,不就一層破膜而已嘛!隻有她有了錢,她想要多少層不可以?!

    方宏仔細地看了她一眼,忽然笑道,“行!你先回去,晚上六點過來,我帶你去參加一個飯局!”

    “六點?!”袁熙看了一眼時間,“可、可是現在已經快五點了!”

    還要她回去?!

    方宏點了點頭,“你還有一個小時的時間,可以在這裏等我,也可以回去。如果你選擇回去,那我可以當今天的事情從未發生過。”

    一個小時的時間,是給袁熙做考慮的。她還有時間反悔。

    他方宏雖然在外麵有不少的女人,可是,被他搞過的女人,都得是自己願意的才行。

    他也有自己的原則。

    大家各取所需,是聰明人的做法。所以,到目前為止,和他有過關係的女人,都是“聰明人”。

    “我、我不用回去!”一聽方宏說可以當今天的事情從未發生,袁熙便立即搖了頭。

    她已經做好決定了!

    方宏眼裏閃過一絲滿意,“很好!那我現在帶你去弄個造型,作為我的女伴,怎能打扮得如此普通?”

    男人的手輕輕地碾過袁熙的紅唇,帶起了一陣陣的曖昧。

    ……

    ……

    這天晚上,顧曉曉將手上的稿子都修改完畢,一起打包發給了出版社。

    剩下的,就等待出版社審稿,如果沒有問題就可以印刷了。

    顧曉曉將郵件發送成功後,便打開了文檔,將這幾天構思好的新故事敲下。

    也許是已經有寫了一本書的經驗,這一次的故事寫得額外順手。文思泉湧,她一口氣寫下了一萬字都還不想停下來,要不是墨逸塵看時間晚了,催著她去沐浴,估計她今晚能寫個通宵!

    “阿墨,你來幫我看看我的新書,看寫得怎麽樣!等會我洗澡出來你給我建議!”顧曉曉說著將筆記本塞給了墨逸塵。

    他給寶寶建議?!

    墨逸塵懵逼了一會,將電腦放回桌麵,然後開始一個字一個字地閱讀顧曉曉寫的故事。

    從認字那一天開始到現在,他讀過的小說可以說是寥寥無幾。

    他的情況,根本就不允許他有那麽多的空閑時間去閱讀這些娛樂性的書籍。

    他讀的書大都是學術上的,枯燥至極。偶有基本熏陶文學素養的書,也都是爺爺讓人給他量身定製的書單。哪怕也是一本故事性的小說,可也極其地費腦。

    之前寶寶說要在網上寫書,他便特意去了解了一下這方麵的行業。然而,他發現,網絡小說跟他以前看的書,並不太一樣。

    行文的特點以及劇情的布局等等,都與他所了解的那些書又很大的差別。

    所以,他並不懂網絡小說。

    墨逸塵擔心自己給錯建議,搞砸了顧曉曉的布置下的任務,所以看得尤其仔細。

    幾乎是一個字一個字數著來讀的。

    然而,不一會兒,他便發現,這種閱讀方法根本就無效!

    寶寶的書讓他忍不住想要快速閱讀!

    對,就是這樣!

    哪怕他想放慢速度,可大腦卻一直對他下達“快讀”的命令!

    墨逸塵有些驚訝,思索了一會兒,他決定遵從大腦的命令,隨性地去閱讀!

    很快他就讀完了。

    他以為他會忘記他讀過的內容,然而,並不是!

    雖然他閱讀的速度很快!可是,他卻清楚地記下了寶寶寫的所有內容!而且,讀完第一次,還有想要回頭再讀第二次的**!

    墨逸塵暗暗驚奇。

    難道這就是網文的特點嗎?

    時間還早,顧曉曉得好一會兒才能出來。於是,墨逸塵決定去翻找幾本這樣的書來看。

    他根據顧曉曉瀏覽器上方的標簽進入了書香文學城,隨手點了幾本書來閱讀。

    然而,他發現,這些書都沒有給他那種“想要再讀”的感覺。而且,他快讀之後,雖然能把情節記住,但大部分的描述,都忘了。

    還有那麽一兩本書,根本提不起他快讀的**。

    墨逸塵拿了顧曉曉的書與這幾本書作對比,終於找出了問題的關鍵所在。

    之前他之所以想要快讀寶寶的文,是因為劇情引人入勝大腦迫不及待地想要知道往下的劇情!而讀了還想讀,是因為寶寶的描寫寫法自然而然地將人帶入了書中,仿佛將讀者帶入了書中的勝境。

    眼睛一觸碰到那些文字,大腦便即刻生出了相對於的場景。而為了使這些精彩的場麵不間斷,所以大腦才會給眼睛下達快讀的命令。

    然而,即便他快速閱讀,書中的那些描寫還是能很清晰的記住。隻因那些文字清清楚楚地被傳達到了大腦中,然後由大腦轉換成了場景。

    反觀,剛剛他找的這幾本書就未能給他這種感覺。那是因為,這些書幾百個字才有一兩百字被傳送到他的腦海,大部分的文字都隻是簡單地被眼睛掃到卻沒有被吸收。

    還有兩本書之所以提不起他快讀**,是因為過於生硬的描寫手法——無法帶人順利入境。他得花時間停下來理解這段話的意思。

    &lt;/div&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