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萌新肥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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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數日後。

    莫爾草原外圍的交易市鎮——約克鎮。

    “杜瑪大人,這是一百一十五頭純種上好的草原羊,請您清點一下。”

    易市上,一個白袍黑發的年輕人正禮貌的進行著交易。他的交易對象是一個肥胖的藍發年人,從兩撇上翹的鼠須和賊溜溜亂轉的小眼睛來看,絕對是個算盤打到心眼上的市儈奸商。

    果然,藍發胖商人杜瑪清點過後,指著其十隻被他用朱筆畫過的灰羊,趾高氣揚的道:“其他都是白羊,隻有這十隻是灰羊,難道它們是你的種嗎?”

    黑發年輕人白皙的臉上劃過幾滴晶瑩的汗珠,貝齒在猩紅的薄唇上輕咬,顯然被這幾句話擠兌的不輕。

    杜瑪大人暗暗冷笑一聲,抿著兩撇鼠須,竹筒倒豆子一般說了起來。

    “一百一十五頭羊,每隻一個金幣十九銀幣,除掉這十隻半價雜種羊,總共是一百二十九金幣十一銀幣,抹掉九個金幣的零頭,湊個整數給你一百二十金幣。記得幫我趕回家裏,否則別怪我不付錢。”

    一口氣說完,他暗暗得意之餘,也大呼可惜。

    得意嘛,那是當然了。

    這個黑發年輕人一看就是個生意場上的萌新,這種嫩丁自己不知道見過多少,都是在易市上被吃到死的那種。可惜,自己見他長的唇紅齒白,剛才竟然心生不忍,隻砍下了他的十隻羊和九個金幣的零頭。

    唉,瞧他皮膚白嫩,一副含羞帶怯的小女兒的模樣,百分之百還是個雛兒,不做“兔子”真是可惜,要是他願意雌伏在下的話,自己倒還真不心疼那十隻羊錢。

    可這小子,不給麵子,才摸了下他的嫩,就溜出去老遠才敢跟自己說話,那就怪不得大人我不講情麵了。

    正尋思著,前方那年輕人側身看向遠方,露出了一張完美的側臉。五官細致,皮膚白皙,舉止儒雅,談吐有度,尤其是那揮鞭趕羊的模樣,一看就是女人教出來的。

    操@#~!

    真白,夠娘,好看,希溜~!

    直到他遠去,杜瑪大人還意猶未盡的盯著那蕭索修長的背影,狠狠地吸掉了嘴角的口水。

    孤獨的牧羊青年華麗地甩出個鞭花,將一隻有離隊趨勢的灰羊趕回羊群,然後對著空氣自言自語了起來。

    “伊蘭特,你說巴瑟斯那貨送人家呃不,我的這根牧羊鞭真的是狼人們身上最堅韌的金剛狼毫編成的嗎?”

    “主人,為什麽這麽說?”腰間的“皮帶扣”竟然發話了。

    “每次我用完這鞭子,都覺得上有股腥臊氣。別跟我說是羊膻味,趕了這麽多天的羊,我還分辨不出嗎?”

    青年人將皮鞭換了一隻,聞了聞,無比鬱悶。

    “或許就像主人想的那樣,畢竟一般雄性都會以那裏為傲。”

    “皮帶扣”繼續恭維道。

    “男人怎麽都這麽惡趣味呢。今天這個死胖子可惡心死老娘了。”

    黑發年輕人再出驚人之語,直驚得“皮帶扣”戰戰發抖。

    “主人,你不過在永夜國度維持了天的變身,怎麽走了天,還沒調整過來。”

    “唉,這不剛適應過來,晚上就又變回去了嘛。這鬼日子,什麽時候是個頭啊。”

    說話的時候,黑發年輕人蘭花玉指輕輕抿了一下鬢角的秀發,轉瞬間,那隻便如得了帕金森病一樣顫抖起來。

    看來果然病的不輕。

    “等我們破解了神聖大陸防護結界,魔神大人君臨大陸的時候,肯定會幫主人解決這個難題的。”

    “皮帶扣”謹小慎微的說著,生怕激起主人的無名業火。

    “不要欺負我不懂,如果被我發現你騙我,你就死定了。”年輕人雙一拉鞭子,發出了“啪”的一聲輕響,嚇得“皮帶扣”也發出“嗯”的一聲應承。

    “我們這是離金發天國還有多遠?”

    “還有十天行程吧。主人,我們為什麽要繞這麽大老遠,先去金發天國呢?”

    “那個真理之鏡留在大教堂鎮壓邪穢了,我們總要先去給雪莉有個交代,再說,我還打算把你押給她,再換幾件防身聖器呢。”

    “主人,不要啊~!”

    “皮帶扣”伊蘭特實在忍受不了了,那個虐寵的恐怖小蘿莉,比主人還不如。索性化成了小神龍,在林淩耳邊苦苦求饒。

    “好吧,好吧。等下開門的時候認真點,我們多收拾點見麵禮去見我那個可愛的雪莉妹妹,還有我那素未蒙麵的兩位老“泰山”。”

    “好的,好的,伊蘭特一定不負主人厚望。”伊蘭特頭點的賽撥浪鼓。

    主人真夠無恥的,當初對小蘿莉愛理不理,還用“飛場”、“美奈子”擠兌人家,現在看人家家資豐厚,又打起人家聖器的主意來了。

    話說,上次飛升失敗之後,自己和主人的惡魔之力好像真的消失了一樣,連聖光都傷害不了我們。這個大陸真的很邪門。

    算了,不想這麽許多了。死道友不死貧道,死胖子,替你伊蘭特爺爺承受主人的怒火吧。

    說話間,他們看到了一個方圓十數畝,藍瓦白牆的圓頂建築群。與周邊低矮的棚屋群舍格格不入,此間主人選擇了金色裝飾的朱漆大門,配上銀色裝飾的琉璃木窗,顯得俗不可耐,暴發戶“底蘊”十足。

    好大的筆,好低的品味。

    “這裏應該就是那變態死胖子的家了,快藏進頭羊肚子下麵去。”林淩安排好伊蘭特的藏身之處,便收起一臉的不羈,複又變得唯唯諾諾起來。

    “幹什麽的?”

    人和羊還沒到,就有一個“勤快”的門房小廝上來查問。

    “我是來幫杜瑪大人送羊的,順便等大人回來收錢。”

    一聽是主人買的羊,小廝便呼喝院內雜役前來幫忙趕羊,卻把林淩攔在了門外。

    “為防失竊,下等人與狗不得入內。你就在門外等吧。”

    “帥哥不讓進,美女給進嗎?”

    “除了你這樣的,都能進。”

    “狗不能進,狼能進去嗎?”

    “隻要不是狗,都能進。”

    碰上這種油鹽不進的“稱職”門房,林淩也是無可奈何。

    “好吧,我在門口等。”

    “我們天一黑,就趕人的。”

    小廝看了眼西斜的落日,瞥了他一眼說道。

    “那可怎麽辦?”林淩有些急了,焦急的左右踱起步來,“我還沒找好旅店呢。”

    “你還是明天來找大人吧。”

    “可以嗎?”

    “當然。”

    “那我明天來。”

    ……

    小廝目送他離去,便回到院子裏稟報。

    “他真的就這麽走了?”杜瑪驚喜欲狂,“天底下還有這麽笨的傻瓜,沒有契約,沒有書,羊已入圈,明天誰還認識誰啊。你就是求上我的床都沒用了。”

    杜瑪大人突然又心疼起來,連晚飯都吃不下了。

    早知道能這麽輕鬆地賺取一百二十金幣,自己為什麽還要浪費口舌欺行壓價呢。若不然的話,豈不是至少多賺10金幣。

    時間到了掌燈十分,他猶在心疼間,門房小廝又來稟報,“有個絕世尤物前來投宿。”

    看到門房小廝那副一臉花癡的沒用樣子,杜瑪大人決定親自去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