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1.十年後的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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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間的幸福,(請牢記101nove.網址:)
台版 轉自 負犬組錄入
圖源:尋物偵探事務所
錄入:一心隻想把書錄完打遊戲的小滾滾
And, in the end,
the ove take is ea to the ove ake.
The End
The Beates
聽到壽命也能買得到這件事,我最先想起的是小學的公民與道德課。當年,芳齡二十幾歲的女導師對我們這群懵懂的十歲學童丟出這個問題。
「大家看這邊。要說什麽東西是不可取代的、是珍貴無比的,應該就是每個人的生命。如果將人命換算成金額,大家覺得應該值多少錢呢?」
語畢,她的思緒似乎停滯了一下,大概是在回想剛剛的提問是否夠清楚吧。她手上拿著粉筆,一動也不動地麵對黑板,背影朝著我們二十秒左右。
這段時間,每位學生都認真地思考答案。班上大多數的學生都喜歡這位年輕漂亮的導師,搶著說出一些討導師歡心的答案,想得到她的褒獎。
其中有位模範生舉手回答:
「之前讀過的書裏有提到,上班族一輩子的薪水大概是兩億日圓到三億日圓之間,所以每個人的生命大概就值這個價錢吧。」
教室裏有一半的學生流露出欽佩的神情,另一半則是覺得這答案真無聊。
幾乎所有的學生都不喜歡這位模範生。
「的確,大部分上班族的收入就這麽多而已。」導師苦笑地點了點頭,回應了這位模範生。
「如果詢問大人們,大概也會得到同樣的答案吧,以一輩子能賺到的金額來衡量人命的價值,也算是一種正確答案。不過,我希望大家暫且將這個想法拋到腦後。嗯……不如用比喻來說明吧,就像平常做的那種,不太好懂的比喻。」
老師用藍色粉筆在黑板上畫了一個沒人看得懂的東西,看起來既像是人,又像黏在馬路上的口香糖。
不過,這就是她真正的目的。
「黑板上這個不知其真麵目的東西非常有錢,而且它很憧憬能過一過人類的生活,希望有人可以將自己的人生賣給它。某天,你偶然從這東西麵前經過時,它叫住你說:喂,你可不可以把你剩下的人生全賣給我咧?」
女導師說完比喻後,暫時打住。
「賣掉之後,我會變成什麽樣子?」某位一臉認真的男生舉手發問。
「當然是死掉羅!」導師一派輕鬆地回答他:「所以,你一定會拒絕它的條件吧。不過這東西沒那麽容易死心,又說:那麽,賣給我一半也行。要不要把你剩下的六十年壽命,折一半賣三十年給我呢?不能再少了。」
「原來如此!」撐著臉頰聽導師說話的我,心中突然有所領悟,有種賣掉一半也無妨的感覺。人生與其枯燥漫長,還不如短暫燦爛來得精采。
「那麽,接下來才是真正的問題。想要一嚐人類生活的這東西,該怎麽替你的壽命估價呢?一年分的壽命該值多少錢?……先說清楚,這個問題沒有正確答案,我隻是想聽聽大家的意見而已。請大家跟座位附近的同學討論一下吧。」
教室裏討論的聲音此起彼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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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是,我沒有參與討論。說得正確一點,是我沒能參與討論。
因為我跟剛剛那位提出一輩子能賺多少薪水的模範生一樣,都是被班上同學排擠的對象。
我擺出一副不想跟著討論的表情,在一旁等待著時間流逝。
坐在前麵的那群家夥說:「如果一輩子的收入是三億日圓的話……」
我心想,那些家夥要是值三億日圓的話,我應該值三十億日圓才對。
我已經忘了當時的結論,隻記得最後是不了了之收場。反正這本來就是個小學生討論不了的題目,就算找來一群高中生,恐怕也討論不出什麽有建設性的意見。
唯獨一點我還記憶猶新,有位看來前途黯淡的女生一直主張「人命不該有價」。沒錯,若讓我過著和她一樣的人生,我大概不會設定售價吧——我是這麽想的。說不定還反倒被索取垃圾處理費呢。
「就算我要賣出過著和我相同人生的權利,你們應該連三百日圓也不願意付吧?」每個班上都有這麽一個聰明愛耍寶的家夥,他的想法似乎跟我很像。為了逗大家笑,他故意開玩笑地這麽問。我雖然讚同他的想法,但他很明顯地認為自己的價值比旁邊那些死腦筋的家夥高出許多,那種自以為高尚又故意自嘲的作風真令人思心。
這時候,導師突然說:「沒有正確答案。」不過,接近正確解答的答案其實真實存在——就在十年後,二十歲的我真的把命賣掉,並換得相對的報酬。
小時候,我希望未來的自己是個了不起的人,內心一直覺得自己比同年齡的人更優秀,更突出。但麻煩的是,我住的那一帶都是一堆蠢父母生的笨小孩,這更加深了我對自己的誤解。
身邊的玩伴總是被我看扁。不懂得隱藏驕傲、毫不謙虛又不機敏的我,當然和班上的同學們關係疏遠。遭到同學排擠,或是東西被人藏起來等都是家常便飯。
即便考試常拿滿分,但能拿滿分的又不隻有我一個。
沒錯,就像前麵提到的那位模範生,那個名叫姬野的女生。
我們因為彼此的關係而拿不到實質上的第一名,所以表麵是互相砥礪,內心卻想把對方踩在腳下。
但就另一層麵而言,我們也是唯一能了解彼此的夥伴。能夠正確聽懂我的想法的人就隻有她,恐怕我對她而言也是一樣。
或許就是因為這樣,我們總是走在一起。
原本我們兩家就住在正對麵,從小就一直玩在一起,這應該是所謂的「青梅竹馬」吧。我們兩家的父母親關係不錯,在念小學之前,我爸媽工作一忙,就會把我托給姬野的雙親照顧:換成對方的父母太忙,也會拜托我家照顧姬野。
雖然我們把彼此視為競爭對手,但在彼此的父母麵前都知道要扮演相親相愛的小孩。我也不知道我們為什麽有這份默契,有可能隻是覺得這麽做對彼此都好吧。明明是那種會在桌子底下互相踢對方的腳、捏對方大腿的關係,但隻要在父母的視線範圍內,我們就會扮演成不用他們操心的青梅竹馬。
不過,說不定事實也真是如此。
姬野也因為同樣的理由被班上的同學討厭。她覺得自己高人一等,瞧不起別人的態度過於露骨,在教室裏總被視為討厭鬼。
我與姬野的家都在山丘附近,與其他同學的家隔了好一段距離,這給了我們一個好借口,把整天躲在家裏的行為正當化,不需要浪費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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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去同學家玩。隻有在窮極無聊的時候,才會迫於無奈地露出一副「我也不是真的喜歡待在這裏」的表情拜訪彼此。
每到夏季慶典或聖誕節,為了不讓雙方的父母擔心,我們還會特別結伴出門打發時間。就連在親子活動日或課堂參觀日,也會裝出「友情萬歲」的樣子,感覺上像是「我們就喜歡兩個人一起玩,因為這樣最快樂」。是的,與其和那些低能到極點的同學做朋友,還不如跟惹人厭的兒時玩伴打交道來得好。
對我們兩個來說,小學是一處沉重陰鬱的地方。有時候,我與姬野被霸淩的問題會被提到學年會議裏討論。
我們四到六年級時,擔任級任導師的女老師很了解我們的狀況,隻要情節不嚴重,都不會聯絡我們的家長。要是連父母都知道我們被欺負,那我們就真的成為被霸淩的小孩了。那位老師也很清楚,我們需要的是一處忘掉被霸淩事實的場所。
隻是不管何時,我與姬野都覺得很不耐煩,不隻對身邊的同學如此,內心的某個角落也覺得隻能與周遭建立起這種關係的自己很煩。
對我們而言,最困難的就是裝出笑臉。明明是該跟著大笑的時候,我們卻一絲笑容也擠不出來;即便勉強抽動臉部的肌肉,卻隻聽到內心某塊重要部分剝落的聲音。我想,姬野跟我有一樣的感覺。在一片哄堂大笑的氣氛中,我們連眉毛也不願挑動一下,不,或許說是無法挑動還更精準一些。
班上的同學總是揶揄我們自命清高。沒錯,我們的確孤傲,但是真正的問題不在於我們不懂得取悅他們,而是姬野和我在本質上就與他們不同,就像是在錯誤的花季裏綻放的花朵。
那是發生在十歲夏天的事。姬野肩上背著被丟進垃圾筒數十次的書包,與穿著被人剪出一個個破洞鞋子的我,並肩坐在夕陽餘暉映照的神社石階上,等待著某事發生。
我們的位置可以鳥瞰整個夏季慶典的會場,狹長的參道排滿了攤販,兩側的燈籠則像是飛機跑道燈一般筆直延伸,原本幽暗的神社境內因此透出微微的紅光。會場裏的人們都流露著歡樂的神情,使得我們無法下去走進會場。
我們之所以保持沉默,是怕一開口,會場裏的聲音就會滲入。我們拚命壓抑著想張口的心情,靜靜地坐在原地不動。
我與姬野等待的,是能肯定我們的存在,能讓一切變得合理的「某事」發生。
在蟬叫聲不絕於耳的神社裏,我們倆或多或少都向神明祈求過吧。
當太陽準備沒入的那一刻,姬野突然站起來,用手拍了拍裙子上的灰塵後,走到我的麵前,兩眼凝視著我說。
「我們將來,一定會變得很了不起唷!」
她以獨特的清澈嗓音說道。
她的口吻,仿佛正述說著某件剛確定的事實。
「……你說的將來,是多久之後呢?」我反問。
「應該不會太接近,但也不是太遙遠,大概就在十年後吧。」
「十年後,」我重複著這句話:「到時,我們兩個都二十歲了。」
十歲的我們認為,二十歲是長大成人的年紀,為此,我才會覺得姬野的話裏透露著幾分真實。
姬野接著說:「沒錯,某事一定會在夏季發生。十年後的夏天,一定會有好事在我們身上降臨,屆時我們會由衷地感歎:活著真好。變得有錢又偉大的我們,會在回顧小學生活時這麽說:那所小學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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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一點幫助都沒有,身邊的同學都是一堆蠢蛋,連當負麵教材都不夠格。反正,就是一所糟糕透頂的小學。」
「是啊,真的都是一堆笨蛋,真的是一所爛透的小學。」我如此應和著。對當時的我們而言,這個想法算是非常嶄新,因為在小學生的眼裏,學校就是全世界,很難置身於外,以客觀的眼光批判優劣。
「所以我們十年後,一定要讓自己變得有錢又高人一等啊。至少要讓現在的同學們,嫉妬到心髒病發作的程度才行。」
「要讓他們嫉妬到咬牙切齒的地步。」我讚同姬野的說法。
「否則,現在的忍耐就毫無意義了。」她微笑地說道。
我並非把這句話當成短暫的安慰。從姬野的口中聽到這句話時,我就覺得這是確定會發生的未來,聽起來就像是即將實現的預言。
沒錯,我們絕對會變得了不起,不是嗎?十年後,我們一定要對那些家夥還以顏色,讓他們為了自己的百般無禮,後悔到想死的地方。
「……即便如此,二十歲還真是一個了不起的年紀啊!」姬野將雙手背在身後,仰望著晚霞泛紅的天空說道:「十年後,就二十歲了呀。」
「二十歲就能喝酒,也能吸煙。結婚的話,好像更早一點吧?」我這麽說道。
「對啊,女孩子十六歲就能結婚了。」
「男孩子好像十八歲吧,不過我大概結不了婚。」
「為什麽呢?」
「因為我有太多討厭的東西了。我對社會上的每件事都感到厭煩,這樣怎麽可能結得了婚。」
「這樣啊。那麽,說不定我也是這樣。」
說完這句話,姬野微微地垂下了頭。
夕陽將她的臉頰映得緋紅,看起來完全判若兩人。
這樣的她看起來好成熟,但卻似乎隱含著脆弱。
「……呐,既然這樣,」姬野倏地與我四目交會,卻又立刻轉移視線說:「到了二十歲,等我們都變得了不起……如果那時彼此都很丟臉地沒找到結婚對象的話……」
她輕輕地咳了一下,繼續說道。
「到時候,我們這兩個滯銷的,要不要在一起呢?」
就連當時的我也明白,姬野的聲調之所以改變,是因為覺得害臊。
「你的意思是?」我小心地追問回去。
「……開玩笑的啦。拜托忘了吧!」姬野企圖以笑臉帶過尷尬說著:「我隻是想說說看這種話而已,我怎麽可能會沒人要呢!」
這家夥真是好樣的,連我都笑了。
不過——雖然這隻是一句玩笑話——在姬野遠走他鄉之後,我仍然將這個約定隨時放在心上,因此不管多麽有魅力的女孩子對我示好,我都明白地拒絕她們。不論我成了國中生、高中生還是大學生。
若是有朝一日與她再次相遇,我一定要讓她知道我還是「沒人要」的模樣。
我知道,這根本是一股傻勁。
在那之後,已經過了十年。
回顧過去,我如此想著。說不定那時已是我最輝煌的年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