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飯店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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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家時,安和一邊走,一邊想:

    這次讓柳文直把地震的消息報知朝庭,不知朝庭之上是否有人會相信?

    如果皇上不信,怕會定自己傳播謠言之罪,如果明天不地震,不用問,自己極有可能要以欺君之罪被皇上砍頭,如果明天要是地震了,皇上認為自己具有預未來的本領,招自己入朝,給個什麽官職幹幹也說不定。

    安和在後世的古裝電視劇看得多了,朝中大臣之間往往波詭雲譎,朝堂之上明爭暗鬥。嬪妃之間爭寵鬥豔,後宮之內血雨腥風,皇子之間更是爭儲奪嫡,為了東宮之位爭得你死我活。

    萬一真把自己招入朝中為官,置身其中,豈不要了親命啊!

    如果不是為了晉州和永城的百姓著想,打死自己也不會將此事上報給朝庭。

    又想到自己剛到永城時,林一山對自己的照顧,自己也曾發誓要讓林一山重回書院讀書,讓他過上好的生活,要是自己走了,林一山怎麽辦?

    作為馬市的哪塊地就不用操心了,等今年馬市生意一淡,就可以將哪塊地翻上一遍,從芒山將哪果樹的苗移來栽種上就行了,幾乎不費什麽本錢。哪塊地積了哪麽多的馬糞,想必會成為永城縣最肥沃的良田。

    不過要想在哪填平的大坑上麵蓋商鋪,林一山手中的錢還遠遠不夠,得想個法給林一山留下一大筆,能把房子蓋起來才行。

    以後自己即使走了,林一山也沒有後顧之憂了,安和邊走邊想。

    走到悅來飯店門口時,被老板林長貴看到,林長貴不由分說就把他拉到飯店二樓一個雅間,進得門來,安和看了看,這房間果然和一樓看到的房間不一樣。

    四麵牆上貼有中空的玲瓏香木板,或“流雲百蝠”,或“歲賽三友”,或“山水人物”,或集錦,或博古,看這做工就知道是名家雕就,上有各種木格,貯有書籍,花瓶、盆景。

    木格各式各樣,或天圓地方,或菊花蕉葉,或連環半璧,真正是精巧無比,剔透玲瓏。

    再看座上之人,竟是哪次在大坑邊投圈豪賭的兩位公子哥。

    二人看林長貴領來一少年郎,也是一愣。

    林長貴讓安和在一張椅子上坐了下來,然後給座上兩位介紹說:

    “二位公子,這位少年郎就是上次黃大海捕頭提到的安和公子。”

    指著一個二十歲上下,臉色略黑,麵帶豪氣的年輕人給安和介紹說:

    “這位是王仲田公子,永城縣城最大藥鋪同源和的老板。”

    又指著另外一個麵如冠玉同樣是二十歲上的年輕人說:

    “這位是長孫恒,在永城縣擁有四個恒記絲綢鋪,二位公子除了在永城縣擁有商鋪之外,其餘商鋪遍布全國,可以說是富甲天下啊!”

    原來安和通過投圈遊戲,將老縣衙哪片瓦礫運走,順便又將林一山哪大坑填平之事,經黃大海之口,早已在整個永城縣傳得沸沸揚揚了,因大家都是這遊戲的參與者。

    試想,誰沒有到哪大坑邊投兩下呢,原來我們都被設局之人利用了,雖然知道自己被利用了,但誰也沒有惱恨設局之人,畢竟自己娛樂了,也沒損失什麽,不過是幫著撿了幾塊瓦礫而已。

    大夥們想,怨不得人家在大坑裏設這個遊戲,原來是為了填平哪大坑啊!

    大坑位於永城縣大街一旁,哪可是二十畝地啊!現在全填平了,要是蓋商鋪的話,可以蓋幾十間啊!

    人們一邊驚歎著,一邊紛紛打聽是何人有如此才智,竟能想出此奇招。

    王仲田和公孫恒在投圈遊戲中做的貢獻是最大的,他二人那天在大坑邊豪賭時,讓下人去老縣衙哪兒撿來的瓦礫都有四五車。

    二人每月都有十多次在悅來飯店吃飯,自然和掌櫃林長貴十分熟悉。

    一次三人在請縣衙捕頭黃大喝酒時,黃大海喝多了,就替安和吹噓此事。

    林長貴早識安和,既然他能造出諸葛連弩,想出如此奇招,倒也不足為怪。

    王仲田和公孫恒二人聽聞後,暗自心驚,心想:

    永城縣何時竟出此等人物?

    特別是哪王仲田,本是個直腸子的粗人,對安和簡直是驚為天人。早就透露給黃大海與林長貴有意結識安和,聽林長貴說此人就是安和。

    王仲田趕忙站起,一把拉過安和就往主位上按,滿臉驚詫地說:

    “早聞其名,不見其人,沒想到在這飯店之中,能見到傳說中的安公子,真是三生有幸啊!”

    公孫恒看到安和競是一位比自己年齡還小的少年,也是心驚,心想:沒想到此人如此年紀竟有如此心智。忙站起身說:

    “沒想到安公子競是少年,前途不可限量啊!”

    安和沒想到自己竟然在永城縣這麽出名了,連這樣兩位公子也知道自己了。

    安和看林長貴在這裏,如何敢坐主位,堅決不從,把林長貴往主位上拉,林長貴推脫不過,隻得坐了下來。

    三人對安和又是好一通恭維。

    長孫恒說:

    “安公子真是難得一見的奇才啊,如果經商,定能富甲一方!”

    長孫恒有意拉安和下水一塊經商,心想,憑自己的財力,加上安和這腦袋,定能將自己的生意做得更大,所以有意試探。

    林一山忙說:

    “在下本是淡泊之人,平時並無大誌,能吃飽穿暖,平安渡此一生足矣,加之在下平時並無經商經驗,所謂“隔行如隔山”,隻怕一入商海,抽身不脫啊!”

    長孫恒以為他看不起商人,所以也就不再說什麽。

    因為在中國古代,社會地位的排序曆來是:士、農、工、商,商人就是四等公民、社會末流。

    即便你腰纏萬貫、富甲一方,可在當權者麵前你什麽都不是,甚至連農民兄弟的腰杆都可能挺得比你直。因為他們身後有一條永遠開放的上升之階。

    所謂“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就是說農民出身的人隻要肯付出努力寒窗苦讀,就有可能一朝翻身光宗耀祖,可這樣的機會商人卻沒有,因為科舉考場的大門永遠都向“銅臭滿身”的工商從業者關閉。

    在唐代還規定商人還不騎馬,不準坐轎,而且不準穿同樣色的鞋子。

    安和也很奇怪為什麽每次見到林長貴時,他都穿一雙兩種色的鞋子,當是安和還以為這老頭像後世的小青年一樣趕時髦,故意穿兩種色的鞋子呢。

    為什麽古代會這麽輕視商人呢,白居易《琵琶行》裏的有幾句詩:

    門前冷落車馬稀,

    老大嫁作商人婦;

    商人重利輕別離,

    前月浮梁買茶去;

    去來江口守空船,

    繞船月明江水寒。

    這幾句詩似乎掩藏著古代中國人精神世界的密碼。

    商人重利輕別離,商人首先要跟著利潤走,為了牟利經常是精打細算,否則他做不了商人。

    在這種生活方式中,所有其他價值都被放在次要位置,而這肯定要跟其他行業的人產生分歧。

    而古代統治者大多信奉儒教,把慷慨大方、樂善好施視作一種美德,在他們眼裏,商人過於吝嗇,錙銖必較。不合當時的封建禮念,所以才會有如此做法。

    古時,不但是中國,歐洲國家也是輕視商人,西歐商業開始複興時,教會深感疑慮。

    根據基督教的觀念,貪婪是十惡不赦的罪孽,而賺錢總是跟貪婪聯係在一起。教會之所以放債取息,是因為有這樣一種信念:這是在利用時間差來賺錢,是在出賣時間,而時間是屬於上帝的。

    所以說,在這樣一個歧視商業的官本位社會中,財大者未必就能氣粗。

    長孫恒和王仲田倒沒什麽,因為王仲田是太原最大的氏族王家的子孫,長孫恒是原長孫皇後與一品司徒長孫無忌的侄子,誰敢看不起他倆啊!

    但林長貴就不同了,雖說自已腰包裏沉甸甸的,但是在那些手握大權、頤指氣使的官老爺麵前,他也隻有低聲下氣、點頭哈腰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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