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徒弟每天都在黑化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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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相遇到底是好是壞,我自己也說不清。或許對她來說, 我的愛是一種拖累。
我以為我們能幸福終老, 有個心心相印的人。一輩子說說笑笑,粗茶淡飯也是一種很好的生活。我可以每天肆意抱著她,把她欺負哭。哄她寵她,很平實,但也美好不是嗎?
現在看來,天真的那個人或許是我。
我的家庭一言難盡,可以說諷刺又可笑。在我很小的時候,我曾經走失過。在孤兒院裏整整六年的生活暗無天日。很久以後, 等到再回到所謂的家,心裏隻剩下陌生淡然。
時光的衝刷使我對父母的感情聊勝於無。偏偏回來的那幾年,他們總是在忙生意。像是一個玻璃杯, 摔碎了,即使粘回來也變味了。它隻是將支離破碎的裂縫隱藏在了無形的屏障下。但當你撫摸時, 又會被碎片紮傷。
無論是回家還是平日裏, 家裏都是冷冷清清。我先前有些叛逆, 想要以此引起父母的關注,可是結果令我大失所望。
父母在電話裏對我不聞不問, 我才發現, 他們其實自始至終沒有用正眼望過我一眼。
我以為我會嚎叫胡鬧, 但我最終卻是一言不發。像是石塊落入大海, 漸沉漸重, 已經心如死灰。
瞥過地上破裂的相框,我毅然決然的拖著行李箱關上大門。有些東西,在手上和不在從來沒有區別。選擇放棄,亦或者抓緊,全在一念之間。
我的行為有種年少輕狂的滑稽。我在外麵漂泊了三年,吃苦不少,但是我從不後悔。
走出失色的困境,才能抓住明豔的陽光。不向前走去,怎麽會有幸遇見我的天使。
漂泊不定的日子沒有安全感。我出來時沒有拿很多東西,大部分都是衣物。生存成了我最大的問題。社會上的殘酷打磨著任何人。後來,我學會了一些生存的技巧,開始在窗口四周偷學著畫畫,看不見時就貼著耳朵聽。對於這個我算是挺有興趣。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我隻有一支鉛筆和一些白紙,除此之外再無其它。這是在溫飽的逼迫下,迫於無奈的舉動。
我伏在牆邊,畫起了熟練已久的草稿。一塊石頭滾到我腳下,我抬起頭看著一張戲謔的臉。那是我第一次見嚴己。
嚴己雙手抱臂,“小乞丐,我看你手挺巧的,有興趣幫我化妝嗎?”
答案是無疑的。縱然我其實並沒有接觸過妝品,但是所剩無幾的鈔票容不得我放棄。嚴己對我不會化妝的事好似早已料到,無所謂的讓我學習練手。
我不明白她為什麽要找一個門外人來做這種事情。但我對這並不關心,與我無關的事不必糾結。
後來,當我了解嚴己的為人後,我才恍然大悟。嚴己其實從來沒把我放在眼裏,就像是踐踏垃圾一樣。她喜歡欺負兩種人。這兩種人是兩極分化,一種是站在頂端的,另一種則反之——卑微又可憐。
嚴己是個喜歡把人玩弄於股掌之中的人。
在最初三個月,我逐漸賺到點錢。有和嚴己同一公司的人,也想讓我也幫她花。我還沒畫,那人就被嚴己給打了。
嚴己挑起高傲的眼角,嫌棄似的拍拍手。“就你這種下層渣滓,還想和我一起化,你可真長臉!想得美!”嚴己又看向我。“誰允許你幫她化了,平時啞點就算了,居然還這麽不懂分寸!”
我突然明白了,嚴己做事從來都是心血來潮,不需要理由。可能在下一秒,她就會翻臉不認人。
日積月累,我賺到的錢已不至於餓肚。生活穩定起來。但隨即嚴己就態度越發惡劣,她喜歡拿一些平常的事顛倒黑白。
嚴己開始用我化得不好,她又手頭緊的借口勒索我。我不給就是迎頭暴打,每次帶著一身傷睡到廢棄倉庫。
藥什麽的,用不用都沒差了。因為這不是第一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當我一次被嚴己打到撞在瓷磚上,劃破了長長的傷口,我已經放棄抵抗。
這個世界就是這樣,風起雲湧的日子索然無味。它隻是無限揭露著事實的醜陋,惡心著每一個人。
未免……太沒意思。放棄多好。
垂下頭,等待著疼痛。出乎意料的是,我安然無事。還被一隻溫暖細膩的手抓住了——迷途上的心仿佛得到歸屬。
My baby,你就是我的救贖。
被她帶著跑走時,我心裏不知道是什麽感覺。說不上喜悅,說不上冷漠。又像是被點燃了一撮葳蕤的火苗。它很快就被陰暗麵與理智壓下。
見義勇為?單純的善意?我早就不相信了。
無論是出來的三年,還是走失的六年。眼前蒙蔽的永遠隻有死水般的冰冷。
掃過葉婉悅的麵龐,我隻感到一整好笑。單純到什麽程度,才會對路人伸出援手。她的想法勾起了我的好奇心。
可在我的心底,那埋藏在枯枝爛葉下的腐水下。潛意識始終隱隱約約覺得,她不過是過客,形同陌路是遲早的事。防不勝防的好意,深層裏隻是虛偽的漣漪。
身無分文的我不值得別人關心。因為那是像淤泥一樣不被看起的存在。
我非常惡意的想看她撕破善意下的嘴臉,那是什麽樣子呢,一定也是冷漠的看著我吧。
還記得那時,抬著她的臉頰,我細細描摹著她的五官。歲月靜好,有你足矣。清雅的體香嗅著心曠神怡,像是本人一樣,沁人心脾。
我第二次見到那個傻瓜,才不知不覺的發現。她隻是抱著一顆熱心,不求回報的,試圖去溫暖所有人。她有著熾熱的眼神,真摯的感情。
直到現在,我還記得她的一蹙一顰。眉眼間溫柔的弧度,嘴角揚起時的恬靜。
我住進了她家。算是半真半假。我確實沒有真正的住處,但非無處可去。我想靠近一點這人,多了解一點這個我不懂的傻瓜。有人說,傻瓜的世界是不一樣的。
確實是不一樣的。
在浴室衝洗淋浴,卻怎麽也除不去煩惱。身上的傷痕被水熬著,滲入傷口,暗紅的血和水交雜在一起。確實疼,但是習慣了不放在心上,就像木偶一樣沒感覺了。傷口結痂,留下疤痕,就像是一個教訓。盡情崩壞就好。
可葉婉悅這個傻瓜卻硬是要上藥。我想要拒絕,她不肯退讓。直接按住手,用藥一下下均勻的塗抹著。這或許就是傻瓜,倔強又奇怪。
但我覺得傷口似乎更奇怪。
被棉簽掃過的地方,本該是藥侵襲的疼痛。卻像是羽毛一般,細細軟軟。清涼舒服。皮膚叫囂著,血液似乎在沸騰。
就連心,也跟著動容……
我大概也是傻了吧。
我從不戀舊。過去的已經過去了,翻頁即可。展開新的日子,才是活在當下。
但我破天荒的開始寫起日記。記錄起多年前的點點滴滴,像是孩童珍貴到舍不得撒手的玩具,不停的翻閱,摩挲著過去的紙張。
我開始明白,當你不在的過去,也是沒有意義的。
和葉婉悅在一起的日子很甜蜜,至少我是發自內心的開心。從出生到現在,我從未對某件事物有過很強的欲求。不知道究竟是何時感情變質,我對葉婉悅有了很強的占有欲。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我喜歡摟住她,把她環在懷裏。
讓她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在我的視線裏。這能平息我滋生的欲望,讓我滿足的長歎。
在我的腦海中,有了一個魔鬼般的念頭:葉婉悅是你一個人的,她隻能看著你,她隻能對你笑……她的眼裏,隻能有你……
當我察覺這個念頭,非但沒有被它嚇到,反而豁然開朗。
原來,我喜歡她嗎。原來,我是這麽想要得到這個人嗎。
我不是一個會抑製自己的人,更不會談論愛一個人就要隨一個人的心。骨子裏似乎就是自私自利的冷漠。這反而加劇了我的占有欲,與對這個人的渴望。
時間的齒輪旋轉不息,將我與她分離。再美好的回憶也隻是假象,風平浪靜的欺騙。
我開始習慣有她的生活。不知不覺的,對她上癮致深。我喜歡她逗弄我眼睛時的俏皮,麵對選拔時的苦惱。更喜歡她睡著時的乖巧,因為這時候我做什麽,她都不會反抗。
哪怕我撕咬般的啃起她的唇,唇齒之交,她也不會有怨言。縱然我撩撥她的肢體,四處攛掇,她也不會有怨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