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三百萬的十字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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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0章 三百萬的十字繡

    寶貝兒,你確定……要這樣出去?”別人不會以為他牽著閨女吧!

    沒想到,她這麽百變,剛剛還一副幹練的都市麗人形象,這會卻像是不諳世事的孩子?想必穿別的,也不再話下吧!

    刹那間,霍鈞廷的心底還真起了些遐想的歪念,她這個樣子,可真誘人犯罪!

    怎麽,不能抱嗎?可是我好想抱——”

    摟著小熊,溫婉眨巴著眼睛,一臉祈求。她想到了校園裏的節日,堪稱一景,經常會看到男女同學走在一起,女孩的懷中不是拎著就是抱著個大玩偶,每次看到,她都覺得那個畫麵特溫馨。

    她也想跟他感受一下,有回頭率的幸福。

    喜歡,就抱著吧!”

    雖然不懂,但覺得也不是什麽大事,霍鈞廷沒堅持,拿過鞋子,幫她套到腳上,一手牽著她,出了門。

    果然不出所料,從出臥房,溫婉就感覺到那十萬特的女主光環的魅力。

    隻要有人經過,無論男女老少,不看他倆的,絕對,不是瞎子就是傻子。

    或許是更習慣低調,也從不缺光芒,所以,霍鈞廷並不太喜歡這種從頭到尾被人矚目的感覺,走到院外,他下意識地想讓溫婉把那招搖的玩偶給放下,卻見她整個摟著小熊,眉開眼笑地,還了不自已,頓時,他所有的話又原封不動地咽了回去,而且,不自覺地,他的手還攥得更緊了:

    今天有什麽喜事嗎?怎麽抱個玩偶,就這麽開心?”

    她是有多喜歡這個不值錢的小孩玩意?他當時會買,純粹是覺得這個熊捧禮物的造型,適合他送禮!

    這一刻,她的開心,像是從骨子裏散發的,讓她整個人都分外明媚。在一起這麽久,霍鈞廷好像還從沒見她這麽明媚過。

    以往,她雖然總是笑嘻嘻地,像是沒心沒肺,但眉宇間,總會帶著一點憂鬱的感覺。

    他知道,這個孩子,給了她很大的傷害跟壓力!即便她很堅強地接納了一切,想必心底也還是有晦澀的陰影存在!

    但今天,她好像特別高興!

    老公,這你就不懂了吧!”點頭如搗蒜,溫婉道:“你有沒有感覺,從出來,碰到的人都在看我們?”

    嗯!”

    是人估計都要把他當變態了吧!要是在大街上看到一個成熟男子牽著一個抱兒童玩具的中學生,他估計也得瞅上兩眼!

    有沒有一種當男主角的感覺?”

    溫婉一句話,霍鈞廷頓時就明白了:她這是想感受下女主的光環?用這種方式吸引人的注意?

    她腦子在想什麽?她難道很想舉世矚目?她不像是這麽浮誇的人啊!

    正納悶間,溫婉已經自顧給出了答案:

    因為我是老二,經常就聽人說,老二最不受寵,特別是女孩,總之就是那種爹不疼娘不愛,這輩子都注定,永遠是撒在人堆裏就該被遺忘的!我倒是沒有那種感覺,也不喜歡淩厲的拔尖,槍打出頭鳥嘛!我覺得做老二其實也挺好的!但是,我就是想跟你感受一下做男女主角的感覺,因為隻有男女主角才會被人羨慕、才會幸福的在一起啊,小說裏都是這麽寫的!”

    頭靠在他的肩頭,溫婉感覺特別幸福:

    在哪裏,他大約都是不折不扣的主角,但她,總覺得自己要跟他並肩,還需要更加努力!

    潛意識裏,她終歸沒有那麽自信,所以這會兒,她就特別高興!

    仰頭,溫婉道:

    老公,你要走慢點!就算我現在還差那麽一丟丟達到女主的標準,你也要等我變成女主!我可以跟你並肩,共同進退!”

    步伐相配的人,才能走在一起最久、最遠,溫婉覺得他是優秀的人,自己也要變得更優秀!一個人唯有在最好的狀態,才能遇到最好的人!

    低頭,霍鈞廷在她唇上啄了一下:

    婉婉,不管你是什麽樣子,都是我的女主,我唯一的女主!你不需要追攆,隻要開心地做你自己就好!因為任何時候,我都會牽著你!”

    這是他欠她的!

    原本找上她,純粹是逼不得已,沒想到,上天居然給他安排了這麽好的一個女人,好得讓他甘願沉淪!

    老公,你這樣會把我寵壞的!”他越是對她好,她才越不能拖他後腿!她要做個讓他驕傲的小女人!

    伸手,霍鈞廷抱緊了她:“老婆,就是用來寵的!”

    自己老婆不寵,留給別人寵嗎?

    抵著她的額頭,霍鈞廷笑著,給了她一個纏綿悱惻的吻。街頭的一角,夕陽西下,為兩人定格了最美麗的瞬間——

    ***

    這一天,大約是唯一一天溫婉刻意沒有去戴那副“田”字的耳環,兩人和好之後,生活也回歸正常的旋律,那副耳飾,自然又回歸到了她的心頭好的行列。

    當然,除了因為便宜,久而久之,溫婉其實也是因為戴成了習慣。而同樣地,霍鈞廷,也從最初的擔心戰兢,變得有些習以為常。不得不說,習慣,有時候,真是個非常可怕的東西。

    又是美麗的一天,睡得飽飽地醒來,溫婉的心情非常好。美美地打扮了自己,走進公司的時候,她手裏捧著一杯熱豆漿,還拎著兩袋小餅幹。

    懷孕,最大的好處大概就是怎麽吃,都不會被人嫌棄。

    坐下,一邊開著電腦,塞了顆酸梅到口中,她就抽空翻了翻手機新聞跟八卦。

    看了一圈,沒見什麽大消息,電腦開啟,她剛要放下,突然一張熟悉的背影照陡然進入視野,一頓,她的手又放了回去,一拉,眸色驟然一暗:

    這背影……霍鈞廷?

    [明星慈善夜,驚險天價十字繡?]

    隨手一點,溫婉整個心情都不美麗了:三百萬?他居然用三百萬買了一個女人的十字繡?

    靠!這敗家的爺們!

    刹那間,溫婉的嘴巴已經撅得可以掛油瓶了!

    翻著新聞,配圖不是一張看不出是個什麽玩意的破十字繡,還有就是霍鈞廷端著酒杯的半側背影,再有就是一個美麗地笑靨如花的女人——

    把這條新聞相關的全都翻了一遍,溫婉終於看到了女人的正麵,跟女人的名字——田曉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