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4章 夜闖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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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14章 夜闖吉錯

    夜色茫茫,除了星光之外沒有月光,凜冽的寒風肆無忌憚地在流竄狂嘯。小說

    極淡的星光下,稀疏不均的灌木叢不停地搖擺柔軟的枝條,以此化解寒風攜裹的力量。

    沒有蟲鳴,冷冽的寒風無情地剝奪了昆蟲們演唱的權利。

    似乎,隻有風嘯聲才是茫茫夜色的主宰。

    嗖,嗖,嗖,僅聽這刺耳的風嘯,讓人不得不敬畏這大自然所展示的威懾。

    狗屁,與天鬥其樂無窮,這是什麽狗屁邏輯搖拽不停的灌木叢忽然傳出一句人類的嘀咕聲。

    少發牢騷多做事。耳機裏傳出的聲音遠之前的嘀咕聲低得多。

    嘀咕聲又起:搜索完畢,前方兩百米,兩翼一百米內未發現任何人類氣息。

    保持警惕,繼續向前搜索。耳機又傳來指令。

    是嘀咕聲猶如一枚針掉在地。

    旋即,一條身影暴起竄向前方。

    已經潛入吉錯峽穀兩千餘米,除了風嘯聲再沒發現其他聲響,除了灌木叢外再也沒發現生命的氣息。當然,緊隨身後的四股人類氣息也得除外。

    對於林有柴來說,這樣的場景並不陌生。遠在跟隨肖輝混跡東南亞叢林之前,林有柴在藏南地區活動過四五年。

    那時的待遇現在差得多,都是獨自一人孤獨地行動,在茫茫黑夜裏,在淒涼荒蕪,潛伏滲透偷襲暗殺追擊,甚至好幾次還是狼狽逃竄。

    現在好多了,至少身後還有同伴。不,應該說有兄弟生死相依的兄弟。

    從孤獨到有幾個兄弟相伴的不太孤獨,這待遇算得是飆升很多很多了。

    有點像自嘲,又好像是自我安慰,林有柴暗暗露出微笑。

    這笑容,林有柴自認為很帥很有魅力,可如果此時有美女看到,肯定會被嚇得大哭大鬧,誤以為是倒黴透頂遇到了孤魂野鬼。

    呃,淡淡的星光下,全身掛滿逼真的偽裝,滿臉油彩的臉蛋隻有白牙是原裝貨,笑得再甜,笑得再帥,那也是相當恐怖的。

    掐了下大腿,拋去不沾邊際的雜念。貓著腰,小心翼翼地,敏捷地接連幾個兔竄,林有柴前進了近百米。

    盡管早已仔細探查清除前麵並沒有人類氣息,但林有柴還是非常謹慎,非常符合鬼兔之稱。

    實際,這與膽大膽小無關,小心駛得萬年船,是流傳悠久的古訓,也是一種法則,刀口舔血之輩必備的生存法則。

    伏身一塊居石旁,林有柴猶如一塊僵硬的岩石和身旁的環境融為一體。

    凝神屏氣,從丹田內運出一股內力灌注五官,林有柴將聽覺和嗅覺調整到最佳狀態,仔細地,仔細地運用感知力搜索周邊。

    運用感知力搜索危險氣機,這是特種兵必須具備的能力。如果沒有這能耐,不是合格不合格的問題,而是一定會丟了性命。

    作為華夏精英特種部隊的優秀戰士,林有柴的感知能力同樣優秀。而且,進了叢林戰隊以後,經過肖輝的悉心指導,林有柴的感知能力再度突飛猛進。

    但是,林有柴仍然謹慎依舊,時刻將自己當做混跡狼群的小兔子,謹慎,謹慎,再謹慎。

    三分鍾,林有柴很仔細地運用感知力搜索了三分鍾,卻沒有任何新的發現。仔細回憶巴利對吉錯峽穀的描述,林有柴越來越感到不安。

    巴利對吉錯峽穀的描述簡直隻能用混亂一詞概括。

    吉錯峽穀從穀尾到穀頭,長三十千米。穀尾一帶差不多是五百米寬,五千米長,有很多很多石塊,還有很多很多半人高的小樹,央有一條一米左右寬度的小河

    聽聽這描述,囉嘰叭嗦說了一大串,卻隻有很少一點有用的信息。如果換個華夏高生來描述,會是這樣的:穀長三十公裏左右,穀尾地勢是亂石和灌木混雜

    盡管巴利的描述猶如古代女人的裹腳布,但林有柴還是捕捉到了非常有價值的信息。

    很糟糕,沒發現任何異常。通過嘴角邊的微型麥克,林有柴嘀咕式地將搜索結果反饋給身後的隊友。

    沒有異常,這本身是一種異常。這是曆經無數血戰磨礪才能銘刻在心的生存經驗。

    有點道理。

    當然有道理

    在巴利對這一帶的描述,林有柴發現此時少了一樣活物野兔。

    是的,野兔

    據巴利所言,他小時候經常和小夥伴一起在這一帶設陷阱抓野兔。

    不難發現,這片亂石和灌木混雜的地帶,確實最適合野兔和山鼠的生存,無數的石縫能提供給這些小動物足夠多的安全居所,即使是凶殘狡猾的狼群,也很難在這一帶獵捕野兔作為美餐。

    而此一刻,林有柴已經摸進峽穀兩千多米,卻沒有發現野兔的蹤跡,不但沒發現野兔,連山鼠都沒有發現。

    林有柴很自信,憑著自己敏銳的感知能力,無論是野兔還是山鼠,隻要周邊一百米內有它們的蹤跡,一定逃不過他的感知。

    本該活躍在此的小動物,卻根本沒有他們的蹤跡。所以,林有柴判定此時身處很糟糕的處境。

    可以肯定,這一帶布有大量的地雷。耳機傳來肖輝的判斷。

    點點頭,林有柴沒有作聲,實際也沒什麽好說的,如果非要他再說點什麽,也無非是沒有任何異常之類。

    野兔和山鼠,都屬於生命力相當頑強的小動物,不但生命力頑強,繁殖能力也強得近乎瘋狂。想想看,四十天兩見麵,隻要四十天的壽命,可以繁殖下一代。憑這繁殖速度,野兔和山鼠很難跨進珍惜保護動物之列。

    林有柴無話可說,心裏卻非常清楚:這一帶早已被人徹底清理過,體型稍大點的動物都在清理之列,否則的話,野兔和山鼠絕無可能從這裏的環境絕跡。

    如此大費周章,其目的不外乎是為設置雷區清除幹擾。

    地雷,這種不具生命氣息的東西,才是最優秀的潛伏殺手,同時也是不錯的潛伏哨。

    有雷怕什麽進入雷區也沒什麽嘛布雷排雷都是特種部隊的常規訓練項目,在這方麵,任何國家出來的特種兵,那個不會幾手絕活

    慢著不是我牛飲茶客大驚小怪製造緊張,也不是林有柴笨得不懂排雷不曉得該怎麽辦。

    如果放在五十年前,地雷雖然可怕,但隻要手裏有幾塊磁鐵,能輕鬆弄個探雷器。可如今,經過無數狠人怪傑的思臆想,地雷這玩意已經多次改頭換麵,早不是幾塊磁鐵能登場大顯身手的年代。

    二戰時期的地雷,大多是用鐵質外殼作為破片形成殺傷力。當然,也出現過特殊情況下使用代用品。

    如說,在華夏抗日戰場,一窮二白的土八路掏空石塊製造土地雷,甚至會用陶罐和碎瓦片替代鐵質外殼。這種土地雷,曾令手持探雷器的日軍工兵束手無策,給日軍製造了無數傷殘。

    那個時候,人們對地雷的認知是:威力大,殺傷力強。

    可到了高科技飛速發展的今天,埋個西瓜大的鐵疙瘩的布雷方式早已淘汰,武器的研製不再追求威力大,殺傷力強。

    不追求威力大,殺傷力強,追求什麽呢

    追求小巧,帶幾十顆滿山跑都不累人;追求實用,有效消弱地方的戰鬥力;追求方便快捷,很短的時間內能夠設置一片危險區域。

    當今的地雷有多小呢一顆子彈大小。

    沒錯,是一顆子彈般大小。甚至是直接改造子彈製造成一顆雷。

    千萬別輕視這種用子彈改造而成的雷。這種小巧的改造雷,追求的不是一擊斃命,它的作用是製造傷兵。

    在戰場,增加一名傷兵遠失去一名戰士可怕。

    為什麽呢士兵戰死,部隊隻需戰後焚化屍體將骨灰帶走,甚至可以地一埋完事。而傷兵,則需救護他離開戰場,然後送到後方醫院搶救和治療。

    相較之下,救治一名傷員的成本,遠遠超過處理一具屍體的成本。如果傷兵落得個傷殘的結果,會產生各種各樣的後續費用,其成本會在未來的幾年或幾十年裏呈幾何數增長。

    除了用子彈改造成小巧的雷,還有各種各樣專門針對步兵的步兵雷。這一類雷,多數使用高爆炸藥玻璃破片和塑料外殼,追求的同樣是致傷致殘,給敵方製造大量累贅。

    這類地雷,體積小,數量多,難以逐一排除,使用探雷器,使用金屬探測器,全都沒用。而且,成本低廉,威力不大,卻能製造不小的麻煩。

    所以說,進入了現代的雷區,一般不會死,但是,隻要觸發了一顆雷,傷筋動骨避免不了,能落得個好手好腳是天降大鴻運。

    確認已經闖進雷區,林有柴不禁暗暗慶幸。五個人在這不知埋了多少雷的雷區潛行了兩千多米,居然沒有發現而且沒有觸發一顆雷,這真是幸運到了值得放幾掛一萬頭的鞭炮。

    幸運是不假,但眼下還顧不得使勁運行,關鍵是要決定退出去另想良策,還是繼續往前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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