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擒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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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店外的人群尖叫著,像沒頭蒼蠅一樣亂撞,幾個女人的高跟鞋都跑飛了,也是全然不顧。

    李誌揚起身往金店那邊一瞧,回頭衝著正一頭霧水的看著店外亂跑的人的秦剛說道:“金店那邊有人在搶劫。”

    “什麽?”秦剛騰的一下,就站了起來,往金店那邊瞧去,那表情簡直就是個怒目金剛。

    這時這家店裏有不少人正在這吃飯,看樣子有不少是在這附近上班的白領,還有幾個外國人。這時聽見外麵的動靜,好多人都擠到朝向外麵的玻璃窗附近,往外看呢!

    李誌揚這一聲,金店那邊有人在搶劫,可是不少人聽見了。頓時不少人抻著脖子,往那邊瞧過去。不巧有兩個女白領視力還是‘六點零’的,一眼就瞧見對麵金店裏搶劫的家夥,手裏拿著把黑乎乎的家夥這指著店員往一個大旅行袋裏裝東西呢!

    “有槍,他們有槍。”女白領尖利的嗓音開始揮作用。

    這一下店裏可就炸了鍋,要知道華夏國對槍支的管製可是極其嚴格,好多人一輩子也隻是從電視裏見過槍。再說那幫家夥拿著槍在對麵搶劫,那金店距離這裏也就十米不到,這子彈可不長眼睛。誰知道這幾個家夥會不會喪心病狂,要是了瘋,搞不好今天可就交待到這了。

    頓時店裏的人也跟沒了頭的蒼蠅似的,嗡嗡叫做一團。有的人想出去,跟著大家跑。有的人認為應該鎖緊店門,然後藏好,報警,等待警察的到來。一時間是想幹什麽的都有。

    “都別吵!大家不要怕,我是警察!”這時候秦剛一聲大吼,是把這幫人全鎮住了。

    一聽見這裏有警察,本來鬧哄哄的人群,安靜了下來。仿佛有了主心骨,都眼巴巴的等著秦剛話呢!

    “店長呢!這裏後麵有沒有通道?”秦剛逮著一個看似店長的家夥問道。

    “沒……有,就一個前門,平時大家都從這門走。”那個店長,說話有點哆嗦。

    李誌揚看他的表現,心裏暗喝了一聲彩。好!這家夥遇事不慌,不怕事,還算是一條漢子。

    要知道一般人聽說有搶劫案,劫匪手裏還有槍,那肯定是手足無措。就算是警察,要是沒種,也不一定能站出來。

    “那好,等會兒,我先出去,你趕緊帶著大家疏散。”秦剛說的斬釘截鐵,顯然心裏有了決斷。

    “秦哥,我和你去。”李誌揚一看秦剛一臉決絕的樣子,就知道這家夥肯定是不打算讓這幫劫匪就這麽跑了。

    “你?不行,你是平民,我是警察,別胡鬧,等會兒跟著大家夥一起走。”秦剛鎖的斬釘截鐵,不等幹李誌揚回答,就推門出了店門,手裏早就把他那把64拿在手裏。

    店長趁機開始疏散人群,那幾個店員則帶著這些顧客,開始往緊急出口跑去。李誌揚當然沒有隨大流,而是悄悄的跟在秦剛的後麵,往那金店那邊摸過去。

    這時這幾米寬的走廊裏擠滿了四處亂跑的人群,大家都聽說這邊有劫案,劫匪還有槍。都一窩蜂似地想離開這個是非之地,都怕萬一歹徒瘋,要是傷了自己那就不值個了。

    李誌揚往那邊金店裏瞄了一眼,四個劫匪,一個正拿槍指著一個店員往旅行袋裏放東西。另外三個也正自己動手呢!拿著大錘子,把金店的櫃台都砸開,然後往旅行袋裏麵摟東西呢!根本就沒人看門。

    這是個家夥,極其囂張,連麵具都沒帶,和李誌揚看過的外國電影裏的劫匪不一樣。李誌揚再一想,也是,戴麵具有個屁用。這金店位於商場裏麵,你要是早帶著麵具走進來,一路上得多少人看見,這些人就是再傻也知道不對頭。估計還沒等到金店,外麵就得亂了套,這外麵要是一亂,這金店裏的人還能傻等著你上來搶?估計你連大門都進不來。

    那你說進了金店在戴麵具,可這不是脫了褲子放屁嗎?你一進金店的時候,就已經被金店裏的攝像頭照下來了,帶不帶麵具還有什麽區別,所以這幫家夥,幹脆就不戴麵具。

    秦剛已經悄悄的摸到了金店的大門口,手裏拿著槍,偷偷的探出腦袋,往裏麵觀察情況。李誌揚這趁此機會,偷偷的摸到了大門的另一邊,腦袋上還戴著一個摩托車頭盔,手裏拿的卻是他早就準備好的那個強光手電筒型的電棍。他來的時候,這些家夥就都準備了,一直放在另外一個袋子裏,秦剛當時並沒注意。

    他今天可是有備而來,別看他手裏就一個手電筒,可是腰裏還別著一根甩棍呢!他今天裏麵穿的特別多,要是華夏國能買到民用防彈衣,他恨不得也弄一件來穿穿。不過這家夥留了個心眼,裏麵的身上還穿了一件厚厚的‘牛皮坎肩’。這件坎肩,是他特意去買的,質量差,皮質硬的和武裝帶一般。老板號稱這是純牛皮,可他知道這還不一定是什麽材料做的呢!不過勝在結實,鋒利的尖刀在上麵輕劃一下,也就是一道白印。簡直和古代士兵穿的皮甲差不多,就是穿在身上很是磨得慌。

    這一套當然來源於他上高中的時候,他上高中時經常打架,一個社會上的老混告訴他的。要知道他家那邊的北方小城,民風彪悍,普通人打架,就動刀動槍的。經常鬧出人命。想李誌揚他們上高中時,那幫學校裏的小崽打架,基本也是舞刀弄槍的。

    那會兒打架的一幫小崽,才十五六歲就敢拿刀砍人,武裝上這‘盔甲’,隻要對方不拿尖刀捅你,不用槍崩你,砍刀砍的話,一般第一刀是不會受傷的。能增加不少的防禦力,而且不影響靈活度,就是穿在身上難受點。

    前世李誌揚看新聞,這幫家夥被抓後坦白那段,他們說拿的是假槍,也沒什麽其他的凶器。可是他們現場搶劫的時候,並沒被抓,事後說的話誰知道是真是假,所以他還是多留了個心眼,把自己武裝的嚴實點。

    秦剛這時候也現了他,一看他這副打扮,有點哭笑不得的感覺,可是還能說什麽。讓他走,他死活不肯。

    秦剛剛才往裏瞄了一眼,裏麵隻有一個店員,正在幫那持槍的歹徒,往袋子裏麵裝東西。其他三人都在自己搶,而其他的店員都被逼到金店的角落裏。這幫家夥看是打算戰決,搶完就跑。

    如果這時候進去,他們有可能狗急跳牆,劫持人質,所以他決定等他們搶完了,往外麵逃走的時候在出擊。而這次行動的關鍵就是,他要在出擊的第一時間,就製住那個持槍的歹徒,因為這四個人裏隻有他有槍,屬他最危險。

    他跟李誌揚簡單交代了一下他的意思,這時候外麵還很亂,很吵,所以也不擔心裏麵的人聽見。李誌揚聽明白他的意思,也點點頭,就等著那四個家夥搶完往外走了。

    不一會兒,那幾個家夥就搶完了東西。四個人互相打了聲招呼,就開始往外跑。其中一個剛推開門,李誌揚一電棍就捅了上去,那家夥頓時手腳抽搐這倒在地上,沒幾個小時別想緩過來。另外三個也被這突如其來的變化,搞得懵,要知道他們在華夏搶劫了好幾次,都是順風順水,沒什麽意外生。

    就在這個時候,秦剛突然閃身出來,用槍指著那三個,大喝道:“不許動,我是警察!”

    那三個,一看這架勢,就知道今天要栽了。其實他們真的是沒有槍,那個持假槍的這時一看見真槍,立刻蔫了。這回算是假李鬼遇上真李逵了。

    這三人雖然聽不懂秦剛的喊話,可是一看見槍,也就知道是遇見警察了。拿槍的和另外一個走在前麵的乖乖的放下手裏的假槍和東西,舉起了手。而在後麵的一個,卻是眼珠子亂轉。

    李誌揚早就留意他了,因為這家夥正是踩他腳那個疤臉惡漢。李誌揚剛想提醒秦剛小心,那個疤臉就在後麵使勁把前麵兩個同夥,往李誌揚他們身上一推。然後借機逃跑。

    這前麵這倆,可都不是瘦子,一個個都壯的像頭牛似的。秦剛被這倆一撞,也是往後一趔趄。那家夥擠開一條縫,趁亂就想往外鑽。

    李誌揚反應快,正好避開撞過來的兩個,可是這時候那疤臉已經跑過來了。李誌揚隻覺的腳上一陣劇痛,我擦你媽!又踩到老子腳上了,居然踩的還是同一隻腳。

    李誌揚怒了,他反應不慢,反手就把手裏的電棍揮了過去,拿手電筒電棍的前端,閃著藍光,出“滋啦”聲響,就奔那疤臉的後背去了。

    電棍結結實實的捅在疤臉的後背上,那疤臉應聲倒地。李誌揚被踩的那隻腳是疼的厲害,於是一瘸一拐的走過去看他。要不是一隻腳受了傷,他恨不得狠狠的踢這家夥幾腳,媽的,踩人還老挑一個地方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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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盡力在來一章,這幾天實在是太累了。(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