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黑龍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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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位是我們魔山派的新秀,苦命的阿飛!”,清風介紹到。

    金環刀對自己人話多,但是對外麵卻話不多,清風最擅長這種對外交流。他這麽一說,那大風歌臉上恰到好處的露出一個驚訝的神色,道:“莫非是采藥穀的那個新手期高手,一槍挑翻狐狸未成精的阿飛?”

    這話阿飛聽了受用,但是有點別扭。一槍挑翻……恩,是曖昧。阿飛趕緊說道:“別這麽客氣啊,說的我和流氓一樣。”

    那大風歌一愣,旋即哈哈大笑,道:“阿飛兄弟有意思,能夠和金環刀走在一起的,都是豪爽的人。這個隊伍真是人才濟濟,看來你們今天是想有所得了。”

    “去湊運氣而已,畢竟靈狐隻有一個”,清風笑道,隨意的一句。

    大風歌卻是沉默了一下,旋即道:“我今天也是帶了一些兄弟來,純粹是碰運氣。不過既然碰到金環刀你們了,我們便是算了。嗬嗬,我帶兄弟們回去了,免得咱們自己人起了爭執。金環刀兄,清風兄,還有賜你一槍兄,改日咱們再聊啊!”

    說罷他一揮手,喊道:“咱們回去吧,改日再來!”

    那人群答應了一聲,卻是慢慢往一邊靠攏,給金環刀等人空出一條路來。

    清風頓時露出十分意外和激動地神色,道:“沒想到大風歌你真是,果然是傳聞中的豪邁……好,既然如此看得起我們,改日我們一定登門拜訪,到時候可不要憐惜酒錢啊!”

    大風歌哈哈大笑,道:“這是自然的。兄弟們,請了!”

    他做了一個請的姿勢,眾人紛紛還禮,一拉韁繩便是湊從他身邊緩緩而過。不一會便是將大風歌等人拉在了後麵,等到看不到大風歌了,阿飛才感慨一聲:“這個大風歌還真是講義氣啊,竟然放棄了他們的行動。”

    清風一笑,道:“這是最聰明的選擇。他是一幫之主,若是沒有這個見識,那怎麽拉得起一個幫派。”

    “此話何意?”,阿飛問道。

    清風解釋道:“他帶著自己幫派的人,顯然是去黑龍潭捉靈狐的。不過遇到了我們,他知道他們的機會不大了。論高手,論武功,他那一邊都差得遠了,倘若到了黑龍潭,大家都看到了靈狐,你猜他們還有機會嗎?再者,他們也不會為了靈狐和我們翻臉,倒不如趁這個機會,讓我們去黑龍潭,他還可以得了一個人情。畢竟捕捉靈狐這種事情是很難的,犯不著因此得罪我們。而金環刀的人情,可要值錢多了。”

    阿飛聽了這一番解釋,頓時間心中感歎萬千。玩家之中藏龍臥虎,可不是僅僅靠一個武功就能決定高低強弱的。倘若陣前廝殺你死我活,他阿飛不覺得難。但是門派糾葛人情世故,他阿飛就沒有這種心思了。他雖然是個成年人,但是對這種事情依舊不擅長也不熱心,看來是不適合建幫立派這種爭霸的大業了。

    “不過大風歌這個人,倒是值得一交”,清風笑道,“我聽說此人在揚州城建了一個幫派,名氣人望都挺好,以後阿飛去了揚州,可以報上金環刀的名字,說不定能順點好處。”

    阿飛哈哈大笑,道:“這是自然。恩,要不要讓金環刀給我個什麽信物,否則他們相信怎麽辦?”

    話音剛落,風衣玲在一旁大喊“我也要”。金環刀啞然失笑,他越發覺得這個阿飛有趣了。

    告別了大風歌等人,他們的路上便再也沒有遇到其他人了。看來之前那兩撥人也算是湊巧碰上了,眾人因為騎馬倒也不覺得雷,聊聊天一會兒便是到了目的地。賜你一槍這一路一直是負責引路,他大手一揮,長出一口氣道:“諸位,我們的目的地到了!”

    眾人紛紛停馬駐足,抬眼望去,但見前方一片水澤地,空曠悠遠。水麵上草叢叢生,隱然有一些地麵露出來,也不知是實地還是浮草。整個黑龍潭比較安靜,時而有些水鳥從天上落下,在沼澤地上尋覓食物。不時被動物驚嚇了,撲棱棱的飛走。遠方隱然可見一條通往峽穀的小道,兩邊卻是高山。眾人都知道,那是通往百花穀的唯一通道,隻要是過了這黑龍潭,便能夠到了。

    黑龍潭原是極大的,在小說中瑛姑居住在黑龍潭的中央浮島上,隻是後來她和老頑童、一燈法師等人隱居後,便是住到了百花穀中。這浮島便是成了豢養靈狐的地方。不少玩家曾去過那島上捕捉靈狐,運氣好的能夠看到靈狐,但是卻捉不到。

    大夥兒都看向了賜你一槍,賜你一槍笑道:“我們先過沼澤,到了那邊的入口處。”

    “怎麽過?”,阿飛總是會第一個問道。

    “輕功!”,賜你一槍笑道,”這裏是沼澤,不全是水,可以用輕功過去。不過輕功也要到一定的境界。恩,我們這行人中,你和百裏冰差一點,這樣吧,清風輕功好,你帶著阿飛走。風衣玲你帶著百裏冰。”

    這個安排倒也合理,大夥兒轟然答應了。旋即就有人先行出發,如箭一般竄入了沼澤地中,阿飛定睛一看卻是那地虎與河妖,兩人都修煉了登萍渡水,此刻在沼澤地上更是如虎添翼,很快便是飛出老遠。

    阿飛看的羨慕不已,道:“什麽時候我也能修煉出這般輕功?”

    清風笑道:“自然是有機會。小心了,我要出發了!”

    阿飛還未說話,但覺得身體一輕,後背已經被人抓住了,旋即整個身子都空了。他隨著清風一道落在了在沼澤上麵,隨著清風徐徐而行。這清風的輕功可不得了,

    他的速度並不快,但是踏在水麵上竟似實地一般,輕描淡寫看不出絲毫的費力之處。

    這就體現清風的修為了,如果輕功速度快那倒是罷了,偏偏這清風的輕功和常人走路一般,這可要多大的內功才行?阿飛看的讚不絕口,滿眼的羨慕,問道這是不是門派的輕功。

    清風笑道:“魔山派鷹爪門沒有這個輕功,這是我做其他任務得來的。”

    “什麽名字啊?”,阿飛奇道。

    “草上飛,很有名的!”,清風笑道。

    原來這就是大名鼎鼎的草上飛!阿飛一看,果然清風每走一步都踏在雜草之上,有時候是一些樹葉,有時候卻是枯枝,總之隻要不全是水,清風都能夠借力。這個輕功最大的特點就是“身輕如燕”,隻要有一根草,施展之人就不會落到水中。當然在平地上也是如此,因此它的速度反倒是不快。

    阿飛終於明白為什麽賜你一槍要讓清風帶他走了,這一行人中,清風的輕功最特殊,內力也好,因此能夠帶人一起走。金環刀雖然武功高,但是輕功屬於一般,自己一個人無妨,帶著人就不方便了。而地虎河妖兄弟倆卻是因為內功不高,帶著阿飛速度是快,但是支撐不了多長時間。畢竟從黑龍潭的一側到另一側,少說也有幾千米的距離。

    而另一邊,風衣玲的姿勢就難看了,隻見她大踏步的在水麵上奔走,仿佛是百米賽跑一般。每走一步都將沼澤踩得啪啪響,讓人很是擔心會不會踩出一個洞來,百裏冰則是伏在風衣玲的背上,一張小臉頗為緊張。看到阿飛在看他們,百裏冰露出一個無奈的眼神。誰讓女玩家就隻有他們兩個呢?其他人不方便,即使有這個心,人家百裏冰也不願意。

    “小心掉下去啊!”,阿飛喊了一聲。

    風衣玲身體一抖,差點兒真掉到水裏。她抬頭怒視阿飛一眼,阿飛悶頭直笑。

    “你太壞了,風衣玲差點把我扔了”,百裏冰發來一個消息。

    “哈哈,我看我們倆還是抓緊時間,自己找一門輕功練一練。否則也不能老讓別人背”,阿飛說道。

    “說的倒是。可是好輕功哪有這麽容易得來的。我們峨眉派是有,但是我學不到”,百裏冰歎道。

    “無妨,你要是想讓人背,這天下會輕功的男人多得是,喊一聲絡繹不絕啊!”,阿飛調侃道。

    “……狗嘴吐不出象牙!”,百裏冰笑罵一聲。(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