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女縣令的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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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了近一個時辰,才好不容易從父親母親以及姐姐弟弟的爭相叮囑中脫身出來的沈晚,一踏入半山縣境地,就生出一種當家做主的自豪感!這半山縣的名稱來源於當地的一座名為半山的山。

    隨行的除了陸汲遠和王五,還有一位貼身伺候的小丫頭黃路。

    黃路守墓多年,終於期滿。她無處可去,偶遇沈風之後,便隨著他來到縣衙當了個小丫頭,沈風對她有意,自然沒有讓她真的賣身做丫鬟,不過是給了她一份差事得以謀生,順便得些私利,可以每日都看到她。

    而今次,則是黃路自己要求跟著沈晚來的,隻因她自覺身份太低,不夠般配沈風,若能跟著沈晚得些曆練,或許就能有些底氣了。

    半山縣離應天縣有三四天的腳程,算起來並不遠,但兩地差距甚大。

    望著那幹涸的山地,荒蕪的田野,以及坐在路邊等待施舍的老人和孩子,還有路邊那被蒼蠅圍著的各種蟲子屍體,沈晚的自豪和激情,全然消失。

    沒想到這裏如此缺水,土地如此貧瘠,完全可以用民不聊生來形容了。

    難怪前任縣令要辭官,難怪一直找不到接替的人選。這種地方,沒幾個人願意來!

    陸汲遠也有種被坑的感覺,皇兄可能會因為對他這個弟弟太過疼愛,而對沈晚格外嚴格,卯著勁的考驗,這一點他早有預料。

    然而如今這一招也太狠了些吧,不亞於釜底抽薪了。

    半山縣衙算是全縣最好的一棟建築了,但師爺和衙役們都走了,這裏力壯些的男丁也都走了,餘下的基本是老人和孩子,還有部分拖家帶口無處可去的中年百姓,處處都透著冷清和蕭索。

    王五和黃路拿著掃帚和撣子,掃了半天的灰,總算清出一塊尚能歇腳的地方。

    因為到處都沒水,聽說唯一的口井,是在半山的山腰,離縣衙有近半天的腳程。

    更重要的是,連那口井,也即將枯竭!

    沈晚小小抿了一口水,就和衣而睡。總要先休息好,才有精力工作。

    次日一早,陸汲遠騎馬帶著她去了山腰找那口井,一路上,馬兒也渴的難耐,數次嘶鳴。

    他們好不容易找到了井,卻見它藏在一塊大石頭下,水質清澈透亮,但水流極細極慢,存儲一整天,大約隻能存到兩瓢,勉強維持半山縣村民的性命。

    看來要盡快再找到新的水源才行!他二人拿著地形圖,四處看了看,卻沒找到可能有水源的地方。

    待返回縣衙時,竟然有人擊鼓!

    沈晚嘀咕著:該不會是為了搶水喝吧。

    她急忙套上那套寬大的深藍色官服,戴上那頂不太合適的官帽,陸汲遠充當師爺,王五充當衙役,即刻升堂。

    本來不想這般麻煩的,但這堂堂縣衙,就王五一個衙役,她初次審案,總得表現出官老爺的威嚴!

    擊鼓的是個小男孩,看起來十歲左右。他一見到身著官服頭戴官帽的沈晚,撲通一身跪下,就開始哭訴:“有人殺了爺爺,殺了小花!求官老爺做主!”

    沈晚問他:“你爺爺和小花如今在哪?”

    小男孩擦著眼淚:“都在家裏。我領你們去!”

    沈晚二話不說起身就跟著走。

    小男孩的家離縣衙不遠,七拐八拐的,很快就到了。

    一棟殘破的泥磚房裏,果然有個人躺在地上,是個老者,他仰麵朝天,整個胸前都被染紅,身下一大灘血跡。

    這應該就是小男孩的爺爺了,沈晚抬起衣角就上前查看,很可惜,他已經沒有了呼吸。

    沈晚接著問道:“小花呢?”

    小男孩抽噎著伸手指了指不遠處,沈晚定睛一看,竟然是隻雞!

    雞被抹了脖子,地麵上血跡斑斑,雞毛落的到處都是,看似發生過一場還算激烈的人雞大戰。

    小男孩開始控訴:“肯定是那個阿賴,他知道爺爺養了雞,不肯去半山打水,就來取雞血喝!”

    沈晚追問:“阿賴?你親眼看到他殺了你爺爺和小花嗎?”

    小男孩搖搖頭:“我去半山打水,回來的時候,爺爺和小花就被人殺了我應該跑快一些,早點回來的。爺爺小花”

    他又哭了起來。

    沈晚忙安慰他:“本官會為你做主的!”

    “嗯!”小男孩使勁點了點頭。

    王五和陸汲遠一起把爺爺和小花的遺體待會了半山縣衙。沈晚著手驗屍。

    雖然知道一些理論知識,但實際的驗屍操作她並不懂。

    隻能是大致檢查了一下傷口的形狀,然後把它畫下來,請陸汲遠和王五兩人判斷是何兵器。

    幸而陸汲遠見識夠廣,一眼就看出應是一把割草用的鐮刀。

    王五立即就被小男孩領著去了阿賴家。敲了半天門,阿賴才姍姍來遲,看起來睡眼惺忪,有氣無力。

    他三十來歲,一直獨居,長的流裏流氣的,一看就是個混混級別的人物。

    被傳喚到縣衙後的阿賴見到女縣令沈晚,驚豔的兩眼放光。忙點頭哈腰,並搓著手,垂涎三尺:“縣令大人真是個美人,又威武又好看!”

    沈晚皺著眉,一言不發的重重一拍驚堂木。

    阿賴嚇的縮了縮脖子,王五趁機狠踹一下,他便狼狽的跪在了地上。

    阿望還沒反應過來,緊接著又受到王五的恐嚇:“見到縣令大人,還不跪下!想吃板子不成?!”

    色迷心竅的阿賴終於有所收斂,他趕忙恭敬跪好,低頭直呼:“縣令大人饒命!饒命!”

    沈晚開始迂回問案:“你家可有鐮刀?”

    阿賴連連點頭並指了指王五:“有,有。都在這位官爺手上。”

    被傳喚時,王五就把他家裏搜了個遍,所有的鐮刀,都帶上了公堂。

    沈晚:“王五,呈上來。”

    王五聽令行事,把從阿賴家搜來的三把鐮刀一列排開。

    沈晚逐一檢查,鐮刀上除了厚厚一層灰,卻未見異常,而且這每一把鐮刀的形狀和厚薄都基本一致。

    縣衙裏也掛著一把前任用剩的,同阿賴家的三把,也基本一致。

    沈晚問道:“你家中可還有別的鐮刀?”

    阿賴搖頭:“就這三把!”

    沈晚:“這鐮刀,出自何人之手?”

    阿賴:“縣裏張木匠,全縣就他一個鐮刀鋪子!”

    看來這家家戶戶的鐮刀都長一個樣,從此入手,似乎很難找到有效的證據。

    沈晚擔心打草驚蛇,壓下案子,隻說酷愛收集鐮刀,把那三把鐮刀沒收之後,就讓阿賴離開了。

    阿賴卻信以為真,他又極其喜歡被人追捧,於是逢人就說這新來的女縣令大人有個怪癖。

    這半山縣,群山環繞,十分偏僻,消息也相當閉塞,如今忽然來了個女縣令,眾人自然對阿賴的話頗感興趣,總免不了追問一句:“啥怪癖?”

    阿賴尋求關注的**得到滿足,便一遍遍爆料:“她喜歡鐮刀!”

    幾乎一夜之間,這個不大的半山縣,一傳十十傳百,人人都知道了沈晚愛鐮刀。

    然而沈晚卻有些苦惱,究竟該如何追查出殺死爺爺和小花的凶手呢?

    這時,黃路端來一盤子粗糧烙餅放在桌上,沈晚隨手便拿了一個,還沒放進嘴裏,就聽黃路喊:“大人別吃!有蒼蠅!”

    原來是有隻蒼蠅趴在烙餅上不肯離開。

    沈晚笑問:“你這烙餅放了什麽,竟把蒼蠅都迷住了?”

    黃路喏喏答道:“小花”

    小花?雞肉!

    沈晚忽的一拍腦袋,高興道:“我知道凶手是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