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六章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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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城的三環路邊,有各種密密麻麻的樓房,在一片家屬樓內,有一處白牆紅頂的小樓。〔網[(

    從外邊看,根本弄不清這棟小樓是幹什麽用的,既沒有掛牌子也沒什麽人進出,顯得很神秘,隻有走進去才知道原來這是一家電影公司。

    這是薑聞給自己的電影公司找的辦公地點,公司的名字叫做陽光燦爛製作公司。

    目前,公司的資料剛剛申報上去,營業執照工商局還沒有批下來,這兒暫時還不能開業,不過已經開始裝修了。

    “這邊我準備弄個放映室,要豪華的那種,不能太寒磣了。”薑聞指著一個大房間介紹道,“那邊是剪輯室,我受夠那種手搖式的機器了,要從德國買一台新式的。”

    “薑哥,你這個攀比思想很嚴重啊,一看就是照著張導的布局來的。”林子軒取笑道。

    張億謀在京城郊區有自己的工作室,裏麵有拍攝電影用的各種器材。

    在華國內地的電影導演裏,算得上奢侈了,如此能配得上他國際大導演的身份。

    薑聞顯然眼熱了很久,這次能有機會擁有自己的工作室,肯定要比張億謀的更好。

    他覺得這是作為導演必須的裝備,如果以前有這些東西,他就不用為了後期製作又是跑柏林又是跑東京了。

    拍攝《陽光燦爛的日子》的經曆讓他有了危機意識,總覺得什麽東西都要是自己的才好。

    “這怎麽能是攀比呢,要是一個導演沒有這套設備,工作起來多不方便。”薑聞辯解道,“打個比方說,如果來了國外的投資商,看了這些器材,人家會覺得咱們是專業的,投資也會爽快的多,這是門麵啊。”

    “光是這棟的那些拍攝器材,沒有上百萬拿不下來吧。”林子軒估算道。

    “賺錢不就是為了花麽,你們好夢公司就是太摳門了,連個像樣的放映室都沒有,投資商怎麽可能對你們有信心。”薑聞反駁道。

    林子軒想了想還真是,好夢公司還是個空架子,《甲方乙方》的後期製作用的是京城電影製片廠的剪輯室。

    倒不是他們不想添置器材,而是習慣了勤儉節約。

    林子軒和馮曉剛是拍電視劇起家的,拍電視劇資金少,不可能像拍電影那麽奢侈,需要精打細算,就像拍攝《京城人在紐約》的時候,他們還去垃圾場撿過道具呢。

    他們的原則是能用別人的東西,就不自個掏錢。

    這個優良傳統不能丟,不過也需要適當的闊綽一些了,不然沒有一家電影公司的氣象。

    薑聞是敗家慣了,有錢就用,沒錢就四處找錢,現在過的也挺好。

    隻能說,各人的性格不同,或者說各有各的活法。

    薑聞是從導演的角度考慮問題,林子軒則是從製片人和老板的角度思考。

    兩人在樓裏逛了一圈,薑聞講了他的規劃,並表示這兒將成為他電影的起步基地。

    “下回拍什麽,有想法了麽?”林子軒詢問道。

    “那家法國電影代理商打電話過來,咱們的片子在歐洲賣得不錯,他們想投資我的新電影,我這還沒想好拍什麽題材呢。”薑聞猶豫道。

    這個圈子就是這樣,非常的現實。

    你沒有名氣的時候求著別人投資,你有了名氣就是別人找上門來投資,薑聞已經證明了他的導演能力,自然會有人願意投資。

    “行了,薑哥,你慢慢想吧,我還有事呢。”林子軒說著就要離開。

    他今天就是過來看看,認認路,他和薑聞不同,事情多著呢。

    “你那篇武俠寫好了麽?把稿子給我一份,我找找靈感,興許就能想到要拍什麽了。”薑聞要求道。

    薑聞雖然對武俠片沒什麽興趣,不過卻相信林子軒的寫作能力,說不定就有感覺了。

    “已經寄給雜誌社了,等刊載出來我拿份雜誌給你得了。”林子軒回應道。

    他不需要把《臥虎藏龍》全部寫完再寄給雜誌社,隻要寫上幾萬字,加一個大綱就行了。

    雜誌連載雖然比報紙嚴格些,卻不會對作者有太多硬性要求,隻要文章的質量不下降,字數方麵倒是好商量。

    在這個年代,作者的地位不低,尤其是像林子軒這種有了一些名氣的作家。

    十月底,《古今傳奇》雜誌社收到了一份稿子,編輯打開一看是一篇武俠,隻有兩個回目,還附有一份說明。

    說明中介紹了這部武俠是個長篇,如果受到讀者歡迎,還會寫前傳和後傳。

    編輯覺得這人有些好高騖遠,你的還不一定會被雜誌刊載呢,就想著前傳和後傳,感覺上有點可笑,不過當他看了下麵作者的自我介紹後便不覺得可笑了。

    林子軒寫了自己以前寫的,雖然不多,卻都有些名氣。

    《頑主》和《活著》還被改編成電影,特別是《活著》,張億謀的名頭還是很好用的。

    這位編輯第一個念頭是有人冒充林子軒的名頭投稿,這種情況不是沒有。

    再說了,寫通俗的作家大都向往著朝正統文學的圈子靠攏,而寫正統文學的作家基本上不會去涉及通俗文學。

    隨後編輯就放棄了這種想法,因為這件事很容易查證,作者還留下了他的電話和呼機。

    林子軒沒興趣搞那種被雜誌社退稿,再上門打臉的橋段。

    原本很容易解決的事情,何必搞的那麽麻煩,他用真名不是為了顯擺什麽,而是為了讓雜誌社刊載《臥虎藏龍》。

    名氣這種東西有時候很有用處,至少《古今傳奇》雜誌社不會退稿了。

    慕姍姍覺得這次林子軒用一個筆名更好一些,否則又要被那些正統文學的作家罵了。

    他們會認為林子軒不務正業,寫起了上不了台麵的武俠。

    “我原本就不怎麽在乎他們的想法,當初寫《頑主》的時候,他們把《頑主》和武俠一起說成是四大俗,可見我就是個寫通俗的。”林子軒無所謂的說道。

    這是實話,人活在這世上沒必要太在乎那些不相幹的人和事兒,隻要自己心裏舒暢就好。(未完待續。)8(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