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炮灰部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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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箭如雨般的灑下,身邊的許多同伴都在這第一波攻擊中,永遠的倒下了。康斯用木盾擋住幾支射向自己的利箭,眼角撇了一下,被自己踩在腳下,那些倒下的同伴屍體。他並沒有什麽感覺,反正自己也有這麽一天的時候。現在要留意的是第二波長槍兵的攻擊。
這是希爾達大陸,崎紅國邊界的一幕。康斯則是崎紅國邊境部隊的一名輕步兵。他今年有多少歲了,他也不知道。因為他從懂事的時候起就是一個人,是一個不知道自己的家人,不知道自己的故鄉,不知道自己的生日年齡,更不知道自己的名字,無依無靠的孤兒。
他的名字還是在剛懂事時,流浪到一個村子,聽到一個小孩喚他的小狗,才想到要為自己起個名字,但想了好久也想不出一個好聽的名字。最後隻好借用那隻小狗的名字,康斯。也就是說他的名字,是狗的名字。
一個孤兒為了生存,能幹什麽呢?年幼時,為了撿殘菜餿飯,得忍受眾人的蔑視,特別是那些小孩的嘲笑和戲弄。還要躲避那些隻看羅衣的惡狗的追咬。睡覺時則靠在人家的牆腳縮成一團度過,不過常常被人趕走。冬天時,晚上就不敢睡覺了,害怕自己一睡不醒,隻好拚命的跳呀跑呀,讓身體能暖和起來,隻有在白天太陽出來時才爬上樹睡覺,幼兒時期就是這樣度過的。
等年長一點的時候,則在野外挖野菜和捕抓小動物來吃。當能自力為生時,他就常在野外度過了。不知為何,他從來沒有對那些蔑視他,欺負他的人產生仇恨。他從來不向別人乞討,也不吃那些可憐他而施舍的食物。更不會去偷去搶。他雖然沒有讀過書,也沒人教育他,他卻自然而然的練了一身的傲骨和處世不驚的神態。
在野外不知生存多少年後,他流浪到了崎紅國。崎紅國正在和鄰國交戰,急需大量的士兵。他那在野外生存鍛煉的體格,和他那曆經風霜而顯得成熟的臉,被征兵的軍人看中了。當他被捉壯丁的士兵抓住後,毫不反抗的參軍了。可能他厭倦了流浪的生活,也可能他找不到自己能幹的工作吧。
他就這樣的當兵了,並把自己當兵的那一天當成是自己的18歲生日,崎紅國曆298年5月31日。可能這年齡太小或者太大,但不管怎樣,他有了自己的年齡和生日了。
康斯身上穿著布衣,右手一把普通的長劍,左手一塊木做的盾牌。輕步兵的裝備就是這樣的。因為輕步兵都是平民和犯人組成的軍隊,完全是用來消耗敵方人數與氣力的工具。所以每次戰爭都衝在前鋒的。
康斯看看身邊又少了幾個眼熟的同伴,就知道這些人已經死去了,這些事在幾年來已經看慣了。康斯入伍已經3年了,也就是21歲了,3年說長不長說短不短,但能在3年的戰爭中,而且是最前線的戰爭中,要能夠安然活下來,這對當事人來說,則是漫長的一段時間了。
當第一次參加戰鬥時,看到剛才還在身邊喊叫的夥伴,腦袋一下子就被人砍成兩半,而那個砍人的敵人又馬上被人在肚子開了個洞,裏麵的腸子啪拉啪拉的掉了出來。他看到這些完全沒有感覺,因為比這更恐怖的事他在流浪的時候都看過。當手中的劍刺中眼前敵人的脖子時,看到對方不甘的眼神,心裏隻有“等下我也會這樣”的感歎。
康斯在這3年裏沒有學到什麽知識,也沒有時間去學知識。這場邊界的戰爭經曆了3年還沒有打完,但卻消耗了無數步兵的生命。今天攻擊敵人,明天則防守敵人的攻擊。3年來都是重複著這樣的戰鬥,雙方犧牲的士兵都是廉價的輕步兵,那些主力部隊則好好的呆在後方。這也算是戰爭吧,但卻是沒有目的的戰爭。
敵方的長槍兵出動了,無數明晃晃的槍刃在陽光下閃著寒光。康斯吸了口氣,握緊了手裏那把,賣到武器店隻值幾枚銅幣的長劍。他雖然認為自己的生命很賤,隨時可以死去。但人的本能是會愛惜生命的,所以他這3年來,其他東西沒學到,殺人的技術卻學會了。
敵人嗷嗷叫著的衝上來,可以看清那些敵人猙獰的臉孔,他們都緊握著長槍瞄準敵人的胸口,恨不能把敵人穿個透心涼。康斯沒有時間理會自己是不是恨對方,在戰場上完全沒有什麽仇恨的,目的隻有一個,消滅敵人。他身子一晃,一柄長槍擦身而過,落空了。在那名敵人還一臉可惜的時候,康斯的劍削斷了他的脖子。
敵人剛倒下去,接著馬上有一柄長槍狠狠的往他的肚子刺來,那是後麵的長槍兵。戰場上,大家都隻注意自己前麵和身旁有沒有敵人,根本不會去理會四周的環境,特別是在衝鋒的時候。康斯又是側身一閃,險險的躲過這麽一擊,沒有理會被劃破的衣服,順手把劍刺入那人的脖子。看也不看對方,抽出劍,又迎上了麵前的一名敵兵。
3年一千多的日子,三分二的日子就是這樣度過的。殺人,被殺,雙方戰士的生活就隻有這兩樣,可以說腦裏充滿了刺激、恐怖、麻木、厭倦的這些感覺。
康斯已經殺了8個敵人了,自己左手臂也被刺了一槍,那原本是要刺往自己喉嚨的,危急中忙用帶有木盾的手臂擋住了,幸好有木盾擋了一些衝力,如果不是的話,手臂就不是被刺傷那麽簡單了。當然被刺的同時也把劍刺入對方胸口。一隻手換8條人命真是太值得了。
這時敵方的退兵號響起了,康斯完全沒有驚訝,因為自己這方的主力出動了。那些長槍兵馬上退回邊界了。康斯沒有去追殺,3年來都是這樣的,打一陣子,一方的主力出動後,另一方就馬上退回去。然後那好像勝利的一方,在不久之後就開始入侵敵人的邊界,再在敵人的主力出動後,開始退回來。就是如此重複著。
康斯抬頭看了看蔚藍天空上,飄浮著的白雲。歎了口氣,繃緊的神經鬆了下來。從有記憶以來,他就喜歡上看天空,看那蔚藍的顏色,看那變幻莫測的雲朵,看漆黑莫名的夜空,看那潔白浩然的明月,看那無以計數的星星。雖然不知為了什麽,但是看到那無邊無際的天空,心情就十分舒適、安詳。
康斯被戰場上響起勝利的歡呼聲驚醒,他低下頭沒有歡呼,隻是扔掉那把已經有了裂痕的長劍,隨手從地上撿起一把完好的劍,佩在身上回營地了。他沒有去撿敵方的兵器,雖然軍中是以獲得敵方的兵器多寡來決定個人的功績。不管你是如何弄來的。但他跟本不會去在意這些事的。
在所有幸存的人都俯身去撿武器的時候,隻有康斯一人昂首走著,顯得格格不入。但那些人沒有理會,拚命的撿著武器,因為那代表自己賞銀多不多,能不能成為裝甲步兵的關鍵。裝甲兵跟輕步兵相比,不但配備了重型的裝甲,鋒利的武器,而且待遇更是天差地別。這是每個輕步兵渴求的目標,一來可以更安全,二來更多的薪金。
康斯知道地上這些倒下屍體,不論是同伴或是敵人的,都不會有人去處理的。隻有剛好看到自己朋友的屍體時,才會有可能拖去埋掉。不過大部分臉孔都被人踩爛,而且滿地的屍體,如何辨認呢。這些滿地的屍體雖然沒有人去處理,但還是會消失的,因為還有不是人的清潔工。
康斯抬頭看了下在天空盤旋的一大群禿鷹,歎了口氣,撕下身上一塊衣服,包好手上的傷口。他可不會去撕屍體身上的衣服,就算身上這身是自己剩下最好的衣服了。
他慢慢的走回自己所屬的營地,一個營有500人,有10個小隊,小隊是軍中的基本單位。跟自己一隊的人早在幾天前的戰鬥中,就消失汰盡了。這種事在三年來早就經曆了好幾次了,按理和按功勞,他早就該當小隊長了,可惜一來他不會巴結長官,二來自己不在意這些事。所以3年了還是個小兵兵。
在營地門口,書記官處,已經有一夥抱著許多兵器的士兵在等著登記自己的功勞。康斯沒有擠前去,他現在要去軍需官那裏要點止血藥,好止住手臂傷口那不會停止的出血。
他剛想進去營地時,被人喊住了:“康斯,你這次殺了幾個呀?”不用回頭也知道叫他的人就是那個書記官。記得一次敵人來劫營時,剛好救了他一次後,以後他老是在戰後問自己的功勞,也不用拿武器給他看,自己說多少就寫多少。但肯定有寫多,因為自己在每月底領錢時,總是比其他人多很多。
康斯連身都沒有轉淡淡的說出“8個”兩字就徑自進了營地。
圍著的一個士兵看到書記官在本子上寫了個8字,不由不滿的叫道:“你怎麽不驗一下他的兵器,就寫上啊!”
書記官不屑的看了那人一眼,沒有說話,那人看到書記官的神態,有點怒火上身,剛想開罵,就被一個冷冷的聲音打斷:“你是新來的?”
那人順著聲音看去,隻見一個大漢正狠狠的盯著自己,看到他那眼神,不由吞吞口水:“是……是又怎樣?”
“哼!那就怪不得了,康斯從不撿敵人的兵器,也從不說謊,在我們這隊裏麵是誰都知道的。所以他說8個就是8個。”
“呃……誰能證明他殺了8個人啊?”那個新兵有點不忿。但他沒想到這句話會惹起眾怒。
“我!”“我能證明!”“我……”四周好幾個老兵都大叫,並且圍住了那個新兵,那個大漢,更是大怒,一把抓過新兵按在桌子上,翻開書記官的本子,指著一頁喊道:“看清楚點!39人,這是老子跟在他後麵,幫他數的!當時問他,他說是19人,是我替他更正的!你不會說老子說謊吧!”那新兵看了一下紙上39前麵,確實是有一個被劃掉的19,不由馬上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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