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快遞員的逆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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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眼看去,程誌卓一臉的鎮定,似乎他真和鄭狐是朋友,然而實際上,兩人一共也沒說過幾次話。
確實武鬥王座這個遊戲裏幾大職業在最初的人物設定時,有請鄭狐來作畫,可是也僅僅是初稿,相當於他隻是畫了個大概,而後其他的事情,根本和鄭狐沒有半點關係。
程誌卓說完,就做出一副老神在在的模樣,可是誰都不知道,他其實心虛得很,因為他和鄭狐雖然不熟,但畢竟算是認識,而且他其實很不會應付鄭狐那種人。
“可以。”沈涵直視程誌卓,回答。
程誌卓也點點頭,“很好,那麽十天後,我們等著你的報告。”
“合作愉快。”沈涵站起來,伸出右手。
程誌卓也站起來,伸手和沈涵握住,兩人都是一笑,畫麵和諧友好。
沈涵又和另外幾人握手,而後他被三名技術管理給叫走了,說是參觀參觀他們公司,這期間律師會為他準備這次合作的合同。
沈涵沒意見,跟著那仨話嘮四處轉悠,而程誌卓卻有點頭疼了,他得想想怎麽才能和鄭狐搭上線。
程誌卓不想暴露自己的真實身份,因為這樣有可能給自己的父親帶來麻煩,不過有時候還是直接一點好。
律師準備合同並不是一時半會就能準備好的,一直到下午五點多,律師的合同才在修改了好幾遍之後,拿到了會議桌上。
沈涵看看合同,沒什麽大問題,利落地簽了字,程誌卓和溫寺期也是。
簽完合同,沈涵也算鬆了一口氣,有句話說得好:有錢不是萬能的,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
夢想若沒有錢的支持,對很多人來說也隻是空談。
等一切都弄好,已經快六點了,仨話嘮非要開個歡迎會,但被沈涵一口拒絕了,說是家裏還有事,其餘人也不好再說什麽,這一天就這麽還算平和地過去了。
沈涵回家依舊是程誌卓送的,到了之後,程誌卓想跟上去看看,正好遇到要出門的秦聲。
“你們好,等一下,我先把鑰匙還給你。”秦聲說。
“沒事,我不急,你要去哪?”沈涵也說。
“哦,想喝點酒,家裏沒了,準備去那邊小超市買幾瓶。”
“我請你喝酒吧,順便謝謝你幫我換了鎖。”
“也行。”
兩人就這麽說了幾句,都齊齊把程誌卓給忽略了。
沈涵以為他會馬上離開,而秦聲則根本沒注意到他,就在兩人準備離開去吃飯時,程誌卓說:“我也一起去。”
沈涵和秦聲這才都回過頭來,兩人稍微對視了一下,沈涵說:“可以。”
隻是沈涵說完,程誌卓的電話就響了。
“喂,程哥,不是說今天帶我去蠟像館嗎,我等你電話等了一下午。”
電話一接通,對麵封小黎略帶嗔怪的聲音就傳了過來,程誌卓也才想起今天說好要帶她去蠟像館的,可是自己竟然完全給忘記了,這在以前是根本不可能的。
“抱歉,小黎,我忘記了。今天已經晚了,蠟像館可能已經關門了,先算了,可以嗎?”
“那好吧。”
“對不起,小黎。”
“沒關係的,程哥,不然我們一起吃個飯吧,今天……我過生日,我不想一個人。”
“今天你生日?”
程誌卓確實不知道封小黎的生日是今天,而此刻,顯然他也不能拒絕,於是他答應了封小黎的請求,隻是一抬頭他又看到沈涵那似笑非笑的表情。
“給你朋友過生日?去吧。”沈涵說。
“抱歉了,下次我再請你們一起吃飯。”
“不用了,今天原本就是你要加入進來,你也不欠我們什麽,再見。”說完沈涵和秦聲肩並肩走了,隻是程誌卓看著兩人的背影,總覺得心口堵得慌。
再次見到封小黎,她依舊是那個可愛的模樣,圓眼睛,包子臉,笑起來有兩個小酒窩,可是程誌卓卻發現自己再也沒有以前的那種感覺了。
程誌卓現在甚至開始懷疑自己以前的所謂喜歡,到底能不能稱得上喜歡。
第一次見封小黎,她是一個政府組織的大型活動的誌願者,她認真地抱著一大摞資料,可是不小心撞到程誌卓身上,她紅著臉急匆匆地道歉,甚至還鞠了好幾個躬,程誌卓被她焦急的模樣逗笑,自此便記住了她。
第二次見麵,是她和溫寺期一起,程誌卓明顯感覺到溫寺期對她的喜歡,於是瞬間心內升起一種不甘。
可是現在呢?再回想,程誌卓都不知道自己之所以對封小黎念念不忘,是因為自己是真的喜歡,還是因為想和溫寺期有個高下。
若是平常,程誌卓心想,他大概也不會這麽固執吧。
麵前的封小黎似乎心情不算很好,吃著蛋糕的樣子其實依舊是可愛的,可是程誌卓卻再沒有第一次見麵時的感覺了。
吃過飯,程誌卓送封小黎回家,隻是這一次分開時程誌卓說:“小黎,以後需要人陪的時候,給溫寺期打電話,不要給我打電話了。”
“為什麽,程哥?”
“因為我有喜歡的人了,我怕他不高興。”
封小黎目光中的失落,程誌卓當沒看到,反正封小黎也沒喜歡上他,最多不過是覺得自己丟了一個認識的哥哥而已。
可程誌卓跟封小黎說清後,卻舒爽了很多,因為他突然發現他的生活無論有沒有封小黎都一樣。
沈涵此時和秦聲坐在一家路邊的大排檔內,可能還不到時候,沒什麽人,除了他們,一共就兩桌別的客人。
桌上是幾盤小菜,兩人一人叫了兩瓶啤酒,碰碰酒瓶,兩人直接對著酒瓶喝了一口。
“今天工作累嗎?”秦聲隨意地問。
“還行,不累。”
“那就好,我聽說快遞員每天要送好上千個快遞,有時候連吃飯時間都沒有。”
“快遞的工作我已經辭了,今天是去了另一家公司。”
“應聘嗎?結果怎樣?”
“不算應聘,但是結果不錯,今天簽了合約,以後可以專心做我想做的事情。”
兩人有一搭沒一搭地說著話,沈涵對這個鄰居的感覺很不錯。
“你手機響了。”
看看手機,來電顯示正是程誌卓,他今天剛留了他的電話號碼。
沈涵的拇指剛碰到手機上,突然他整個人一顫,腦海內一個聲音嗷一嗓子喊了出來。
“啊!有危險有危險,宿主你有危險,快逃呀!”
腦海的喊叫聲還沒結束,沈涵已經一把把桌子掀了起來,接著沈涵就聽到刀子劈到桌子上的聲音。
沈涵都要笑了,想他一個炮灰,竟然連續兩天被人追殺,也是百年難得。
“快逃呀,後麵還有人,還有還有,宿主快跑快跑,他們太可怕了,殺意太重了。”
腦海內的某個家夥咋咋呼呼的,吵得沈涵煩不勝煩,於是腦內喝一聲“閉嘴”,接著去應付那趕來的幾個彪形大漢了。
隻是在看清楚來人一共多少之後,沈涵不得不另想辦法了,因為對麵來了至少三十多人。
三十對一,沈涵幾乎沒有勝算,即便算上秦聲,沈涵也沒有勝算。
這種情況下,他就算逃也逃不掉,他對這附近的道路根本不熟悉,雖然沈涵用了原主的身體,接收了原主的記憶,可是畢竟那些記憶並沒內化為沈涵本身的東西,就像原主的記憶是某些知識,沈涵需要回想才能記起。
稍稍一想,沈涵舉著手慢慢站了起來。
那些拿著砍刀的人看到沈涵舉著手做投降狀,於是嘻嘻哈哈笑了起來。
秦聲也隨著沈涵站了起來,不過沒有舉手,隻聽沈涵說:“兩位,昨天和你們打起來的是我,和我朋友沒有任何關係,能不能先讓他離開?”
原來今天這夥人,正是昨天的龍哥和水哥帶來的,兩人都已經有點年紀了,在那群混混裏算是老資曆。
他倆一回去,那些小混混就圍上去問怎麽回事,而後都是一臉義憤填膺,說是要殺了沈涵為他們報仇。
今天他們糾結了三十多個兄弟,去了沈涵的住處,結果發現沈涵不在,就在他們準備明天再來時,發現沈涵竟然就在路邊,於是兩人揮刀就衝了上去。
他倆沒想到沈涵反應倒是快,直接掀了桌子。
“行,讓他走,咱們可是講道理的,沒關係那就是沒關係,走吧。”
沈涵衝秦聲使了個眼色,秦聲往後一退,準備離開。
隻是他走了兩步,一個小混混站出來說:“等一下,大哥,咱們得把那家夥的手機留下,他要是報警咋辦,雖然咱不怕警丨察,不過沒警丨察不是也省事嗎?”
龍哥點點頭說:“有道理,那就你吧,去把他手機扣下,咱們是講道理的,明天記得還給他。”
“好嘞。”
秦聲也十分配合,留下手機就要走,結果那小混混想了一下,說:“大哥,他回去要是找別人的電話報警,咋辦?”
“行,那就別讓他走了,你看著他。”
“好嘞。”
沈涵原本確實是不想連累秦聲的,不過他也不擔心,因為在他舉手之前,或者說,在他掀桌子之前,他就已經接通了一個電話,而電話那頭的人,此刻應該已經報警了。
這時水哥嘿嘿一笑,一臉猥瑣地說:“龍哥,你不是男女不忌嗎,我看這小子長得還不錯,想不想幹一頓再說?”
“沒興趣,但是,”龍哥回頭對著他的幾十個兄弟說,“你們要是有興趣,可以嚐嚐。”
龍哥說完,那幾十個人便下流地看著沈涵,有些還摸著下巴嘿嘿淫丨笑。
此時的大排檔內原本那幾個食客也都跑了,老板則躲在一邊不敢吱聲,他們都知道龍哥之所以能在這個地方橫行霸道,是因為他上頭有人,據說還是軍方的人,就算他真的殺了人,也不會怎樣。
在這群人的□□裏,沈涵一打眼看到不遠處剛停下的某輛車子,而車子內某人衝他用口型說:“放心。”
沈涵幾不可見地點了點頭,然而龍哥突然走到他身邊來,伸手就撕開了沈涵的襯衫。
“來來來,我先給大家看看這小子的身材。”
這一下那邊車內的程誌卓等不下去了,他猛地打開車門,向著沈涵那邊就衝了過去,而沈涵則是不等程誌卓上來,先是後退半步,接著抬起一腳就踢到了龍哥的眼珠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