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快遞員的逆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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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涵和程誌卓回到家,兩個人都有些疲憊,這疲憊是精神上的。
最後兩人都去洗了個澡,而後才又坐回到客廳內,客廳的桌子上程誌卓準備了一瓶紅酒,以及兩個水晶杯。
程誌卓給沈涵倒了半杯紅酒,自己也倒了半杯,沒有碰杯,兩人各自拿著酒杯喝了一口,這才放鬆一點。
“你怎麽看?”程誌卓問。
“應該是那個水哥幹的,不過我不明白的是,為什麽你的父親把保鏢都給你了?難道你有危險?還是說你父親他……”沈涵話說了一半,因為對程誌卓那種家庭來說,最好所有事情都不要暴露,因為一暴露就有可能被有心人利用,而此刻沈涵也隻是個“外人”。
“軍權很快就會落到我父親手上,當然,如果不出意外的話。”程誌卓說。
沈涵點了點頭,“也就是說現在這個階段,對你父親來說非常重要,所以他怕有人找你麻煩,對嗎?”
程誌卓幾秒之後點了點頭,:“嗯,很重要。”
兩人沉默了,因為現在他們麵對的不僅僅是個人的生死了,因為他們的對錯生死,還關係到程明山的對錯生死,而程明山的對錯生死,已經和這個國家聯係上了。
最終沈涵開口說:“我明天搬出去,暫時在你父親穩定之前,我們不要聯係。”
“不行,那樣你太危險了,今天那夥人的目標是你,不是我,要不是我爸的人在,你可能真的會沒命。”程誌卓立刻反駁回去,他不能放沈涵離開。
程誌卓說完兩人再次沉默了,不過幾分鍾後沈涵說:“既然這樣,那我要出國,R國,我原本就想去學一段時間的漫畫,隻是現在計劃提前了而已。”
程誌卓聽後,點點頭,沈涵剛要說他明天就去準備簽證,就聽程誌卓說:“簽證問題交給我,我陪你去R國。”
這一次沈涵沒有拒絕,因為他知道其實程誌卓不在國內,可能他的父親更能展開手腳。
既然決定了,那麽一切就容易了,三天之後,兩人坐上了去R國的飛機,然而他們剛走,就有人按響了這裏的門鈴,隻是無論他怎麽按,都沒人給他開門。
郵遞員十分鬱悶,看看手裏的箱子,竟然根本沒有密封,他早上領郵件的時候,好像不記得有這麽個箱子。
算了,他將手上的箱子往地上一放,隻是這一放不要緊,箱子蓋開了,裏麵一條手臂露了出來。
“啊!”年輕的郵遞員被嚇得不輕,驚叫一聲,不管那箱子,接著就逃也一般跑了。
房子對麵一個男人打開門,看到那條手臂,十分淡定地看看周圍,確定沒人後,什麽都沒說,就把箱子抱回了自己的住處。
某處的水哥,以為會等到沈涵來自投羅網,可是三天後,他竟然還是沒看到沈涵的影子,於是一氣之下,他一腳踹到麵前的女人身上,惡狠狠地和身後的人說:“關起來,隨你們處置,別弄死了就行。”
已經不年輕的賀蘭珍被剁去一條手臂,她什麽都不敢說,想要求水哥放過他,可是又怕水哥再次發火,直接弄死她,於是隻能被幾個小混混拖了下去。
其實沈涵和程誌卓並沒有在R國呆多長時間,半年後程明山成功成為軍權的最高掌權人,他們回來。
隻是他倆一回來,沈涵就收到了一個快遞箱子,箱子裏放著一條手臂。
而他收到這個快遞之後,對麵鄰居來敲門,說是幫他們收過一個快遞,但是裏麵的東西,已經被他處理了,不過有照片。
沈涵一看那照片,就知道那條手臂和自己今天收到的,是同一個人的。
沒一會,沈涵手機上收到一條短信,沈涵已經有了心理準備。
打開手機短信,沈涵看到裏麵是一張圖片,圖片裏的女人正是沒了一雙手臂的賀蘭珍。
幾秒鍾之後,沈涵又接到一條短信,短信內容是:要想救你媽,就一個人來廣玉橋。
沈涵看著照片裏的女人,算是有點憐憫,但是這憐憫也是對一個陌生女人的憐憫,至於要不要去救她,他還真得猶豫猶豫,至少他沒把賀蘭珍當媽。
“沈涵,我點東西要給你看,看完你再做決定。”程誌卓也看到了沈涵的短信,而他承認自己是自私的,他不想讓沈涵去冒這個險。
程誌卓說罷,回到自己房間,在房間一個隱秘的抽屜裏,他拿出一個厚實的大信封,將信封放到沈涵麵前,程誌卓說:“你看了這個再做決定。”
沈涵疑惑地打開信封,幾分鍾之後,他目光變得冷漠,因為原來賀蘭珍真的不是他的母親,相反,這人相當於是間接害死了自己的親生父母,因為她其實是先看上沈涵,然後才找了人販子去偷沈涵,偷到之後,其實她不算是買了過來,相當於她給了人販子一點辛苦費而已。
沈涵的親生父母,因為孩子被偷,開始滿世界尋找,甚至房子也賣了車子也賣了,最後還是沒有找到,兩人都不到四十歲就死了。
原本一個好好的家,就因為賀蘭珍,沒了。
看完裏麵的資料,以及所有的證據,沈涵覺得心有點涼。
這世上的人真是千姿百態,有人自私到為了自己偷別人的孩子,也有人無私到將一生送給孩子,甚至是一個丟掉的孩子。
“你還要去嗎?”程誌卓問。
沈涵抬頭,回答:“去,畢竟她養育了我,一個月之後我會去廣玉橋下找她的屍體。”
程誌卓微微一笑,說:“一個月後,我陪你去。”
“行,不過現在你先解決你自己的事情吧,溫寺期不是把你公司弄到他手裏了嗎,這種事情你能忍?”
“有什麽不能忍的,我如果想要武鬥王座,隨時都能要回來,溫寺期還不值得讓我鬱悶。”
沈涵一笑,“關鍵他不是你的對手,是不是?”
程誌卓上前一步抱住沈涵,說:“是,我的對手至今為止就你一個,你什麽時候答應我?”
沈涵將程誌卓推開,“等著吧,等我愛上你再說。”
這天是他們從R國回來的第一天,第一天沈涵就收到了那個快遞,兩人雖然都心照不宣地沒說,但是沈涵知道,他這是被盯上了,要想解決這個事情,不是賀蘭珍死了就可以的,而是他和水哥兩人之間必定要死一個,沈涵擦拭一下手裏的槍,他可不想那個死的是自己。
沈涵手裏的槍是他“鄰居”給的,鄰居說是玩具,拿著防身,但是沈涵一看就知道,這哪兒是什麽玩具,是貨真價實的槍,六發子彈一發不少地在槍膛裏。
這鄰居也是程明山派來的,不過程明山應該不好下手幫忙解決,畢竟水哥和龍哥是有關係的,而龍哥上頭的關係和程明山正好是對頭。
沈涵握著那把槍,心裏莫名地很踏實。
第二天,程誌卓和沈涵一起去了中運大廈,兩人再次見到溫寺期。
程誌卓沒說什麽,自己坐到沙發上,隨意地往後一靠,雙手搭在沙發背上,一派放鬆的表情。
沈涵原本也想坐到沙發上,看程誌卓那動作之後,於是坐到了一旁的轉椅上,雙腿交疊,一副看熱鬧的表情。
溫寺期原本有點尷尬,可是見這兩人沒點尊重他的意思,心裏便十分不舒服。
此時的溫寺期已經和封小黎結婚了,而他結婚的消息,他連告訴都沒有告訴程誌卓,原本最好的兩個朋友,其實已經漸漸地走上了兩條路。
溫寺期固執,程誌卓知道,所以他原本是打算最後離開的時候,把公司留給溫寺期,畢竟朋友一場。
可是沒想到,因為上次的殺手事件,他臨時離開了半年,這半年裏,溫寺期將兩人多年的友誼扔到一邊,用了不知什麽卑劣的手段,將公司占為己有。
“公司改名了?”程誌卓沒事人一般說。
溫寺期一囧,回到:“程誌卓咱倆朋友這麽多年,你覺得我會沒有原因就這麽做嗎?”
程誌卓忍不住一笑,問道:“那你說說是什麽原因唄,咱倆不是朋友嗎,朋友當然要有什麽說什麽對不對?”
溫寺期的門牙已經補好了,看不出什麽,依舊是原來那個溫寺期,隻是氣質總感覺陰沉了許多。
其實固執的人,大多如此,即便年輕的時候看不出來,經曆越多,遇到的困難越多,那麽這個人就越陰沉,因為他們總是走不出那個牛角尖,於是越走不出越鬱悶,越鬱悶,人就變得越陰沉。
“那好,程誌卓,我問你,當初我想把沈涵解雇,是你偷偷跟律師通氣,不允許我解雇他的吧?”
沈涵在自己轉椅上原本是看好戲的,這會兒發現這戲原來還有自己的份兒呢,他嘴角輕輕上揚,繼續看戲。
程誌卓點點頭,回答:“是的,因為你沒有權利,那合同可是我簽的。”
“行,解雇的事情我們不提。那麽,你把沈涵當初沒搶劫的證據,寄到我家裏,是什麽意思?”
沈涵在一旁微微一笑,看向程誌卓,這事他還真不知道。
“沒什麽意思呀,就是給你證明,沈涵真不是搶劫犯。”程誌卓故意用一種特別真誠的語氣說,可是他靠在沙發上的動作,連改都沒改,依舊是一派放鬆,所以他口氣裏的真誠,仿佛就是在諷刺溫寺期。
而沈涵則插了一句說:“你已經找到證據了?真快,其實我原本也想準備好證據交給警局的,因為‘破壞證物’不也是犯罪嗎?可惜,那段時間太忙,又亂,唉,就沒來得及。”
沈涵歎了一口氣,似乎沒將溫寺期送到監獄,讓他感到十分遺憾。
程誌卓反過來勸沈涵說:“歎什麽氣,你要是想,今天咱們就能送去呀,反正證據我已經準備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