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會場碰譚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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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他都知道,傅致一帶與暮來的目的,讓她學會在職場上最基本的人際交流。
“不用了,你知道我一向不喜歡多話。”傅致一直截了當地說,“她待在我身邊會更容易讓別人看熟眼。”
“你這不是變相說我的知名度沒你高嗎?”葉凡舉了舉酒杯,“好了,跟你開玩笑的,那你們慢慢應付,我看看有沒有在會場上迷了路的小羔羊。”說完轉身離開。
“迷了路的小羔羊?”與暮疑惑。
卻見傅致一嘴角一勾:“這樣的酒會,豔遇會很多。”
與暮剛想說話,迎麵就又來了幾個老總,看樣子早已經盯到這邊了,葉凡一離開,他們便趁著空當走了過來。
對於這樣的應酬,與暮已經漸漸習慣,也能熟絡地跟對方說上幾句話,都是虛偽的讚揚之類的。
以前的她因為很討厭這種商場上的虛假,所以才不願參加這樣的酒會。現在體驗多了,也覺得沒什麽,反正大家馬屁拍來拍去,誰都不會當真,也沒人怪你太假。
在談話的間隙,傅致一意外地在她耳邊讚揚:“表現不錯。”
被人肯定的感覺真不錯,何況對方還是大名鼎鼎的小傅爺。
與暮心裏揚起一股喜悅,嘴角也不經意地勾勒得更飛揚了。那笑意太過於明顯,被傅致一看見,不禁失笑。
與暮自然不知道他是怎麽想自己的,趁著他和一個老總寒暄的時候,她嘴角保持微笑,眼睛卻被一個忽然從眼前閃過的熟悉背影給吸引住。
那女人穿了一件淡黃色的禮服,走到一個男人身邊,親昵地挽著他,男人低頭,在她耳邊低語。
譚勳!是譚勳!
與暮感覺自己的血液仿佛正在漸漸地凝固,握著杯子的手不禁顫抖起來。
她腦海裏不自覺地就浮現出以往她沒有陪譚勳來參加宴會的時候,其實那時他身邊的女伴一直都是沈書枝。
他們兩人之間的動作太自然了,並且跟別人交談的時候,與暮都能感覺到對方對譚勳身邊的女伴並沒有陌生的感覺,反而很熟絡地就交談了起來。
大多時候是沈書枝在說,眉飛色舞的,想來早已經適合了這樣的場所。
“朝小姐,你怎麽了?”
一個聲音將與暮的思緒打斷,她回過神,那個胖胖的看起來很麵善的拍賣行老總看著她,好心地詢問。
與暮回答:“沒事,我肚子有點不舒服,先去趟洗手間。”
說完,她朝傅致一笑了笑,便轉身往會場外麵走去。她想要消失,馬上從這裏消失,心裏這般想著,腳步也像逃一樣地離開。
幸好洗手間離會場比較遠,她走進女廁,看著鏡子中的自己,臉色蒼白如同鬼魅。
與暮打開水龍頭,將水往臉上潑,出來時,隻覺腦袋暈沉沉的,在經過轉角的時候,忽然頓住。
轉角處,譚勳倚靠在牆角看著她。
與暮想裝作看不見,從他身邊走過。
“與暮……”他叫住她,聲音低啞。
與暮知道,隻有在他生病發燒的時候,喉嚨才會因為咳嗽而啞掉。不過這又關她什麽事?就算是朋友,她也沒有必要關心那麽多。
正發呆時,他已走到她麵前,也沒說話,隻是看著她。
他的眼眶略深,眼睛很大,以前的與暮最喜歡這雙眼睛,他看著人不說話的時候特別迷人。
兩人交往的初期,與暮甚至不敢與他對視,仿佛他眼底有什麽會將她的魂都吸進去。
他笑起來時,眼角微微上揚,溫婉優雅。
與暮最喜歡他放鬆大笑,像個大男孩。
他怕癢,每次她撓他時,他都會忍不住大笑說:“與暮,別鬧。”
那樣的場景,讓她感覺在他身邊,全世界都拋棄她也無所謂。
可最後,世界沒有拋棄她,先拋棄她的人是他。
她回過神,發現路過這邊的人見兩個人怪異的舉止都忍不住回頭看,她笑笑:“譚律找我有事?”
他嘴角扯出一抹嘲諷的笑:“沒事就不能找你了?”
“不然,還能怎樣?”這話,是問他的,也是問給自己的。
“也是。”他笑,“不過半個月,你就投入了別的男人的懷裏。看樣子,你對我的感情也不像你所說的那麽深。”
每次隻要他生起氣來的時候,說話總這麽難聽。
就像最初兩人在一起,他給予她的愛總是輕描淡寫,愛裏的失望比期望多得多。
那時候她是微博控,喜歡在微博裏記下自己的感受。她知道他從來不會主動關心自己在做什麽,自然也不會來看她寫的東西。
可意外的一次,他看完了,朝她發了好大的脾氣。他保持一貫優雅的姿態,嘴裏的話卻是傷人至極,他說:“你看看你自己,表現出一副怨婦的樣子,朝與暮,你給人的印象就是這樣的嗎?”
對於反反複複傷害她的話,她早已習慣,火氣上來很快,但被她平靜地打壓下去。她說:“是啊,原來離開了才知道我對你的感情並不是那麽深刻。你說我是不是應該慶幸你的出軌,讓我看清自己對你的感情?”
“我出軌?”他依舊是冷笑的態度,“你能這麽快就跟另一個男人好上,誰知道在這之前,你跟他沒有過什麽——”
“啪!”他的話還沒說完,便被與暮扇了一巴掌。
與暮的手幾乎都在顫抖,她指著他的鼻子,狠狠地道:“譚勳,我真後悔我怎麽會愛上你這種男人。你以為每個人都像你一樣對感情不忠?不是所有人都喜歡玩感情遊戲,也不是每個人都經不起誘惑。你有什麽資格這麽說我?你不過就是仗著我喜歡你,不過就是仗著我喜歡你!”
失敗的愛情是不是都是這樣?兩個曾經相愛的人用任何可以傷害對方的話去辱罵對方,這樣他就快樂了嗎?難道曾經的心真的就不會再為了對方而疼了嗎?
這一刻,她好希望時光可以倒流,她寧願那個時候她沒有主動去追求,至少……至少他還是那個她仰慕的少年,也許她會膽小地暗戀他好久好久,可至少他在她心裏宛如神一樣高貴,這樣不好嗎?
不想再這樣爭吵下去了,她想離開,可是在經過他身邊的時候卻被他攔腰抱住。
他的雙臂有力地從後麵緊緊地抱住她,仿佛知道她心裏在想什麽似的,他輕歎一聲:“與暮,對不起,是我不好,不該說剛才那些話傷害你。原諒我好嗎?”
“不要再說什麽原諒不原諒的無聊話。”她掙脫他的懷抱,“我還有事,要先走了。”
他卻不放開,更用力地抱緊她,那樣的用力,幾乎勒痛了她的腰:“我們有過那麽多美好的日子,你都忘記了嗎?你怎麽能輕易放棄?這麽久以來,我對你還不夠好嗎?為什麽不能給我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
眼淚流到嘴巴裏,真的是苦澀的,她能夠感受到他言語裏隱藏的隱忍和疼痛,但是——
“勳,我很怕痛。”
我很怕再次發現真相,再被你逼得痛徹心扉。
如果你們真的沒什麽,為什麽會一而再再而三地一起出現在我麵前?
“與暮,相信我。”譚勳將她的身子扳過來,正對著他。
那樣的語氣和當年他說的那句“與暮,相信我,我會努力創業,給你一個好生活,總有一天你會以我為豪”時一模一樣。
是啊,他做到了,她的確以他為豪,靠著自己將一個公司創了起來。
感情呢?在感情裏他就像是任性的孩子,愛情是他手上的玩具,他想起來就拿在手上玩,不想的時候就把它丟在一邊,可是卻不準別人把它丟棄了。
看著他的神情,一瞬間,她竟有種時光倒流的錯覺。
然而,錯覺隻是錯覺,永遠不可能成真,就像他口口聲聲說自己跟沈書枝沒什麽,偏偏總要讓她看見他跟沈書枝之間有什麽。
想起剛剛在酒會上兩人親昵的姿態,理智不斷催促她離開,她推開他,漸漸清醒了過來。
與暮深吸一口氣,朝他露出一抹笑:“你告訴我,在以前我沒有陪你來參加的每場酒會,那個陪在你身邊的女人是不是她?”
他一怔,沒吭聲。
沉默代表默認嗎?
與暮的心徹底死了,她永遠都不會忘記當她發現他跟別的女人在一起時的震驚,也不會忘記自己一個人獨處的時候需要靠安眠藥才能睡著的生活。
“這就夠了。”
她說完,轉身要走,竟看見站在不遠處拿著手機一臉惱火的沈書枝。
沈書枝衝過來,伸手就要朝與暮臉上打去:“你這個賤人!”
沈書枝的手在半空被與暮抓住,與暮反手給了她一巴掌,那股力道好像是把自己在分手時受的委屈都打了出去似的,心裏有股說不出的爽。
“沈小姐,這一巴掌是教會你什麽叫作適可而止。我從來沒見過有像你這樣不要臉的女人,在搶了別人的男朋友後還反過來喊別人賤人。真正配得上‘賤人’這個詞的人,這世界上不多,我眼前的你便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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