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四十七、我想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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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爺這幾天悶悶不,平時那細碎的嘴子也不複存在了,仿佛死了一樣整日躺在帳篷裏,捧著一本書看得是清冷寡淡。
沒錯,他和奈非天現在住帳篷裏了,畢竟鬧出了那麽大的幺蛾子,再回澳洲就是自找麻煩了,所以他們找了個風景不錯的無人島掛著帳篷,在椰子樹下支起吊床,整天不務正業的曬著太陽吹著海風。
毓卿那邊的事差不多了,根據那些被摧毀的船上的信息,猴爺已經完整掌握了關於ump總部的位置信息,不過至於為什麽他不動手,那就要問這個怪胎了。
“毓卿老了。”
躺在床上的猴爺突兀的說了一句,旁邊正在給自己煲海鮮湯的奈非天愣了一下,回頭問道:“你又發什麽感慨。”
“你知道嗎,其實我們屬於那種遊離在世界規則之外的人。我們看到的人間種種,我們始終是旁觀者,不管我們怎麽改變世界,可能都是因為世界本就應該是那個樣子的。人類在挺過這次劫難之後,隻會記得毓卿、張群這些帶領著人類開辟一方家園的英雄,而不會記得我們的存在,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通過聯合艦隊的殘餘資料,猴爺已經知道了張群現在居然已經帶領著一隊喪屍和人類混居在阿拉斯加的森林邊緣,並且規模越來越龐大。
再通過毓卿現在的表現,其實都可以看出未來會從他們這兩個體係誕生出末日歸來之後的人類,當然還有塔娜那一派係。仍然是秘法路線、科技路線和超能、混血路線的三足鼎立。
最終,普通人的英雄還是普通人,哪怕是揮手之間能夠毀天滅地的大能力者也不過過眼雲煙,頂多就會被未來的神話描寫成某個大帝手下威猛異常的大將吧。
但英雄到底是遲暮了,從毓卿那天的表現來看,他真的是老了,這讓猴爺突然意識到一件事,他之前不理解為什麽有人會看金剛狼3看到淚流滿麵,但現在他是理解的。當屏幕上休傑克曼扮演的金剛狼老到連刀都彈不出來的時候,甚至麵對幾個普通人都氣喘籲籲時,人們才意識到英雄到底還是老了。這種衰老破壞了那種崇高的身影,就像毓卿站在樓頂時的樣子,其實在不知不覺中已經帶上了佝僂,他額上的虛汗和鬢角的白發都告訴所有人,這個曾經的十五級影舞者終於還是老了,老到連一個暗影之牆都支撐不起來了。
現實世界就是現實世界,人們記憶中的總是英雄最風光的時刻,而看不得遲暮之時,古詩裏都說自古美人如名將,不許人間見白頭。
“說起來是挺讓人唏噓的。”奈非天抱著膝蓋坐在旁邊聽著猴爺娓娓道來:“上次我有這種感覺還是在巴蒂斯圖塔2002年最後一次世界杯上捏著鼻子哭的時候。”
“我想回家。”
猴爺平躺在床上,怔怔看著黑漆漆的帳篷頂:“我不想再看到他們了,不對不對,是不想看到他們老了的樣子了。我不想看到他們連對付這些雜魚都氣喘籲籲的樣子了,我想看到他們強大、想看到他們暴虐、想看到他們的肆無忌憚。我的朋友不多,我不想看到我的朋友老了的樣子。”
“你說……我們會不會老?”
“不知道,如果這一盤如果我賭贏了,我們就會老,如果沒贏,我們就不會老。你希望不希望變老?變得跟毓卿那樣。”
“既希望又不希望吧。怎麽說呢,我這個大能力者跟你們有點不太一樣。”奈非天眼神直勾勾的看著前方火爐:“我的內核還是一個人類,我能力給我帶來了不同的生**驗,也帶來了不少煩惱。如果說當有一天一切都安穩了,我覺得能力要不要也就無所謂了,我可以安安心心的去開一家麵包房,烤出奶香味非常重而且不太甜的蛋撻。如果直到我老的時候世界還沒有安穩,我想我還是會站在他們前麵保護他們吧,你呢。”
“我?”猴爺抬起一隻手:“你不知道我這雙手上沾了多少人命,死有餘辜的、無辜的、罪不至死的、罪該萬死的。”
“那……你還打算挑戰至高者?”
“當然,起碼我要為自己討一個公道。”
“可是要是一去不回了呢?”
“就一去不回。”
奈非天輕歎一聲,用筷子夾起一塊貝殼舀起一點湯放進嘴裏嚐了嚐,然後點點頭:“來喝湯吧。”
海上的天氣瞬息萬變,剛才還是晴空萬裏,轉瞬間呼呼風聲響徹天氣,巨浪排空聲隨之而來,接著那一天就能把皮肉打散的滂沱大雨就下了下來,這個時候端著一碗熱湯坐在大帳篷的簾子口看著外頭下到起霧的大雨,倒是一件安然愜意的事。而因為這場大雨,無人島上的不少小動物居然鑽進了猴爺他們的帳篷裏,哆哆嗦嗦的縮在火堆旁取暖,雖然害怕但卻怎麽都不肯走。
而兩個大能力者對這些小東西也沒在意,他們整整一下午都沒有再說話,就這麽靜靜的坐著,看書、看雨、看大海。
猴爺說他想回家了,其實奈非天又何嚐不想家,更何況猴爺對家的概念遠不如奈非天對家的理解那麽透徹,他不但有家還有親人,甚至清明冬至時還可以有個上墳掃墓的地方。可是在這個時代,雖然知道團團還活著,他卻不能也不敢去見麵,不光是擔心觸發機製,更害怕的是看到了已經蒼老的姐姐。
逃避雖然可恥,但有時候真的很有用。
一場雨下了很久,不知是一周還是一個月,反正這段昏昏沉沉的日子猴爺懶得動彈,兩個大能力者仿佛避世一樣窩在這個無名荒島上,交流不多也懶得去管外頭的風雲跌宕,就在這裏浪費生命。
不得不說,浪費生命真的是一件非常棒的事,就是那種閑著什麽也不幹,但卻餓不著的日子,真的才是足夠人能為之奮鬥一生的東西。什麽夢想、什麽追求,在這種安穩之下,顯得反而像是鹹魚。
早餐一大碗海鮮粥,午飯是炸魚薯條、蔬菜沙拉和生魚片,晚飯是一鍋用過濾過的海水燉出來的海鮮亂燉,配上菌類濃湯再來一瓶啤酒,雖然容易吃出痛風,但這樣真的是很爽。
白天的日子,漲潮時就坐在帳篷裏看看書、聽聽雨,或者時不時的把幾個紅薯扔進火堆然後喝一大瓶可樂靜靜等尿。退潮的時候則冒著雨出去撿來一大堆各式各樣被衝上岸的海鮮和已經成熟的椰子。
甚至猴爺還自己動手在海邊下了一個螃蟹籠,雖然絕少有螃蟹進去,但總的來說還是每天都有各式各樣的收獲的。
晚上的時光相對要比較難打發,要不是一人一本書在那看書,要不就是奈非天在學習充電猴爺則在旁邊充當輔導老師。曆史、、社會和哲學都是奈非天攻讀的方向,特別是曆史,奈非天在這個科目上已經被猴爺罵成了狗,畢竟沒有什麽知識積累,很多東西記不住或者記串了行,光是諸子百家裏頭一些比較有代表性的人物就讓奈非天頭發掉了一大把,更不用說後頭那些關隴集團、*****十字軍東征和拿破侖複辟。
“這裏這裏,為什麽夏目漱石要把我愛你翻譯成今晚月色真美呢?就算要表述含蓄也不用這樣吧。”
“這個……”猴爺咳嗽了一聲:“我沒什麽感情經曆,或者問問神奇的海螺?”
“你也有不懂的?”
“不是的,因為這種事情因人而異,我隻能表述我自己的觀點。而我的觀點你又不一定認同,所以這種隻能靠意境的問題,真的沒辦法回答你。”
奈非天坐在床上放下書,稍微撩開了一點簾子,看著外頭刷拉拉的大雨,愣愣出神了一陣兒,然後突然轉過頭說道:“我覺得這不是含蓄,而是一種最最直觀的喜歡。”
“嗯?說出你的故事。”
奈非天從半靠著的姿勢坐起來,雙手抱著膝蓋,看著窗外:“好久以前,我上初中的時候,那時候我家裏非常困難,全部的生活來源都靠姐姐放學之後幫人打零工和街坊鄰居的接濟,當時我班上有一個很好看的女孩。我對她特別有好感,你知道吧,就是那種很單純的好感,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對我有這種感覺,但我就覺得我好喜歡她。但她家庭環境其實很好的,在那個時候就坐著她爸的寶馬上學放學,吃的用的也都是極好的,比如我的書包是鄰居一個哥哥淘汰下來的,一邊的書包袋子是斷的,我把斷的剪掉當單肩包背,而那個女孩的書包是從日本買來的,一個書包就足夠我和我姐一整年的米麵錢。”
奈非天說的時候十分認真,認真到連猴爺都沒有打斷他的回憶,不過說起來能聽到一個大能力者說出這種話,倒也真的是不容易啊,而且猴爺最缺失的恰好是這種青少年的朦朧愛意體驗,所以聽聽倒也無妨。
“那時候中午不回家的,我們就各自帶飯,我每次看到她吃的飯,都是各種各樣好看的東西,白香腸、熏火腿還有顏色很漂亮的醬牛肉。而我……隻有一點豆豉和榨菜。你其實不知道,當時我在學校很受歡迎的,女孩子都特別喜歡我。”
“因為長得好看。”
猴爺很少誇人,但奈非天絕對受得起一誇,之前他就已經說過了,奈非天是他見過的男人裏僅次於端木的帥哥,雖然不知道他以前是怎麽樣的,但就現在來看,這家夥小時候絕對很娘。
“對,因為長得好看。所以我倒是也經常吃到點肉什麽的。媽的……人家去學校是學習,我去學校是加餐的你懂麽。”奈非天哭笑不得的說道:“我其實沒怎麽跟她說過話,隻是偶爾不經意的眼神交流。後來初中畢業,我就輟學了,因為家裏實在負擔不起學費,所以我就到外頭去當小混混了。無意中聽到她的消息,她高中畢業去了中央蘭開夏讀傳媒了,而我已經在街上收保護費了,跟著幾個老大。”
“黑曆史啊?”
“對啊,黑曆史。”奈非天撓撓頭:“我的真實學曆就是初中,後頭的學曆都是偽造的。大概在她讀高中的第二年,突然有個人突然加我qq,聊了天之後才發現是她。我們聊了很長時間,她猶豫著是留在英國還是回來,我當時認為她在那邊會生活的更好,所以勸她留在英國。她也真的就留在了英國,而之後呢……她偶爾會突然給我發一張照片,不是自拍而是各處的風景,說這裏好美、今天下雪了或者突然狂風。這樣持續了大概三年,直到她在某個晚上告訴我,她要結婚了,那時候我已經是大能力者了,我有能力去參加她的結婚典禮了。”
“後來你去了?”
“當然去了,她的婚禮在伯明翰舉行,我帶著禮物過去了。”
“握草……你帶禮物?你是去踢場子的吧。”
“你以為我是你啊?我隻是給了她一本寫滿情書的記錄本給了她。”奈非天抿嘴笑道:“裏頭有每一張她曾經給我發來的風景,我都洗出來了然後把每張紙上都挖出個差不多大小的窟窿,把照片鑲嵌進去,然後再在旁邊寫字。雖然很醜,但寫的很用心。我永遠忘不掉她拆開禮物之後看到裏頭的內容之後的樣子,但是婚禮還是繼續下去了……”
“其實她也喜歡你,對不對?”猴爺一邊摳腳一邊問道:“其實你們互相喜歡著對不對?”
“對。”奈非天笑著,但笑的很苦:“可是我到十多年之後才知道。不過早知道又能怎麽樣,我又不知道我會成為大能力者,更不知道我自己的未來的方向在哪,難道讓那樣一個優秀的女孩跟一個隻會在街頭收保護費的小混混到處亂竄嗎?那隻有香港老電影裏才會有的吧,真的……有些人太優秀,優秀到一眼看去就已經覺得自己望塵莫及了,而一旦有了這個想法,這兩個人就注定不能在一起了。”
“那她還在英國咯?”猴爺摸著下巴,眯起眼睛目露凶光的說道:“要不要我去把她一家殺光,然後你就能順理成章的接盤了。”
“你別鬧,她走了。”
“走了?”
“嗯,2015年,因為家暴導致流產,她抑鬱自殺了。”奈非天抱著腿,臉色淡然:“是不是世事無常?”
“是倒是是,你幹了什麽?”
“我殺了她丈夫全家上下三十七口。”
猴爺眼睛頓時亮了起來,連忙鼓掌:“這特麽才是大能力者的作風嘛。”
奈非天從懷裏拿出一個筆記本:“這就是那本筆記本,你看完了,就知道為什麽今晚月色真好才是真正直白的告白了。”
猴爺接過這本灰色的帶著一股淡淡薰衣草香的筆記本,然後很小心的翻了起來。為什麽要很小心呢?因為從奈非天剛才的動作可以看出來,這不是創造物,而是被他藏在某處的原件。這大概是他最珍貴的心肝寶貝了吧,一個能夠創造萬物的大創造者卻如此小心翼翼的對待一本筆記本,可想而知這個東西在他心目中的地位。
猴爺猖狂,但不是垃圾人,人家願意給他看,代表著已經把他當成朋友了,平時罵歸罵,吵歸吵,最基本的尊重還是要的。
翻開扉頁,上頭是可愛的卡通頭像,這麽可愛顯然不是出自奈非天的手筆,而接下來,每一頁照片的後麵都有兩個字體,一個歪歪扭扭如同狗爬一個娟秀舒展,狗爬的字寫的東西很通俗易懂也很俗氣,而另外一個用英文給這些話標注的回信卻是溫柔婉約、意境深遠。
比如奈非天寫一句願你的天空永遠是藍色的,人家下頭的回信就是my.heart,the.bird.o.the.ilderness,has.ound.its.sky.in.youreyes。
“泰戈爾。”猴爺指著本子上的英文,卻沒有觸碰:“這句話的意思是……”
“我都已經背熟透了,不用你科普。後麵她說,想把此時此刻的感覺告訴我,讓我了解她的世界也分享她的心情。”
“也對,是我多事。”
每一頁一張照片,兩段話。連起來居然成了一本美麗的溫暖的詩集,如果能出版,一定會成熱銷的。
最後一頁皺巴巴的,就像眼淚滴上去之後再凝固的痕跡,而這張紙上隻有那個女孩的字跡,而上頭仍然是泰戈爾的名言生如夏花之絢爛,死如秋葉般靜美。下頭的日期是2015年的十一月七號。
猴爺把本子還給奈非天:“你可以重新讓她複活的。”
“這是底限,我不能創造一個靈魂,我也沒辦法創造一個靈魂。你教我怎麽去塑造它,你能嗎?你不能,誰也不能。我如果隻要她的身體,那還有什麽意義?”
猴爺默默的點頭:“懂了,原來……今晚夜色真好是最炙熱的告白,對吧。”
“對於我來說。”奈非天指著自己,然後變出了一瓶衡水老白幹:“喝一杯?”
“你喝,給我來杯蔓越莓蘇打水。“
“你什麽狗屁的口味。”奈非天把一杯奇怪顏色的飲料遞給猴爺:“你好像不喝酒,為什麽?”
“因為,酒精會讓人瘋狂。”
“你……”奈非天頓時明白了:“好的,請繼續保持。”——
家裏真的是有事情,抱歉了。(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