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19號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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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號高地位於廢都與火城間的必經之處,它的名字由來並不是高地的編號,相傳某年某月的19號在這曾上演過一場偉大的戰鬥,有的人說是解放人類自由的革命,也有的人說一個惡魔死在了這,舊日裏那麵聳立在高地頂上的豐碑早就不知何在時被風中卷起的沙子磨成了塊不起眼的石頭,時間悄悄帶走了吟遊詩人們口中的曆史,忙於生存的人類不再關心他們的往昔,隻是依稀記得,有19號高地這樣一個古怪的名字。

    不過19號高地並不算真正意味上的高地,說起它倒更像個峽穀。我們完全可以想象一座高大的丘陵,從中間被劈成了兩半。這也許是為什麽會讓人覺得曾有惡魔死在在了這,如同這樣一個鬼斧神工的傑作,的確再怎麽看也很難以信服它是大自然的作品。

    我和那個起義軍的胖子一同埋伏在沙丘的西側,他告訴我他的名字叫山姆布朗,一個紅頭發屠夫的兒子。他跟我說他並不介意上次愛娜砸爆了他的腦袋,相反還特別欣賞那種真正敢於戰鬥的女人,我沒有對他的這個奇怪品味妄加評論,隻是微笑中透露了一絲隱約的疲憊。

    趴在我們對麵的則是阿剁和他的另一隊人馬。我與他中間相隔的是一道三十米左右的斷崖,斷崖的下方有一條老舊的公路,它便是火城與廢都往來的貿易通道,也是我們即將打響戰鬥的地方。阿剁認為這是個絕佳的伏擊場所,他決定在此把敵人一網打盡。

    但,我卻不太讚同。正因為它過於絕佳所以也更容易被敵人識破。皇帝的將軍們雖然整天過著夜夜笙歌的日子,但畢竟他們也不是什麽酒囊飯袋,誰都能遠遠地望出這個兵家必爭的險地,可能被設了埋伏。

    在戰前會議上我就提過了這樣一個問題,如果埋伏失敗了,讓敵人漏了過去,那麽從高地上撤下的我們勢必追不上敵人行軍的速度,回援火城的道路自然也被堵在前頭的敵人所切斷。若是背後還有陸續從廢都趕來的敵軍,那麽我們將進退維穀。但是大部分起義軍將領們覺得如果我們猛攻其主帥,就算一開始有漏過去的敵人,他們到時也會回頭救援的,不可能存在被分兵強攻火城的情況。會上的愛娜並沒有幫著我說話,而是提了一個更誇張的建議。

    “你們都待在火城裏吧,我一個人去就行了。”

    起初會上的人們都當愛娜在講笑話,一定是想提升大家的士氣。但很快地,會議室裏的氣氛突然變了。大家沉默地看著愛娜,沒錯,一臉嚴肅的她竟然是認真的。

    雖然在場的所有人都見識過愛娜之前的厲害,可戰爭不是兒戲,沒人願意冒這樣一個不理智的風險。不過很顯然,這次大家都明智的選擇了用沉默抗議,因為胖子山姆的頭上的紗布還厚實得很呢,

    我為了讓會議還能順利的進行下去,隻能硬著頭皮站出來與愛娜爭論,幸運的是她沒有再砸爆誰的腦袋,不幸的是,一張漂亮的會議桌被她一掌劈成了兩半。

    “那你帶他們去吧,但願你別灰溜溜的回來求我。”

    我受夠了這個女人的猖狂,不管怎樣我都得當著所有人的麵拿出一個男兒應有的尊嚴。

    “放心吧,這種事是不可能發生的。”就是這樣的一句話,害我在後來的戰鬥裏差點送了小命。

    阿剁笑著站起來做了老好人,他勸著這個任性的小女孩兒,讓她幫個忙留下守住重要的火城,雖然她還是氣衝衝地奪門而出,不過在走前她還應了阿剁一聲。

    眾人向我投來了同情的目光,也許是他們搞錯了我和愛娜的關係。我無心再發表任何的言論,我隻想趕快結束這糟糕的會議。

    高地上的風比地麵上吹的更凶,我後悔沒帶上一副像樣的防護眼鏡,沙子不斷地吹到了我的眼睛裏,我的眼球早被我揉得布滿了深紅色的血絲。左手邊一位瘦弱的年輕人看不下去了,他把自己的玻璃眼罩卸下來給了我,我沒有推脫就欣然地接受了,我必須要在戰鬥中好好發揮出我的實力,我得讓愛娜知道,她不過是仰仗那副強大的人造身體罷了,沒有這種東西,我照樣可以在戰鬥中輕鬆的殺戮對方,她對智慧威力,一無所知。

    “你叫什麽?”

    平靜的高地下依然未見到敵人的蹤影,偶有幾輛零星路過的破車慢悠悠地駛過公路。我沒有與陌生人攀談的習慣,但那個借我眼罩的年輕人實在哆嗦得令人煩躁。

    “我,我叫兔子。”

    “兔子?”奇怪的綽號,我打量著他的那兩顆突出的板牙,心裏似乎想到了什麽。

    “他平時蹦得很快,像老電影裏那種滅絕的動物。”胖胖的山姆在一旁插話道。

    “不,它沒有滅絕,我聽說過聯邦國裏還有那種動物。”瘦弱的年輕人戰戰兢兢地辯解道。

    “該死的,你又沒見親眼見過它。”看得出胖山姆的暴脾氣對誰都不太客氣,“你倒是去聯邦城裏抓一隻給我瞧瞧。”

    “我會的!”那個叫兔子的年輕人有些生氣,“我總有一天會混到聯邦城裏弄出一隻給你們瞧瞧的。”

    “哈”胖山姆笑得很大聲,他身邊的戰友馬上推了一下他的胳膊提醒他我們正在埋伏敵人。山姆放低了語調,對隔在他和兔子中間的我說:“兄弟,你覺得聯邦城裏有兔子嗎?”

    “有。”我的回答似乎令他不滿,但我隨即補充道:“我去過聯邦城,見過那種動物。”

    “哦?你去過聯邦城?那裏麵長什麽樣?”胖子的興趣轉向了我的身上。

    “看到沒,看到沒!我說有吧。”瘦兔子也忘乎所以的嚷嚷起來。

    “閉嘴!我們是在埋伏!小聲說話!”胖子自己卻很大聲的吼了起來,他身邊的隊友又用力推了他一下,他又捂著嘴輕聲說:“你小子,必須抓一隻給我看了我才信。”

    “抓就抓。”兔子不服的嘟囔了一句,隨後湊過來悄悄問我:“也跟我說說,聯邦國裏還有些什麽?你是怎麽混進去的?下次帶我一起去吧。”

    “我”我剛要開口,就被遠方的滾滾而起的揚塵吸引去了目光。

    “好家夥,他們來了。”胖山姆撥弄起了手中的那挺機槍。

    我身邊那個叫兔子的小夥顫抖的更厲害了,我拍拍他的後背安慰道:“別緊張,一會看準了慢慢射。”

    我很懷疑握著一把重型狙擊槍的他到底能不能真的射到敵人,按照這麽他這樣大幅度的抖下去若是不射中自己人就已經很不錯了。

    遠方滾滾的揚塵越來越近了,我端起麵前的望遠鏡朝照去,突然猛地回頭對胖山姆說道:“怎麽會這樣!”

    胖山姆詫異地看著一臉驚訝的我不禁奪過了望遠鏡也朝遠方探去,他愣了半晌,嘴裏吐出了三兩字:

    “我得天!”

    ps:寫作方式是不是不夠通俗易懂呢?需要改進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