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 阿拉楊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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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小千瞪著父親一本正經的臉,因為手裏沒有茶杯自己也沒有喝茶,無法噗一聲吐出茶水以表示自己的震驚,所以楊小千很想吐口口水作為替代。
“爸,你在開玩笑吧?”楊小千認真盯著楊嚴,仔細回憶自己是否漏掉了堆積如山的報告中某些關鍵內容。
“沒有啊,嘿嘿嘿。”楊嚴發出幾聲奸計得逞的陰笑,衝著沒有關上的門喊道,“小馬,快把平安帶進來。”
楊嚴的秘書小馬滿臉笑容地抱進來……一隻萌萌的小狗。
“會長好,會長好!”小馬彎腰放下小狗崽,衝著楊小千連連鞠躬,平日裏會長大人深居簡出,楊嚴來看望楊小千時又不會帶上他,所以這是他第一次有幸麵見會長,一時間激動得不知如何是好。
全身黑白兩色的小狗崽四腳著地,大眼睛忽閃忽閃四處張望了一會兒,開始笨拙地用粗短的四隻小腳在地上走動,不時低下頭嗅嗅這裏嗅嗅那裏,虎頭虎腦的樣子滿是萌點。
楊小千盯著這小狗,眨了眨眼,又眨了眨眼,無言以對。
“這是阿拉斯加,雪橇犬。”楊嚴說。
“我知道。”
“好看吧?看樣子才兩三個月,前兩天有支隊伍撿回來的,王力買下來送我了,我決定當兒子養著,以後他就是你弟弟了。”
“咳咳。”楊小千伸手揉起太陽穴,又犯頭疼了。楊小千覺得自己應該勸說父親放棄養狗的想法,不說外麵,就在江心島上都依舊有不少人吃不飽飯,在這種時候遠救會會長的父親居然養起了寵物,把珍貴的糧食拿來喂狗?這種事若是傳出去,恐怕會引起惡劣影響。
可轉念一想,楊小千的心又軟下來。父親至今沒有背叛身在南都的母親,沒有另尋新歡——要知道以楊嚴如今的地位,隻需要勾勾手指頭,不知道有多少美女會心甘情願把自己扒光了往他床上送,但楊嚴卻始終沒有這麽做。
這半年來,楊嚴的生活想來很是艱難,雖然衣食無憂,但沒有愛人陪伴,沒有真心朋友,連自己的兒子都難得見一麵,內心肯定滿是孤獨寂寞,找個寵物做精神寄托,陪伴在他身邊是很正常也很有益的事。
“怎麽,你覺得這不合適?”知子莫若父,楊嚴第一時間捕捉到楊小千細微的表情變化,緊張地說,“它吃狗糧的啊,又不會浪費糧食。”
狗糧也是糧食,真要餓壞了狗糧也可以拿來充饑,再者說狗糧也得有人去找吧,總不是天上掉下來的。楊小千心念百轉,終於定了主意,說:“嗯,沒什麽不合適的。這樣吧,爸,你幫我個忙,你跟王力還有何育一起找些會訓狗的訓練師,最好是能訓成軍犬那樣的,然後去一號堡壘發布點任務,讓人多找些狗回來,訓練好,然後送到海岸巡邏隊當搜尋犬。”
這樣一來,一隻體型龐大的阿拉斯加突然出現在江心島上到處亂竄也不會讓居民大感驚訝——別看這小家夥現在小小萌萌,從他粗壯的腳跟可以看得出來這是隻巨型阿拉斯加,要不了多久就會長成一個上百斤的大怪獸。
之所以要去一號堡壘發布任務,一來是用一種委婉且能被民眾接受的方式將這個消息傳遞出去,二來,狗狗可不好找,雖然喪屍和變異體也不吃狗肉,但是人會吃,半年的時間裏,在外麵流竄的犬類大部分都進了難民和拾荒者的肚子。
“對了,取名字沒?”楊小千伸手揉了揉小狗的腦袋,小東西還以為是要給它喂吃的,仰起頭嗅嗅嗅然後伸出小舌頭到處舔。
“有名字啊,姓楊,名平安。”
“嗯。”楊小千仔細想想,笑了,“爸,要是他會說話,人家問他叫什麽名字,他還能說:阿拉楊平安,是尚海來的。”
“不好笑不好笑,以後你沒事就帶平安出去溜溜,正好你也該多出走走。”楊嚴說完,把繩子和項圈從小馬懷裏拿來,往辦公桌上一放,就領著小馬大大咧咧地走出門去。
目送父親的背影消失在走廊拐角,楊小千無奈地蹲下身,拍拍小平安的頭。
“好吧,或許是該出去走走,正好露露臉,讓他們以為我還留在島上。”
………………
夜幕降臨時,零點酒吧迎來一位罕見的貴客。
一位穿著打扮很是講究的少年牽著一條小狗走進門,發蠟和狗狗的眼睛一起在昏暗的燈下發光。
像往常一樣把“老娘無所謂”這幾個字寫在表情裏的女酒保依靠在吧台上,無精打采地看著酒吧裏的客人,大部分都是老麵孔。
畢竟有能力承擔這種消費的隻有遠救會成員和獵屍人,而遠救會的人很少會來酒吧,獵屍人呢?別看江心島有上萬人口,登記注冊過的喪屍獵人隻有不到七百,而其中有能力來零點消費的隻有寥寥幾十人,最近一次看見新麵孔還是幾天前那個點了遠江戰歌的,莫名其妙的傻子。
總是看見這幾十張老臉,女酒保都快膩了,心想著再這樣下去就辭職去當獵屍人好了,總比每天站在吧台後麵要有趣的多。
“唔?”忽然,女酒保看見一隻萌寵出現在視線內,勃然大怒,誰把狗帶進老娘的地盤了?蹭的一下站直身子,正要抬起手怒罵“滾出去”,視線順著繩子往上,看到牽著狗的少年,話便堵在喉嚨裏,支支吾吾說不出來,臉色煞白,像受了極大驚嚇。
“嘿,老大,你看!”
被一個隊員拍了肩膀,程旭抬頭順著他指的方向看向吧台。明天他們旭日小隊就要再次出征,今晚來零點放鬆放鬆,不會待到太晚,原以為看不到什麽新鮮事兒,沒想到事實出乎意料。
程旭看見一個奇怪的少年牽著一條小狗,正與女酒保麵對麵站著。
“哈哈,有人要吃苦果子了,肯定又是個新來的,不懂規矩。”隊員滿臉興奮,年輕人就是喜歡看熱鬧。
程旭仔細打量了兩眼,卻淡然一笑,搖頭說:“我看不見得。”
“為啥啊老大?”有了上次與侯傑相識的經曆,隊員們對隊長程旭的判斷力都非常信服。
“嘖嘖,你看看他穿的衣服。”程旭小聲解釋,“風衣、馬甲、襯衫、皮鞋,上麵別說褶皺,連一點灰都沒有。你再看看,袖扣、領結,都是高檔貨色,單看這架勢就不簡單。你看看咱們,有誰穿得比他好?”
“穿得好能證明什麽?”話剛說完,說話的人就知道自己說了句蠢話。在這境況,還能給自己弄套好行頭,就說明人家根本沒有任何壓力,還有餘力去捯飭自己,能在末世裏保持幹淨整潔就已經很不容易,更何況像這位一樣?
“你看著,我賭二十塊,那母老虎不會發飆。”
“我看不見得,都知道喬三就是個掛名老板,零點真正的大老板是王副會長,那王副會長的地盤,有誰能壞了規矩?這人還帶狗進來了,那母老虎肯定趕他出去。”
“那你敢不敢賭?”
“賭啊,不過我沒那麽多,我就賭十塊,這可是我全部身家啊老大。”
賭注下定,圍坐在小圓桌旁的旭日小隊一個個凝神屏息,死死盯著吧台,眼都不眨。
隻見那黑衣少年禮貌地對女酒保點了點頭,微笑道:“一杯遠江戰歌。”
“是。”女酒保臉上的甜美笑容讓程旭等人以為自己產生了幻覺,“一杯遠江戰歌,請您稍等,馬上為您送來,謝謝您的光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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