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審判(下)
字數:3543 加入書籤
伴山莊園內,於謙將手機狠狠摔向牆壁,定製的智能手機質量很好,再加上外包手機殼的保護,砸到牆上後又摔到地上,卻絲毫無損。
於謙盯著地上的手機看了一眼,頓時機身扭曲彎折,變成一塊廢鐵。
伴山莊園的管家孫一鳴站在一旁,噤若寒蟬,很久沒見於議長發這麽大火了。孫一鳴原本隻是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角色,是遠江一個小型獨立聚居地的話事人,在普通人眼裏威風凜凜,但在覺醒者中隻是底層小人物。這個身份一直到新遠江南城門大決戰才得以改變,在於議長驚天一劍力竭昏迷後,孫一鳴第一個衝殺出去,奮不顧身抵抗屍潮,與其餘幾位覺醒者護送於議長離開危險地帶。
這幾個覺醒者後來都成了於謙的親信,無論他們想不想,在其他人眼裏,他們身上都已經深深打上了議長的烙印。而孫一鳴則成了於謙的莊園管家,看似不掌實權,但實則是天子近前,權力中心,是最受於謙信賴器重的心腹。
於謙看著地上的一坨廢鐵,忽然覺得自己有點好笑,怎麽跟楊小千那家夥起了爭執就會這麽生氣呢?堂堂傳火者議會議長,像個小孩子一樣賭氣地去摔手機,要是讓外人看到了真是貽笑大方。
清了清嗓子,於謙喚道:“孫一鳴。”
“議長。”孫一鳴低頭上前,等待於謙的吩咐。
“審判組到了沒有?”於謙問。
傳火者議會才剛立行覺醒者法案,整個傳火者議會都找不到曾經從事法律行業的覺醒者,隻能暫時空置裁決法官的職位,由議會全體選出的審判組在覺醒者法庭上對犯下罪行的覺醒者進行審判。
審判組一共七人,當選就任後終生不可脫離覺醒者法庭,這就意味著他們以後不會進內議院、外議院、會長內閣或其他部門,所以他們不用給任何人麵子,在覺醒者全體真正做到司法獨立後,他們將掌握無上權柄。
孫一鳴看了看表,又按了下藍牙耳機問了兩句,聽到回複後神情一振,回道:“議長,審判組七位審判員已經到了,就在門外。”
“讓他們立刻進來。”於謙急躁地揮手,不想浪費哪怕一分一秒的時間。
“是。”
孫一鳴按住耳機說了句話,伴山莊園的大門隨即打開。四部陸地巡洋艦打著爆閃燈開道,護送著兩部豐田考斯特開進伴山莊園。七位代表著覺醒者法庭的審判員匆忙從車裏下來,趕到會客室後一眼便看到等候多時的於謙。
“議長閣下。”七位審判員向於謙點頭致意,態度不卑不亢。
於謙抬起手說:“時間不多,先不管繁文縟節,跳過非必要程序,直接開始審判吧。”
七位審判員彼此用眼神交流過後,站在中間的審判員上前一步說道:“大致情況我們已經在路上了解過了,但是……議長,刑犯不在,我們如何開庭?”
於謙對審判員的回應早有預料,當即開口道:“議會給予了你們神聖的職責與使命,必要時刻你們要敢於承擔責任。如果你們不敢行動,把審判權放給世俗司法機關,你們不覺得自己愧對法庭,愧對議會,愧對你們宣下的誓言嗎!”
七位審判員麵麵相覷,不知如何回答,於謙也沒有給他們思考的時間,繼續大聲說道:“根據特別法案補充條例,在刑犯在逃過程中,覺醒者法庭有權對其進行審判,並由議會派出追逃組,依法庭的判決對刑犯進行製裁。現在南都市就有一個名叫曹鑫的覺醒者逃犯,奸殺無辜少女,罪大惡極,我身為議會議長,責令你們七位立刻代表法庭,對其罪責進行宣判!”
於謙把自己的意思表達得十分清楚:曹鑫在世俗司法機關手裏,不在議會手裏,那麽就把他當成逃犯,依據補充條例對其罪責進行宣判,然後由議會直接動手,如此一來,曹鑫始終沒有接受過世俗司法機關的調查審判。
通過這件事,於謙要向所有覺醒者,向全世界宣布:任何一個覺醒者都將淩駕於世俗之上,覺醒者的事,隻能由覺醒者來管!
雖說覺醒者法庭應保持司法獨立,但那畢竟是以後的事,現在整個法庭就由這七位審判員構成,根本不具備與議長分庭抗禮的力量。再說這是要為民除害,並不違反良知,所以審判員們沒有反對。
於是,覺醒者法庭第一場審判就此開始。
兩分鍾走完必要程序後,七隻手臂高高舉起,審判組全票判定,覺醒者曹鑫,有罪!
“根據覺醒者法案第七條,凡在未受侵害的情況下,以暴力手段剝奪他人性命者,判有故意殺人罪,對情節較輕者處以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嚴重者處以無期徒刑。針對本案,我建議量刑:死刑!”之前與於謙對話的審判員手捧覺醒者法案,漆黑封皮上一簇燙金火焰熠熠生輝。
根據法案製定者的初衷,一般情況不論覺醒者犯下什麽罪行,除非背叛議會或犯下反人類罪,否則不會判處死刑,因為每一位覺醒者都是寶貴的資源,可能會在以後麵對危機時發揮意想不到的作用。
但這次於議長的暗示很明顯:既然不能把人搶到手裏,就幹脆讓他死在外麵,決不能讓他活著受到國家法治機關的審判,所以頭腦靈活的審判員提議將刑罰提為死刑。
這次的投票不像剛才那麽利落,審判員們雖沒有陣營之分,但也有各自的理念和想法,不同人看待同一問題的角度不同,得出的結果也會截然不同。
“我不同意。曹鑫罪不至死,我建議依照覺醒者法案進行判決,考慮到曹鑫犯罪情節嚴重,建議量刑:無期徒刑。”一位審判員立刻投出反對票。
“我同意,必須以儆效尤,起到震懾作用,徹底杜絕類似案件再次發生的可能!”
“附議。”
“我反對。”
“我反對。”
三票讚成,三票反對,於謙眯起眼睛,看向最後一個沒有表態的審判員。
為避免判決陷入無休止的僵持,審判員在判決刑罰時不可棄權,七位審判員的投票結果不可能出現平局。
最後一個人的手顫顫巍巍地舉起了起來,他知道他這輕飄飄的一舉,很可能引發一係列大事,造成深遠影響,或許後世史書還會因此提及他的名字。
“我……我同意……”
“根據法庭審判組宣判結果,判處覺醒者曹鑫死刑,立即執行!”
話音未落,於謙的身影已經消失。(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