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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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婷很早就有買下林靈淩所有作品改編成遊戲的想法,不過林靈淩的坑太多,等林靈淩完結恐怕得等到“山無棱,天地合,乃敢買版權。”
最適合改編成偵探遊戲的那本《命懸風沙渡》已經被林靈淩賣給另外一家公司,好在《謫仙錄》的版權還在。
說到林靈淩的《謫仙錄》,這本號稱林靈淩出道以來最正兒八經的修仙文真的隻能這麽基/姬了。
《謫仙錄》講的是青楚玄門後起之秀【長臨】與大衍宗得意弟子【楚瑤】之間的愛恨情仇。
長臨的前世是早古鴻蒙時期的神,采天地靈氣,補日月精華,逐而成神,名字就叫做神,後世的什麽什麽神,都是在模仿這位早古大神|的名。
當年盤古化身萬物之後,天地初開之時,混沌之中孕育出一個魔,名幽,幽生於昆侖山下無業幽火之中,在盤古開天辟地後逐漸覺醒,魔幽性情暴戾,力大無窮,搬山卸嶺,吞吃日月,為禍四方。
神受命於天地萬物,與幽決戰了三千年,難分勝負,肉體相纏,神識交錯……總之就是攪在一塊去了,分不清誰是誰。
那個時候的諸神還剛覺醒,法力有限,怕糾纏在一起的神幽二人會變成更厲害的魔,於是合力把難解難分的神幽二人封印在昆侖山下的無業幽火中。
億萬年後,地震震裂了昆侖山下的封印,逃出了一抹神識,這抹神識投生在凡間,被青楚玄門收入門下,正是男主長臨。
早古時期封印神幽二人的諸多小神不是早已隕落,就是主宰了天地萬物,聽聞神幽轉世後,五分畏懼,五分慚愧,戰戰兢兢,暗中派人追殺神幽的轉世,寧可錯殺,不可放過。
長臨出生卑微,又被傳災星轉世,一生飽受欺淩,餓死之際,曾受大衍宗楚瑤的滴水之恩,朦朧之中,對楚瑤一見傾心。後來長臨投入青楚玄門,又遇楚瑤,再見傾城。
可惜楚瑤是帝女轉世,她的父親正是當年封印長臨的早古神祗之一。
也就是說,長臨和楚瑤之間,注定是一場狗血的相愛相殺。
本來,劇情到這裏一切都是正常的。直到文中那個妖豔賤貨哭包小師妹的出場……
用明婷的話說就是,這文在“一對百合一對基,剩下男主玩精分”的道路上一去不複返。
這小師妹名叫溫素玲,是楚瑤從五律宗門徒手中救回的魔門公主,是大衍宗宗主與魔後的私生女。
剛出場時的溫素玲是個漂亮的小蘿莉,以一雙靈氣水潤的大眼睛和甜美可愛的蘿莉音撩遍三千修仙界。
大衍宗宗主不敢公開溫素玲的身份,隻能把她當成普通弟子對待,讓楚瑤代為照看。
溫素玲美貌卓絕,姿搖萬千,引得大衍宗門下男男女女爭風吃醋,大打出手。
這事被師娘知道後,本想出手調解,卻越看這溫素玲,越像當年豔絕天下的魔後,於是百般刁難。
年幼的溫素玲隻能默默抹淚,幸而楚瑤心地善良,偷偷給她飯食,教她修煉。這樣一來二往,小師妹就漸漸依賴上大師姐,讀者也漸漸聞出百合的味道。
可惜這哭包小師妹根本不是什麽善茬,就是想混入大衍宗偷擎天玉佩,就在小師妹以為成功騙過大師姐後,卻被大師姐現場抓包,哭得楚楚可憐。
大師姐最怕的就是小師妹哭,“小師妹不要哭了,我不是故意那麽快就綁了你的,要不,我們再打一場?”
小師妹抽泣,看起來可憐兮兮的:“我又打不過你。我的魅惑術撩遍三界六道,為什麽偏偏對你沒用。”
大師姐攤手:“那我再讓你魅惑我一遍好了,你可要努力一點哦。”
小師妹:“那你閉上眼睛。”
楚瑤非常自信地閉上眼睛,剛才出手太快,把人綁了,本來是想放了她,再尾隨她追到魔門中去,一舉滅了魔門的。不過這樣也好,如果這魔女太容易成功,反而不會輕易回到魔門。
沒錯,這大師姐是個偽白蓮真腹黑。
隻是誰想溫素玲突然湊上來,楚瑤感覺唇上觸到一個柔軟的東西,接著一股魅惑之氣送進來,瞬間融入楚瑤體內……
雖然楚瑤最後成功追到魔門,但是文下讀者都瘋了。
有說作者你確定你寫的不是百合文嗎?女主的初吻就這麽給了小師妹?有說一對百合一對基,沒毛病啊!喜大普奔,順便讓男主他師傅和鼻淵上仙在一起得了,可憐的男主自己精分自己完好了哈哈哈。有說作者故意賣腐溜粉,要撕了作者……
然後文下各種撕,總之這文是徹底回不來。
仲美萱聽了搖搖頭,說這個遊戲容易做成腐向,喜歡言情的大多不喜歡百合耽美,喜歡百合耽美的又嫌男女主矯情做作,到時候費力不討好,你要確定好消費群體。
明婷說讓我把話說完,“這本《謫仙錄》是近幾年非常難得的熱血燃文,很多角色出身低微,卻憑著自己的努力改變命運,逆天改命,我們可以以此為賣點,給每個角色設置不同的結局,配不同的CP,至於到底是BG、BL還是GL,全憑玩家自己玩。”
仲美萱眼睛一亮:“相當於讓玩家自己玩拉郎配?”
“沒錯,就是大型的拉郎配,《謫仙錄》世界背景龐大,劇情跌宕起伏,角色眾多,隻要我們設定好遊戲規則,每個微不足道的角色都可以混出自己的一篇天地,睡到他們想睡的角色,再加上全息網遊技術的加持,相信會有一大批CP粉會湧進來。”
仲美萱點點頭,不知道想到什麽,兩眼冒桃花,“那我要第一個試玩,什麽大師姐小師妹,都給你,我就要男主……話說,啪啪啪什麽的也是真實的吧?”
明婷驚悚地看著她,仿佛看見她坐上去自己動的樣子,可怕。
又說明遠準備買下《謫仙錄》的影視版權,她可以從中運作一下,把遊戲版權一塊買下來,影視化的時候推出全息遊戲,蹭一下熱度,可以省去不少宣傳費。
“可以啊,明婷。”仲美萱讚賞地打量著明婷,“我建議簽演員的時候把遊戲代言人什麽的一塊簽下來,以他們的形象做成遊戲角色,到時候我就可以睡遍娛樂圈!”
明婷:“嗬嗬,我發現你才是那個要幹大事的人啊仲美萱。”
……
明婷回去後和明遠商量了下,明遠說既然你想要遊戲版權,那不如你自己找人去談,價格什麽的好說。
明婷刷了下林靈淩的微博,想跟林靈淩說一下版權的事情,不想林靈淩開了個百合坑,還艾特了她。
明婷一激動就看了一晚上,等看完時才發現已經半夜三點了,隻能照例留下一串地雷,下意識就懟了林靈淩,打算第二天再說。
不想林靈淩被懟得急了堅決不把版權賣給她。
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