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6.第406章 律師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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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你……”劉向東被吳莎噎得夠嗆,正準備對吳莎大發雷霆時,見她已經走進了電梯。 

她的身後還跟著兩個身材高大的男人,其中一個他認識,那就是董事長楊鈞瑤的司機兼保鏢侯勇。

雖說侯勇剛來公司上班一天就奇跡般“消失”了好幾天,但這張麵孔他是還記得非常清楚的。

在楊宏達董事長遇害之後,楊鈞瑤在殯儀館的停屍房裏遇襲,就是這個男人出手相救,形影不離地跟在楊鈞瑤身邊,充當她的保鏢,身手是何等了得。

另一個男人雖然不認識,但見他那副身板,一副氣宇軒昂的樣子,就知道他是一個不好對付,不好惹的主兒。

如果在這裏跟吳莎鬥嘴或發生衝突,自己將討不了任何便宜不說,還會被在場的員工們恥笑。

於是,隻好忍下這口惡氣,乘坐另一部電梯上樓。

一些員工隨他們一起走進電梯,電梯門關閉,由於裏麵有許多公司員工,浩天吳莎和侯勇三人各懷心思,均沒有吱聲。

電梯上行速度很緩慢,差不多每個層樓都要停一次,電梯門打開的時候,就有一些員工從電梯裏走出去。

叮咚!

一聲鈴響,電梯終於在21樓停下。

吳莎率先走出電梯,浩天和侯勇緊隨其後。

浩天上前一步,與吳莎並肩走在一起,忍不住問:“吳助理,剛才與你發生口角那個男人是誰啊?怎麽那麽囂張?”

吳莎輕描淡寫地說:“他是宏達實業集團公司副董事長劉向東,這個人對楊鈞瑤任公司董事長很不滿,處處與她作對。”

“那楊鈞瑤為什麽還讓這種人留在公司?”浩天不解地問。

“劉向東的資格比較老,是董事會的成員,公司股東之一,楊董事長剛上任,暫時還奈何不了他。”吳莎如實回答說。

“既然拿他沒有辦法,你可得讓楊鈞瑤提防他一點,別讓他騎在頭上拉屎。”浩天提醒道。

“浩先生,你放心吧,我會的!”吳莎笑著說。

談話間,幾人已經來到了楊鈞瑤的董事長辦公室門口。

吳莎抬起手,輕輕敲了敲房門。

房門應聲而開。

楊鈞瑤打開房門時,見吳莎領著浩天和侯勇站在房門口,急忙說:“你們來了?快請進來!”

剛進辦公室,楊鈞瑤便問:“秦嵐怎麽樣了?你們找到她了嗎?”

“秦嵐失蹤了!”浩天幽幽地說。

“啊?失蹤了?這到底是怎麽回事?”楊鈞瑤詫異地問。

浩天回答說:“她估計是被青幫的人綁架了,暫時不知去向。”

“那幫家夥是有備而來,開始進行反撲了,我們得抓緊行動,”楊鈞瑤心中暗想,但見吳莎還站在自己辦公室裏,對她說道:“吳助理,你先忙去吧,我與浩天和侯勇還有些事情要談。”

“那你們忙,有什麽事情再叫我。”吳莎告辭離開了董事長辦公室,並替他們關上了房門。

蔣雯雯仍舊坐在辦公室裏的沙發上整理文件,而蓉城市第一律師事務所的李建成律師則坐在她對麵的沙發椅上,認真研究蔣雯雯和張光宇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書》。

李律師對浩天來說並不陌生。

上次,浩天在金海岸夜總會演藝大廳裏遭周偉平張光宇和喬芊慧等人合謀陷害,被梁豔等人抓去城關分局進行審訊時,為阻止警察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將浩天送進,李律師還與王大寶發生爭執,被王大寶打傷。

雖然李律師沒有把浩天保釋出來,但在這件事情上,浩天總覺得自己欠李律師一個人情,總想當麵向他道謝,沒想到今天卻在這裏見到他。

“李律師,你好!”浩天主動上去與李建成打招呼。

李律師一眼便認出了浩天,知道他是董事長楊鈞瑤的男朋友,急忙從沙發上站起來,熱情地說:

“浩先生,你好,我們又見麵了。”

“是啊,山不轉水轉,”浩天握住他的手說:“上次,我被抓進城關分局的時候,謝謝你去保釋我,還為我受傷。”

“慚愧,”李律師搖搖頭,謙遜地說:“上次,我一點也沒幫上忙,還害得你在受苦了。”

楊鈞瑤見兩人一見麵就寒暄,便說道:“大家都是自己人,就別那麽客氣了,坐下來說話吧,商量正事要緊!”

由於李律師是宏達實業集團公司的常年法律顧問,又是老董事長楊宏達的朋友,楊鈞瑤並沒有把他當外人。

浩天隨即將李律師的手鬆開,衝坐在沙發上的蔣雯雯笑了笑,坐到李律師旁邊的長椅沙發上,侯勇緊挨著浩天坐下,楊鈞瑤走過去與蔣雯雯坐到一起。

李律師坐回原來的位置後,對大家說道:“從蔣雯雯和張光宇簽訂這份協議上存在任何問題,關鍵的問題是,張光宇已經死了,如今,死無對證,如果那些別有用心的人栽贓陷害與你們,說是張光宇在受脅迫的情況下,逼迫簽訂這份協議,那麽,這份協議書毫無法律效力,如同一張白紙……”

“那你說我們該怎麽辦?”楊鈞瑤擔心地問。

“首先,你們要找到有力的證據,證明這份協議書是張光宇自願與蔣雯雯簽訂的,其次,你們要盡快摸清掌握該公司的財務狀況,采取相應地措施,防止該公司的股票下跌。”李律師建議道。

“好的,我們會往這兩個方麵考慮!”楊鈞瑤回答說。

盡管李律師是宏達實業集團公司的法律顧問,但楊鈞瑤還是不敢將他們通過黑客技術進入皇朝集團公司財務係統,已經完全掌握該公司的財務狀況的事情說出來。

“事不宜遲,”李律師繼續建議道:“為避免夜長夢多,你們得盡快拿著這份協議去皇朝集團公司向董事會的成員宣布,入主該公司。”

李律師的建議與大家不謀而合。

楊鈞瑤並無異議,對李建成說道:“李律師,你在法律文件方麵的東西懂得比較多,能不能陪蔣雯雯一起去皇朝集團公司,幫她在董事會上宣讀這份《股權轉讓協議書》呢?”

“這件事恐怕不妥。”李律師搖頭說。

“為什麽?”楊鈞瑤不解地問。

李律師解釋說:“因為皇朝集團公司有他們自己的法律顧問,我這樣越俎代庖,往往會適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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