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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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清泓臉都紅透了。
他也是個血氣方剛的少年, 哪裏會沒有反應?隻是他始終都是克製而內斂的, 即使內心再激動, 他們之間的行為也就隻在親親抱抱,有時候她實在是調皮,撩撥的他難受,他就含著一雙水潤的眼睛,眼裏像著了火一般無措地抱著她,在她身上磨蹭。
就想此刻,李拾光站在他後麵,幫他整理後麵的衣服,幫他整理衣領, 明明很正常的動作, 他卻像是著了火一般,耳朵尖都紅了, 可是又舍不得不讓她弄, 隻好自己忍著, 忍得十分辛苦。
他的注意力完全不在衣服上, 眼裏全部都是她。
鏡子中,她就像個小妻子一樣, 站在他麵前,素淨的雙手將他衣領翻出來整理好後,又在衣服上摸了摸,將皺褶和不平整的地方抹平整,退後一步欣賞地點頭:“真帥!”
他就有種錯覺, 好像她在給自己買衣服。
他仿佛能看到,等兩人結婚後,早上起來,她看到自己衣服沒有穿好,她過來給自己整理衣衫的情況,她會站在自己身邊,笑看著自己,說:“真帥!”
想到那種情景,徐清泓唇角的笑容不自覺的就漾開,看向李拾光時,眼睛裏是化不開的溫柔,和對未來的期待。
李拾光莫名:“你看著我傻笑什麽呢。”
徐清泓就拽著她的手,兩個人站在服裝店試衣鏡子前:“笑你很好。”
鏡子裏麵的兩個人般配極了。
李拾光也很滿意,對一旁的店員說:“這套要了。”又拿了幾套衣服讓徐清泓進去換。
徐清泓大多都是深色係,他非常喜歡穿深藍色衣服,明明他氣質清雋如水,深色衣服無端的讓他顯露出幾分憂鬱來。
徐清泓選擇深色係衣服的理由也很簡單,和所有的男生一樣,耐髒,好洗。
徐清泓從小就孤孤單單的一個人,冷冷清清的習慣了,尤其是跟著楊書記下到地方時,楊書記常年在外麵跑,在地方上跑,她心中有大愛,有老百姓,有很多很多人,唯獨會忽略了自己的小家,也顧不上小家裏尚且年幼的徐清泓。
偏偏他父親也是個全部身心奉獻給航空事業的科學家,他從小就習慣了一個人待在空蕩蕩的家裏,一個人吃飯,一個人做作業,一個人睡覺,早上一個人起床去上學,沒有人關心和問候。
他也習慣了很多事情自己做,家裏雖然有保姆,但也隻是給他做做飯,打掃衛生,晚上並不留宿。
他小小年紀,一個人打水洗澡,換上幹淨的衣服,一個人回房間。
大多數時候,他都是一個人。
楊書記是真正的從基層開始做的,升遷很快,每個地方都待不到三年,這就意味著,他每個學校都待不滿三年,有時候還要轉到京城來。
沒人照顧他,他早已學會了自己照顧自己。
待買完了他的衣服,李拾光再去買自己的衣服。
李拾光突發奇想,想買和徐清泓一樣的衣服,做情侶裝。
“情侶裝?”徐清泓有些驚訝,他錯愕地問:“這些衣服……不是給叔叔買的嗎?”
李拾光訝異道:“給你買的呀。”
她這才發現,已經長高了的徐清泓,居然跟李爸爸穿同一碼子的衣服。
李爸爸身高隻有一米八三,但是他比徐清泓要壯一些,所以雖然沒有他高,卻穿一樣碼子的衣服。
這一刻徐清泓說不出來心中什麽感受,就像有一股溫水流過,緩緩流過他的四肢百骸。
他是習慣被人忽略的,也習慣了孤寂和冷清。
現在突然有人將他放在心上,那種感覺格外的溫暖。
外公外婆不是不疼他,可外公位高權重,從來不會注意到這些細節,外婆退休後開始將精力放在他們身上,可一來之前他離得遠,二來外婆這麽大年紀也不可能專門去商場給他買衣服,多是在言語上關心他,叮囑他要照顧好自己,吃飽穿暖。
他也沒有其它兄弟姐妹,關係算近的堂表姐楊淩,和他關係卻很疏遠。
至於親爺爺親奶奶,從未關心過他。
李拾光興致勃勃地在商場裏找和徐清泓同款或相近的衣服。
比如兩人買不到同款,就買顏色一樣的黑色毛衣,或灰色毛衣,還有米色毛衣,這三種顏色不挑人穿,屬於永遠都不過時的經典色係。
此外還有黑色大衣和駝色大衣,還有同色的羽絨服。
自從兩人試了第一款黑色毛衣站在一起後,李拾光就愛上了給兩人選擇同款衣服的感覺,不光是衣服,還有褲子,睡衣,鞋子,通通搭配好。
原本徐清泓陪她來逛街,隻是被動的陪她,現在卻和她一樣,全身心投入進來,和她一起選,兩人一起參考。
他喜歡看她興致勃勃為兩人挑選衣服的樣子,每一件都很用心,就像是用心在打理他們的家。
他仿佛已經看到,兩人的家中,衣櫃裏掛滿同款衣服的樣子。
李拾光出去逛街,一下子買回來好多衣服,陳香他們都驚呆了。
燕月金接過她手中袋子:“拾光,你是要把整個商場都搬回來嗎?”
“哪有那麽誇張?”李拾光失笑:“還不是去年的衣服穿小了,沒得穿,隻能重新置辦。”
之前她和徐清泓一樣,正常袖子穿在身上像九分袖。
她衣服本來就多,新衣服買回來之後,很多去年已經穿小的衣服就要拿出來。
那些舊衣服堆了一床,李拾光準備全部整理整理,找個機會捐掉。
她朝陳香她們道:“你們看看有沒有你們能穿的,都是我去年買的新的,沒穿過幾次,就這樣扔掉我還真舍不得呢。”
前世她不知聽誰說過,如何提升你的生活品質?就是定期清理你不要的物品。
燕月金有些心動,看到她很多看上去還很新的衣服都拿出來說不要了,心裏感歎李拾光家裏有錢的同時,也覺得很浪費。
這些衣服都是她沒有穿過的好衣服,她有心想要,又礙於自尊心,不好意思。
陳香倒是無所謂地走過來,在裏麵挑挑揀揀,可以一件她能穿的都沒有。
“你這些衣服這麽好,扔掉確實可惜,唉,要不是你衣服我穿不下,我們倆穿衣風格也不同,我還真想要。”
她拎出其中一件李拾光撿出來,也屬於待處理物品當中的一件紅色棉襖,扔給燕月金,“燕子,這件衣服你試試看能不能穿。”
燕月金有些不好意思。
李拾光道:“你試試好了,這件衣服我去年買的,要不是穿小了,綁在身上難受,我還舍不得扔呢。”
她剛重生回來才一六七,現在都長到一七二公分了,長了整整五公分。
燕月金身高隻有一六零,但是她體重卻有一百三十斤,李拾光的衣服她穿倒是剛剛好,就是長了一些,她也不在意。
見李拾光她們真的沒有看不起她的意思,有了漂亮衣服的她也很開心。
雖然嘴巴上說著不在意,可別人在吃肉她在啃饅頭,別人穿各種好看衣服,她卻穿著老家帶過來的土棉襖,心底到底是有些自卑和羨慕寢室另外三個人的,尤其是到了大學之後,過去從未在意過外表的她,也開始愛美了。
通過這一年多的鍛煉,她的體重已經從一百四十多斤降到一百三十斤,臉上的輪廓顯現出來,皮膚也恢複了紅潤,有了少女感。
其實她長的真不難看,皮膚白裏透紅,一雙眼尾天然上挑的丹鳳眼,之前因為太胖,臉上的肉將眼睛擠的眯了起來,現在瘦了,眼睛的形狀也出來了,很有味道。
鼻子也不是塌鼻梁,而是很秀氣的肉鼻梁,嘴唇是天然的棱角分明的菱形小嘴,很是飽滿。
唯一算得上不足的,大概就是她那一口參差不齊的牙了。
外貌上的變化也讓她自信了很多,想努力的更瘦點。
她也不想瘦到像陳香和李拾光那樣,隻要能受到一百二十斤,她就心滿意足了。
想到那個幫她打過水的沉默少年,燕月金低下頭笑容甜蜜。
其實她每天並沒有大魚大肉,大多數時候都是啃饅頭,但是她食量大,一頓要吃五六個大饅頭。
她們山西的主食就是饅頭,打一盤菜,用饅頭蘸著菜吃,最後用饅頭將菜盤子上麵的油抹的幹幹淨淨。
陳香有一次就開玩笑說:“燕子,你這菜盤子幹淨的連洗都不用洗了。”
燕月金臉一下子就漲的通紅,很不好意思的說:“我們那邊都這樣吃。”
李拾光就拿起自己被吃的底朝天的盤子說:“光盤行動,看,每次都底朝天。”
幾個人就都笑起來。
有時候燕月金很感謝她們,因為有李拾光這個大飯量的在,而且每次都將自己打的飯菜吃個底朝天,燕月金的光盤行為在401寢室就顯得那麽不起眼,一點都不會讓人覺得有什麽。
燕月金知道,她的另一個老鄉在另外一個寢室,因為這件事,一直被她的室友嘲笑。
但在她們寢室,這樣的事情是那麽正常,又是那麽平常的一件事。
作者有話要說: 第二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