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同病相憐

字數:4460   加入書籤

A+A-


    ()    離開球場,逍牧便被帶入了一小區的居民房。

    室一廳的房子,住了十多號人,感覺就是一個大宿舍。

    在兩人的陪同下,他先找了家銀行將錢匯出,之後回到宿舍,便悶頭大睡。

    鑽進了被窩,卸下了偽裝,逍牧才長長的舒了口氣。

    今天的任務,總算是完成了。

    ……

    為了今天這出戲,逍牧可沒少下功夫!

    幾周前,他是天天晚上泡在虎哥常去的爵士吧裏,又是套近乎,又是聊球技,好不容易結識了這位球場的慣騙。

    到了白天,為了提高球技,便拖著球包在各大球場上勤加苦練。

    雖然以前有點高爾夫的基礎,但想要跟上虎哥的節奏,逍牧深知他是相差甚遠。因此,逮著會就練球,一刻都不敢偷懶。

    好在,得到龍膽的逍牧,無論在力量還是控製度上,都有了大幅的提升,再加上內息也會偶爾出來幫幫忙,使他的進步遠快於常人。

    短短兩周,他便將球技提高了一大截,勉強達到了虎哥的要求。但還是偶爾會失誤,惹得虎哥大發雷霆。

    就這樣,不斷的訓練、打球、訓練、打球……日複一日的等待著良。

    終於在兩周後的今天,遇到了池國槐,完成了計劃的第一步。

    資料顯示,池國槐是一個非常謹慎之人。想從他那拿到違法勾當的證據,絕非易事。

    因此,逍牧劍走偏鋒,放棄了常規的結識方法,選用了一條險求勝之路。

    一來,若以普通方法去博取信任,往往需要大量的時間。比如工作關係或業務關係,沒什麽特殊事由的話,幾年下來可能都無法打消對方的戒心。

    二來,若以一個相對“正義”的身份去結識,即便打入了敵方內部,將來也很難觸及那些黑暗的領域,更不要提收集證據了。

    就好比,你結識了一位警察朋友,就算關係再好,也不想讓他知道你做過的一些壞事。倒不是怕他抓你,而是因為某種心理的障礙。

    但是,如果身份換一下,將警察變成了地痞流氓,再聊起做過的壞事時,人們就沒有太多心裏負擔了。不僅沒有負擔,甚至很有可能叫上對方一起去做壞事!

    於是,得知池國槐喜好高爾夫後,逍牧決定扮演一個要錢不要命的騙子,用一個普通人不敢的“賣命”方式,打入敵人的內部!

    他賭定,像池國槐這種黑白通吃的成功人士,裏一定有不少的秘密“工作”需要他這種“要錢不要命”之人去處理。而逍牧要做的,就是展示出這方麵的特質,二者便能一拍即合。

    當然,期間他也利用了池國槐妹妹一事,故意設立了要錢治病的橋段,引發對方的同情,來提高此事的成功率。

    就目前看來,一切都很順利。

    ……

    兩日後。

    剛吃過早餐,苟驚天突然跑來了逍牧的宿舍。

    衝著屋內其他幾人晃了晃頭後,大夥便自覺的離開了房間,隻留了逍牧一人。

    “狗爺,找我有事?”逍牧略感不安的問道。

    苟驚天迎麵而坐,為自己點了支煙,摸著臂膀上的狗頭紋身,開門見山道:

    “嗯,有事!你,到底是什麽人?”

    “啊?我……”逍牧遲疑了片刻,卻沒了下。

    “你什麽你?答不出來了?整個土原縣,就沒有一個叫易逍牧的,你她娘還打算騙我多久?”

    “狗、狗爺,我、我真的是從土原縣來到,您、您……”“心虛”的逍牧結結巴巴的回道。

    到了這會兒,逍牧猜到對方應該已經調查過自己的背景了,而且還發現了問題!

    但他,卻並未真的慌張。

    見這小子還跟自己裝蒜,苟驚天直接不耐煩的打斷道:

    “還t裝,當狗爺我是傻子啊?你真名是不是叫易小草?”

    聽完這個字,逍牧像個泄了氣的皮球般蔫了下去,終於點了點頭。

    “擦,早就知道你小子有問題!說,為啥用假名,是不是別有用心?”苟驚天凶神惡煞的問道。

    而逍牧則低著腦袋,鼓著腮幫子,沉默了好半天才小聲的回道:

    “我、我沒啥用心,就、就是給自己改了個名字而已。”

    “改名?為啥?”

    “因為……進城以後,好多人都笑話我的名字,說、說小草兩個字太土了,一聽就是農村來到,所以、所以我就……”

    聽完這話,苟驚天的眼皮不自覺的跳了跳,心裏是莫名的一酸,抬狠狠的抽了幾口煙。

    不出幾秒,忽然說道:

    “小草,別人敢笑話你,不怪名字,要怪就怪你沒本事!老子剛出道時,就t因為姓苟,被人叫了好幾年的野狗!但今天,你看看,還有誰敢叫老子野狗?誰再敢叫,我就打斷他的腿!”

    說到這兒,苟驚天還狠狠的拍了下桌子,宣泄著心的不滿。看得出來,這件事雖然過去很久了,但他始終還沒能放下。

    因此,在聽完類似的經曆後,苟驚天有種同病相憐的感覺,對逍牧的態度在不經意間也緩和了許多。

    “對了,過幾天有個重要的差事交給你做。去之前,我會專門留出幾天,讓你回家看看小花他們的。”核實過姓名後,苟驚天已打算離去。但在臨走前,又補充了一句。

    “小花?狗爺,你、你連我妹的名字都知道?”逍牧一臉的詫異。

    “你前兩天轉的賬,你以為我查不到啊?”苟驚天輕笑著回道。

    “噢,是這樣啊!”逍牧恍然大悟的撓了撓頭後,繼續道:

    “不過,這事就不用麻煩了,狗爺!錢都匯過去了,人去不去沒關係!差事要緊,回家這種小事以後再說!”

    用複雜的目光瞅了瞅逍牧後,苟驚天欲言又止,轉身離開了宿舍。

    該說的他已經說了;不該說的,他,一定不會亂說。

    ……

    實際上,苟驚天在逍牧的背景調查上,真是下了不少功夫。

    利用四通八達的網絡,以及一些特殊關係,從逍牧的轉賬記錄,到當地的戶籍信息,以及醫院的住院記錄,他是通通查了個徹底。

    將這些信息串聯在一起,苟驚天便發現了逍牧的“秘密”:他根本就不叫易逍牧,而是叫易小草!

    因為,網上的資料顯示,土原縣壓根兒就沒有一個叫易逍牧之人。整個縣城裏唯有一家人姓易,家有兩個孩子,一個叫易小草,另一個叫易小花。

    更巧的是,易小花這段時間正好在醫院接受治療,再加上逍牧前兩日轉賬的對象也叫易小花,苟驚天便認定易逍牧便是易小草,“逍牧”肯定是個假名!

    而他今天來此,就是想要弄清逍牧為何使用假名。

    如今聽完解釋,他心最後的一點疑慮也徹底消除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