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 幸運的吉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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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運總是眷顧那些有準備的人。

    這一日,天剛蒙蒙亮,吉姆就躡手躡腳的起了身,推開了木門,一股清晨的秋風讓他不禁打了個寒蟬。天色未明,外麵籠罩著一層淡淡的薄霧。

    吉姆緊緊裹了裹身子,來到屋外的一處水桶裏,取來了一瓢水,狠狠的將頭紮進去沉浸了一會兒,又揉了幾把臉。

    吉姆不是一個純粹的冒險者。實際上他就是一個流浪者,數月之前,狠心的領主剝奪了他最後的一小塊土地,因此他不能不帶著還懷著孕的妻子和兩個孩子四處流浪,尋找任何可能生存的機會。當他聽到土倫領地出現金礦的時候,他毫不猶豫變賣了最後一點家產,來到此處尋找傳說之中的金子。

    “可惡的天氣!還有那可惡的奸商!”

    這是一個靠近叢林的小木屋,是他自己搭建的,因為隨著人口的突然增多,土倫領地的各種租房價格突然飛增,租房很不劃算。而初秋靠近山嶺的地方頗有一些寒冷,雖還沒有降下凍霜,但那些露水很容易打濕你的衣裳,從而讓你生病。

    草草洗了臉之後,吉姆的精神略微振作了一些。他輕手輕腳的進屋,在桌子上蓋著的一個碗裏摸出了兩塊黑粗的揣在懷裏,這就是他的早餐。

    動靜雖小,但仍不可避免的驚動了自己的妻子。床榻上一陣悉悉索索,卻是妻子翻了一個身道。

    “這麽早,你今兒怎麽不多休息一會兒?”

    妻子並不是因為懶而不願意起身為他做早餐,也並不是因為懷孕,身子不便,實際上她才懷孕三個月,還未到不能隨意走動的地步。而是躺著能夠節省體力。這一家幾乎所有的糧食都要集中到自己這個唯一幹重活的勞力身上,平時妻子與孩子總是熬一點稀粥勉強哄一下子肚子。

    “早點過去,希望今天能有一個好的開始!”

    吉姆努力的使自己的表情變的柔和一些,語氣也輕快一點,好像山裏有無數的金子就等著自己去挖一般。而實際上,前來淘金的成千上萬人之中,幸運者寥寥無幾,已經有很多人受不得這個苦而提早離開了。

    吉姆之所以還在堅持,除了他無路可退之外,還和他堅強的信念有關。前幾日,他可是親眼看見一個幸運的家夥就在他的不遠之處,挖出了金子!因此,他對此深信不疑。

    “爸爸!山裏麵真的有金子麽?”

    他的大兒子湯姆森也沒有睡著。正蜷縮在一塊麻布裏,瞪著一雙烏溜溜的眼睛好奇的看著自己。

    “有的!一定有的!爸爸今天挖到金子就去給你帶肉回來吃!”

    吉姆有些愛憐的摸了摸兒子小小的腦袋,鼻子有一些發酸。這個可憐的小家夥,才八歲大,長期因為營養不良而瘦弱的像麻杆一般,但是他還頗為懂事的幫助媽媽幹一些家務以及照看年幼的妹妹。

    “真的!?”

    肉食對於這個家庭是一種莫名的誘惑。記得上一次吃肉應該是前幾天,自己偶爾撿到了一隻不知什麽原因而撞到樹上的兔子,全家人這才飽餐了一頓美味兒。【愛去△小↓說△網w  qu 】一提起肉食,小家夥的眼睛亮亮的,不自覺的砸吧砸吧嘴巴,好像在回味兔子的美味兒。

    “當然是真的!爸爸什麽時候騙過你?”

    吉姆努力轉過身子,不忍心看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在家人期盼的眼神之中,他猛的推開了門,長長的呼出了一口白氣。

    金子會有的,麵包也一定會有的!

    進山的路還很遙遠。這就是吉姆起早的原因。而薄霧之中,依稀可見一些蕭瑟的人影,這是一些和他一樣窮苦的夥伴們。真正的冒險者不會起這麽早,他們總愛通宵達旦在鎮上精靈們開的酒館裏瀟灑的揮灑著金幣。據說,裏麵有妖嬈貌美的精靈侍女,雖說不能動,但是看看也能養眼不是麽?

    “嗨,吉姆!早安!”

    “早安!羅伯特!”

    他隨口打了聲招呼,就加入了眾人的行列,默默的豎起了耳朵,仔細聆聽大家的議論。經過這段時間,大家彼此都很熟絡了。

    “真羨慕哈利那家夥!據說,他已經不再挖金子了,而是在鎮上買了一大塊土地,當老爺了!”

    羅伯特這個家夥是個話嘮,他總愛喋喋不休的給大家講述一些自己的見聞。哈利就是吉姆親眼見過挖到金子的那個幸運的家夥。他確實已經不需要再親自去挖金子,因為那一日的收獲,足足夠他舒舒服服的過完下半輩子。

    “哎,真是人比人氣死人了。你說,為什麽我們就沒有這個運氣呢?”

    一說起來,羅伯特兩眼就毫不掩飾自己的羨慕。事實上,在哈利走後,大家也去他的礦洞裏挖掘了一番,可惜再也沒有新的發現,似乎那所有的金子都被哈利一個人挖完了。

    “夥計!耐心點,一切都會有的!一切都會好起來了的!我認為這裏應該有一個礦脈!”

    吉姆溫言安慰自己的同伴,實際上也是給自己打氣。如果再沒有收獲的話,估計自己和家人都要活活餓死。因為懷中的黑麵包已經是他們最後的口糧了。

    等到他們抵達山嶺的時候,太陽總算是姍姍來遲了。這是靠北的一處陡坡,上麵稀稀疏疏張了一些灌木和雜草。由於來的早,山坡上還沒有什麽人,隻有一個個黑黝黝的深洞,這就是大家挖出來的礦坑。

    吉姆並沒有和其他人一樣,坐在洞口吃完早點,再點上一鍋煙草。而是喝了點隨身瓦罐帶來的水,緊了緊肚子,就點燃了火把,選擇了下洞。

    洞口很深很狹窄,僅容一個人彎腰爬行。大約有十幾米之深,這是吉姆一個禮拜的傑作。吉姆將火把插在一處鬆軟的牆壁上,開始揮動著鋤頭。

    挖礦是一項很重的體力活兒,大約過了大半個禱時,他就覺得吃不消了。主要是因為太耗費體力,而自己從昨晚到現在還沒有吃過任何東西。

    是時候出去清點一下收貨了。

    吉姆用一個框子裝滿了挖掘的泥土,然後用兩根帶子背在肩上,艱難的爬了出去。外麵的陽光有些刺耳,他不禁用手遮擋了一下額頭,這才重重的喘息了幾口氣,滾滾的熱汗將他黑黝黝的臉衝刷出一道道白溝。

    他一屁股坐在地上,掏出黑麵包,後來又想了想,掰下了一半塞回懷中,和水一起吞咽了下去,這才有空打量自己的收獲。

    和往常一樣,這是一筐夾雜著石子和泥沙,以及其他不知名的混合物。吉姆取來一個篩子,將框裏的泥土倒了一半進去,細細的篩了一遍,細小的泥沙都會通過篩眼過濾下去,留在上麵的一些大塊的顆粒裏麵可能存在金子。

    吉姆檢查的很仔細,他幾乎挨個用手摩挲一遍。實際上,一般人都不可能像他那樣仔細的。一旦發現任何金黃色的東西,人們就會端著這些篩子前往山腳,那裏有一處流淌的小溪,溪水會衝刷掉蒙在外麵的一層泥沙,然後留下一些如同瓜子一般閃光光可愛的東西,那就是金子。

    而吉姆這樣做,是因為他覺得自己的虔誠一定會感動天神,從而帶給自己的幸運,因此他如同撫摸自己的孩子一般挨個摸索他們。

    良久,他頹然的歎了一口氣。和往常一樣,他照例沒有發現任何金色的東西,哪怕是一點兒。但就在他摸到最後一個石塊,即將放棄的時候。

    他的心猛然的一頓,一種莫名的狂喜頓時充斥在自己的胸膛。

    他有一種強烈的預感,這一回他一定發現了一個了不起的東西!(未完待續。)手機用戶請瀏覽閱讀,更優質的閱讀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