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練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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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秀軍大練兵,還在如火如荼地進行著。

    幾乎一大早,就能看見兩千多人,拚著命地向著河堤跑去。等到兩個時辰之後,再返回來。

    十多天下來,沿途的人,已經見怪不怪了。也隻有一些新來的,方才有些好奇。

    起初,長秀軍軍士們,是不想被人嘲笑,所以才拚命地跑。

    到了後來,所有人的臉皮都厚了,對人們的指指點點也不在乎了。

    但是,每次回到校場之後,那香噴噴的肉,實在是太要命了。

    比起每天五十裏的長跑,看著別人吃肉,顯然更折磨人。

    所以,到了後來,每個人的夢想,便是精疲力盡之後,美美地吃上一頓肉。

    不得不說,這個夢想很樸素,但是卻很真實,更容易實現。

    夏桓訓練他們每天長跑的目的,一方麵是要增強他們的體質,另一方麵,更是為了要磨礪他們的意誌。

    要知道,戰場之上的廝殺,有時候一持續,便是幾個時辰。

    除了要有好的體力之外,精神更為重要。

    當然,就像是臉皮可以磨厚一般,夏桓從來沒有打算憑借著自己對他們的恩惠,就奢望所有人都能達成自己的指標。

    隻有那些看得到,持續不斷,甚至別人可以得到,自己卻得不到的小恩小惠,才能刺激他們的上進心。

    同時,這樣的小恩小惠,也不會影響到隊伍之間的團結。

    除了每天早上的長跑之外,夏桓自然也要陳昭明對長秀軍的兵種重新劃分。

    以前的時候,大家都是一樣。小兵拿著長戈,百夫長配個長劍什麽的。

    這樣的軍旅,方便統一的操練,適合大規模的訓練。投入到戰場之後,也能顯示出不凡的戰力。

    或許,曾經的長秀軍,是這方麵的好手,但是,現在定然是不行了。

    僅僅隻有兩千人的長秀軍,若是投入到幾萬人的大會戰之中,顯然是一點浪花都翻不起來的。

    而且,作為夏桓的親兵,長秀軍的任務,也不是正麵接敵,而是保護夏桓。

    關於這點,夏桓看的很清楚。

    也就是說,長秀軍在進攻上麵,可以有所不足,但是,防禦一定要極為出色。

    當然,若是可以,現在的夏桓也想將長秀軍訓練成一支響當當,能攻能守的勁旅。

    隻是,從一開始,夏桓就隻有兩個月不到的時間。若是想要攻守兼備,顯然是根本不可能的。

    不僅僅是從時間角度,季術到時候作為大將軍,全軍的總指揮,也不可能讓夏桓主動出擊的。

    被夏桓得了功績是小,若是夏桓被俘或是戰死,那麽季術的軍旅和政治生涯也就到頭了,甚至,能不能保住命都是兩說。

    綜合來看,夏桓還是著重在了防守之上。至於功勞,說得實在點,這次出征,對他而言,無非是鍍個金而已。

    不過,想要在短時間內強化整個長秀軍的防禦力,也並非容易的事。

    早在訓練的一開始,夏桓便讓陳昭明針對每個人的情況,做出了細致的考察。

    這些天來,兩千名長秀軍,上午完成長跑,下午,則是需要做各種各樣的測試。

    比如,那些臂力,以及體質最為強壯的人,便被分配成了盾手,負責舉盾,一旦有敵人,需要抵擋住敵人甚至是馬匹的衝擊。

    除了那些體質強壯的人之外,夏桓還讓陳昭明找出了一些擅長近身格鬥的人。

    用這個時代的話來說,就是有成為技擊之士潛力的人。

    這些人,要有靈活的身形,更要敢打敢拚。

    不僅如此,一旦與敵人短兵相接,他們還需要立即衝出軍陣,貼身作戰,確保敵人不會一下子圍上來,堵死他們的後路。

    這樣的人,也可以稱作為陷陣之士。

    不論是盾手,還是陷陣士,都可以說是高危的兵種。因此,夏桓對他們也是格外地優待。

    這些被挑選出來的人,盾手三百名,陷陣士兩百名。

    除了每天的長跑之後,這些人可以參與到分肉的行列之外,每個人依舊能得到一份單獨的肉食。

    畢竟,不論是盾手,還是陷陣士,高強度的訓練是必須的。

    因此,蛋白質的攝入,比起其他人也必須要高上許多。

    想讓馬兒跑得快,不僅要用鞭子抽,還得喂足草料。這點道理,夏桓還是懂的。

    除此之外,夏桓還挑選出一部分會用弓箭的,組成了一個隻有百人的弓手,又挑選了兩百個臂力不錯的,用來充當擲矛手。

    對於一個兩千人的隊伍,這樣的配置,應當足以保證在五十步以內,形成有效的遠程打擊。

    當然,不論是弓手還是擲矛手最終的目的都不是殺人,而是延緩敵人對盾手的衝擊。

    尤其是擲矛手,射程雖然不遠,但是五十步內,若是訓練有素,足以爆發出不錯的攻擊效果,而且,比起弓手,訓練起來更為方便,很是實用。

    至於剩下的人,就比較好處理了。

    總共不過一千多人,全部被分配成了戈手。

    對於戈手,倒是沒有那麽多的要求。最大也是唯一的要求,就是要有極為優秀的團隊配合能力。

    或者換句話來說,就是要聽從統一的命令。

    長戈很長,一般都在三米以上。

    這麽長的距離,雖然可以最大距離地殺傷敵人,不讓敵人靠近,但是卻也有極為嚴重的弊端。

    上千人的長戈,擠在一起,稍有不慎,陣型便會被打亂。到時候,出現了攻擊的漏洞,便極容易被對方的陷陣士衝到麵前。

    尺有所短寸有所長,三米的長戈,被陷陣士衝到麵前,基本是必死無疑的。

    所以,雖然長戈的訓練,是最為簡單枯燥的,但卻也可以說是最難的。

    因為,麵對敵人的攻擊,盾手有精鐵製成的鐵盾保護,而陷陣士則可以憑借靈巧的身位躲避。

    但是,戈手卻不行。哪怕是對方的長戈,已經捅到了你的胸口,你也決不能妄動一步。

    若是後退一步,打亂了背後戈手的進攻,那麽不但自己要死,還會拉下一大批人。

    然而,人有求生本能,遇到危險,豈有不躲的道理。

    所以,夏桓將這剩下來的一千多人,根據私人關係,家庭關係,以及家中住址等等因素分成了十隊。

    這可以說,每隊的一百多號人,幾乎個個之間,都是帶著一點關係的。

    華夏自古以來,山頭主義濃厚。他鄉遇故知,能作為人生一大幸事便是最好的說明。

    而這樣以來,每隊人裏,幾乎個個都帶著關係,若是因為自己的後退,害死了其他人,便會遇到來自整個隊內,所有人的唾棄。

    這麽做,雖然看起來有些殘忍,但是,卻是最有效,也是最容易凝結戰鬥力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