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逐個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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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個縣城,目前都是單身,在廣州城市裏。就目前這個排查下來至少也有十幾萬人,要想盡快查出下一個目標是誰,如同大海中撈針一樣。
不對,這裏麵肯定還有具體的內在聯係。
在不同點找相同點!然後在尋找到有可能存在的因素。
如果硬是在這些不同處尋找可能的相同,甚至用小仙女問我的因素來問,那麽年齡段、愛好、喜歡顏色什麽的都可以拿出來排查。
當我把這些東西讓汪正排查的時候,汪正竟然一臉詫異的問道:“你是想查案子還是追星啊?”
“廢什麽話?現在把可能存在的相同點找出來,我們才可能明白凶手的真正意圖。”
“是了,我的楊大顧問。”
在平台搜索的速度倒是快,但是一些具體的喜好要排查出來就沒那麽簡單了。但是最快得到的相同點,竟然這些人都是80後!
但是這個線索還是過於寬,現在出來闖蕩的大多是80後,少說也有幾萬人要排查!
排查愛好和喜好的顏色沒什麽結果!這個過於寬泛,而且身邊的人反映的他們各自的喜好可能實際中的喜好有很大的區別。
在更細的排查出來之前,我也隻能把這些多餘的器官拿出來研究,看是不是有什麽關聯。
手指頭、耳朵、舌頭和男性。
這些器官貌似單獨切去的話,並不會影響人的性命,手指頭影響最切掉耳朵更多的是一種羞辱,切掉舌頭在古代是讓人不能辯解,而切掉小是一種閹割,在古代更多的是針對太監淨身的。
隻是為什麽要把這些東西混雜在拋屍現場呢?凶手這麽做的目的是什麽?更為嚴重的是,現場到目前為止並沒有搜索到可以直接指正的證據,更別說重組證據鏈了。
切割掉手指,是一種懲戒,我印象中一些賭徒在賭光財產之後就會用手指來當賭資,而在古代兩軍交戰,會有一些要羞辱對方就會削掉使者的耳朵再把他們放回去。割掉舌頭是怕說出什麽秘密。閹割則是一種宮刑,在古代是被迫,現在社會則有一些想變性之人采取手術的方式來進行切割。
那在古代還有什麽讓受害者不致死的一些刑罰方式呢?
割鼻子?挖眼睛?還有其他嗎?
一時間還真想不起來,看來下一次發現的將會是鼻子或者眼睛了!
可是和被殺之人又有什麽關係呢?
如果說拋棄的器官有著一些特定的含義,那麽被殺之人又和這些器官有什麽聯係呢?
新一輪詳細的信息到來了,這次的信息則有著很多的意義。
第一具屍體是一個大學教授,第二具屍體是一個汽車4s店的銷售人員,第三具屍體是保健品公司的老板,第四具屍體是一個記者。
而關於私人生活方麵,也沒有之前的那麽粗糙了,這些死者的陰暗麵被一點點的暴露出來。
大學教授立於自己的評論文考核權利,逼迫很多女大學生與其發生過關係,曾經有某女大學生的男朋友就揚言要殺是這個教授。
4s店的銷售人員則經常去酒吧灌醉一些女孩,然後迷這些女孩,還拍下一些不雅視頻,要挾這些女孩與其保持特殊關係。有其中的受害者就曾經在某論壇上發帖買凶準備殺死這個銷售人員。
保健公司的老板則經常忽悠中老年人去參與保健品會議營銷,曾經有老人一次性被騙十幾萬,老頭的子女就曾經三番五次找此人去索賠,但都沒有結果。
而記者也沒想象的那麽簡單,他借記者的身份,多次搜集到一些公司的陰暗麵,然後依次要挾這些公司私了。被要挾到的老板自然從骨子裏恨這個記者,估計想讓其死亡的人也不止一兩個。
所以啊,人就不能了解的太全麵,任何一個人,在陽光下,總會有陰暗的一麵。隻是陰暗的地方不能沒有底線,超過底線超越法律就要受到應有的懲罰了。
顯然這四個人都有著被殺的理由,隻是這些人就算很恨被害者,但是也沒有達到分屍的程度。畢竟就算想殺這些人,但是這些人裏並無法同時指向一個人,也就是這個凶手。更重要的是,這些被害者的死狀極其凶殘,分屍的手法也非常專業,顯然不是一般人能做下的。
“汪正,你說會不會是這些想讓這個人死的人,出錢讓一個專業的殺手所為的呢?”
汪正說道:“這種可能性有,但是現成為什麽會多出這些器官呢?”
“這點我也想不通,不過現在被害者的屍源我們是分析出來了,而被拋棄的這些器官是誰的?我們目前並不知道,或許找出這些手指、耳朵、舌頭和小的主人,會有更重要的線索!現在我們隻找出了他們可能被害的線索,但是誰實施的還得深挖。”
汪正說道:“如果說道買凶,那麽我們又多了一條線索,看看這些潛在嫌疑人會不會與相同的人聯係,如果有,那麽這條線索就成立,再深挖下去就能看到真相了。”
我說道:“凶手心思非常縝密,我估計就連有聯係肯定也是沒有身份核實的電話號碼,或者甚至是其他的一些聯係方式。”
汪正說道:“還有一種可能,你說這些被害者引起眾怒,會不會是這些人一起眾籌買凶呢?”
“這個也可以眾籌?你想多了吧!”我笑道。
果然,在針對這些嫌疑人的調查基本上就進入死胡同,光從聯係方式來看,找不到任何線索。甚至我和汪正都懷疑這個推測是不是成立。
不過針對拋棄器官的線索到有了新線索。耳朵的被害者在一次酒駕中被交警抽過血,所以在聯合作戰指揮室中,根據n排查找到了這個人。
在那麽熱的天氣裏,戴著厚厚的帽子,不論走到哪裏都會讓人回頭,不過如果不戴帽子,可能回頭率更高。
至於為什麽會被割掉耳朵,他自己則一臉茫然,隻是說在前幾天的一個晚上,快到自己家門口了,忽然覺得頭部一疼,緊接著就暈了過去了,等醒來的時候發現已經少了一隻耳朵了。
“那你怎麽不報警呢?你這也是被傷害啊!”
“在我醒來的時候,口袋裏有一張紙條,是那張紙條讓我放棄報警的!”
“什麽紙條?”
“報警者,死!”
“你是什麽時候遇到襲擊的呢?”
“一個月以前了!”
“混蛋,真是變態!”汪正罵道。
我倒比較淡定,問道:“那你有沒有覺得到底是誰害了你呢?”
那個人起初大氣不出,過了一會說道:“是誰我倒是不知道,不過我的一個朋友也遇到了這樣的襲擊!”
這句話一說,我內心頓時一陣狂喜,看來這裏麵確實有著內在的聯係。
“你朋友?你是說也被襲擊了?”
“是的!”
“那被切了的是什麽呢?”
“手指!”
“手指?看來這不是巧合了!”我激動著對汪正說:“趕緊找到他那個朋友,看看有什麽聯係!”
沒多久,一個包著手掌的中年人站在我們麵前,一問才知道,他們不隻是朋友,還是初中同學,看來他們的生活圈裏有著非常緊密的聯係。
汪正說道:“你覺得是調查他們朋友圈還是調查他們一起的同學圈?”
我說道:“根據感覺,我覺得應該重點排查他們初中同學,特別是以前被他們同學欺負過的人!”
汪正說道:“你的意思是說,凶手很可能是他們的同學?”
我問道:“你難道不覺得嗎?人生中被人欺負,最記得住的就是十來歲時候,那個時候一般不就是上初中嗎?”
汪正說道:“你的意思是說這幾個被害人都曾經欺負過凶手?”
“問問他們就知道了!”
可是問了半天,他們並不記得初中的時候欺負過誰,畢竟欺負人過了可能就忘記了,可是被欺負的人隻會記得。特別是一些比較過分的傷害,可能隨著時間的延續,不但不會忘記,反而會讓這種仇恨發酵。畢竟有句話說“君子報仇十年不晚!”
我問手指被切掉的那個人。
“你初中的時候是不是會帶著同學去賭博?”
那人吃驚的看著我,然後再看了看身邊穿著製服的汪正,說道:“警官,我現在可早就戒掉賭博了,這總不犯法吧!”
我看了看汪正,初步論證了我的想法,接著我問耳朵被割掉的那個人。
“你上初中的時候,有沒有看到或者聽到同學被欺負,但是你並沒有幫他或者喊人來救他?”
那人臉色蒼白,說道:“這這沒有啊!”
我從他口吃和緊張的表情就能看出來,這個案卷我心中已經十有**知道了。
“你把你們初中的通訊錄給我們一個!”我說道。
“初中聯係的不多了,現在可能有聯係的隻有四五個了,其他的並不知道!”
汪正說道:“沒事,這個事情我來搞定,明天上午就能把他們給你召集起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