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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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浪的日子幾多辛酸,小強不願意回憶,其實如果真的如他設想那樣,他安心在城市的一角裏當個蓬頭垢麵的乞兒,也許警方還真的沒可能找到他。十三億人的大基數下,存心躲著大抵是可以躲一輩子的,唐榆的死也就永遠成為懸案了。

    但是樹欲靜的時候,得先問問風答不答應,尤其是這樹本身也沒那麽安份。

    某天夜裏,小強吃得最近一段時間以來好不容易的一頓飽飯,自顧自靠著橋洞子在打盹,迷迷糊糊做起了羞人的夢,他又一次夢到唐榆白花花的身子,以及進入她時那美好到極致的享受,他隻覺得渾身緊繃,竟是濕了褲子,立時醒了過來,心神還沉浸在無比的舒爽中,睜眼看到的卻是無片瓦遮身的淒涼,更別提軟玉溫香抱滿懷了。

    此時夜早已經深了,但是大街小巷處處都燃燒著甜蜜的熱情,做為能把所有節日過成吃吃吃和啪啪啪的中國同胞來說,似乎除了清明,就沒有不能秀恩愛的日子,隨處可見抱著鮮花與禮物一臉幸福的女生高調走過,深深地刺激了小強。

    他已經不是雛兒了,對男女之事自然是有渴望的,所謂飽暖思**,他剛剛吃飽了飯,自然對那方麵的事兒有些要求,自己解決總是欠了那麽份快感,上網吧去看些動作片他又不敢出示身份證,況且現在一身髒兮兮散發著臭味的他肯定也算不上網吧歡迎的客人,隻能站在路邊對著來來往往的美女們意淫幾分,聊解憋悶罷了。

    菁菁的出現是個意外。看著就稚氣十足的小女孩在深夜不歸家,本身就很是吸引眼球,小強自然也看在眼裏。

    很漂亮的小姑娘,似乎臉上還化著薄薄的妝,穿得有些單薄,讓她平白看起來老上幾歲,嘟著嘴有些生氣的樣子,遠遠沿著護城河一路走來,正衝著小強所在的方向。

    小強仔細地觀察了好一會兒,小姑娘似乎真的是一個人,沒有人陪著她,也沒有人遠遠跟著。

    好機會!憋得久了的小強想立刻將小姑娘拉到偏僻無人處嘿嘿嘿了,他一麵不動聲色地看著街麵上其他幾對情侶的反應,一麵盤算著怎麽才能出其不意,一招將這小丫頭片子製伏,可千千萬萬不能讓她喊出來,引來了別人的注意就糟了。

    所幸這麽個好日子裏,又已經深夜,不出意外的話這幾對鴛鴦馬上就會四散著去開房,一夜風流,根本對周圍的人和事沒太多反應,一直注意著小姑娘的隻有小強一個人。

    夜色深深,掩蓋了不知道多少罪惡,小姑娘估計做夢也沒有想到,跟自己的小情人耍了脾氣想回家,短短一千多米的路,她卻一直再也沒能回到家……

    殺人這種事,一回生二回熟。小強自是不願意留下活口被人指認出來,而且他已經背上一條人命,再多一條又如何,總不能槍斃他兩次吧?有句話怎麽說來著,殺一個夠本,殺兩個賺一個,不殺白不殺。

    於是第二天,小姑娘的屍體出現在護城河中,找她找了一晚上幾乎要瘋了的家長見到女兒被河道清潔工人打撈上來的屍體後,真的要瘋了,自己年僅十歲的女兒,被人先奸後殺!

    早已經逃離藏身之地,重新尋找了個較安全落腳點的小強卻是嚐到了甜頭,而且隻要他足夠謹慎,不留下證據,不暴露身份,他就一直是安全的。

    嚐過了血的猛獸再讓他吃素是不可能的,小強癡迷於處於支配地位的感覺,他主宰著別人的生命,讓她們在他身下求饒,再無力地盯著自己被奪清白,繼而被奪性命,無力反抗,他欣賞著她們瀕死時渴望求生的恐懼,就像吸毒一樣停不下來,當簡單地在夢境中一遍遍回味他強奸殺人一幕幕已經不能帶給他更多的快感,他將目標盯在下一個人身上。

    他以為,他是男人,在體力上先天具有優勢,為了安全,他多數還是選擇低齡少女,以免遭遇太激烈的反抗,驚動他人。

    但常言道,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小強選擇的第三個受害者卻是名十四歲的柔道運動員,哪怕學習時間還算不得長,自保之力卻是有的,小強三兩下被摔倒在地,動彈不得,對方報警,小強插翅難逃。

    文沫心驚於小強的心狠手辣,更慶幸第三個女孩的勇敢與身手。試想想如果她跟前兩名受害者一樣,小強再次得逞,他一定不會收手,之後還會出現第三、四、五、六天知道多少受害者。

    再看向小強平靜的麵龐,那份秀氣已經再也不能讓文沫對他心生憐惜,天使的麵孔,魔鬼的手段,說的大約就是小強這樣的人。

    一直以來的講述,小強都很平靜,隻有當描述他是如何殺人,如何強奸時才有了些許的情緒波動,他嘴角因為懷念而流露出來的淺淺笑意,沒有讓他變得俊朗,卻憑添了幾分邪魅,令人不寒而栗!

    最要命的是,被抓之後,得知自己因為未成年絕對不會被判死刑,他甚至說自己不懂法,太笨了,早知道就已經早殺些,多殺些,一直什麽行動都沒有,實在是太愚蠢了,小強說的後悔,卻是後悔這些的。

    這就是孩子的惡!沒有合格的父母老師指引,打著未成年的旗號,連人命都不放在心上!

    天知道關在這裏的孩子,又有多少會在成年後繼續服刑,讓社會遠離他們帶來的可能傷害?他們是在被釋放後繼續危害社會,還是小心地擦幹淨自己的屁股,將殘忍的一麵暫時隱藏起來,欺騙所有人他們已經悔改,直到下一次暴露本性,連帶著的,多少無辜者會被傷害???

    更重要的是,關於未成年犯罪的監管體係始終不健全!全國範圍內多少未成年的違法犯罪分子正在逍遙法外,躲在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大旗下,做著比成年人還要殘忍的事!

    指望著父母?十幾年都教不好,父母遠比孩子還熊,算了吧;指望著老師?一個班幾十個孩子,老師是人不是神,省省吧;指望著法律的懲罰體係?任重而道遠,別惦記了。

    少管所依然每天有人走有人來,管教們依然疲憊不堪,犯罪低齡化的現代,擺在所有法律工作者麵前的,都是一個老大難問題:該不該降低負法律責任的年齡,不管別人怎麽想的,文沫是投讚成票的,如果孩子還沒犯下大錯,趁著年輕給他們引導教育,幫助他們走上正路,如果已經犯下大錯,要讓他們明白,無論年紀小與大,隻要懂事了,明白道理了,年紀略小再不是犯罪的借口。但願我國的法律改革進程能追得上青少年犯罪率增加速度。

    本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