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不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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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秦凱一直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他身為警察,代表的就是國法,就是正義。
直到自己女兒死於非命,他一腔怒火無處宣泄,才知道,原來所謂的公正也有附加條件,有的時候,求一個公平,要一個答案,難如登天。
果然,當他牽扯進命案當中,得到的也不是公正,而是被強迫認罪。
做了這麽多年刑警,審過的犯罪嫌疑人不計其數,什麽手段是他不知道的。禁令出來之後,對犯罪嫌疑人要人道主義關懷,不能打也不能罵。那如果嫌疑人拒不交代的時候,怎麽辦?
一個唱紅臉,一個唱白臉什麽的,隻是初級手段。
打親情牌,試圖突破心理防線隻適合有軟肋且有所求的嫌疑人,像他這樣的孤家寡人,嗬嗬。
其他招數都失效之後,剩下最笨也最有效的一招,就是長時間審訊,他們可以輪流換人,針對的始終都隻有秦凱一個。
本來就困得頭疼的秦凱這回罪可真的遭大了。每每他眼皮快合上的時候必有驚堂木般的巨響在耳邊響起,審訊室內永遠亮如白晝,他想喝水,沒有,想吃飯,沒有,想睡覺,沒門。
精神折磨,十分有效。
兩天之後,秦凱瞪著滿是血絲的雙眼,像頭憤怒卻饑餓的獅子,灼灼望向對麵的同行:“我再說一次,我沒有殺人!”這是底限,也是事實。
身體和精神上承受再大的壓力,秦凱都不可能承認自己沒有做過的犯罪行為。口供是能隨便錄的嗎?白紙黑字寫出來、經過他簽字畫押的,那叫鐵證如山,便是上了法庭想要推翻都得費不少功夫。
殺人大罪,豈容兒戲!
洛州縣公安局刑警隊全體成員:“......”
果然曾經當過警察的人犯罪什麽的,最討厭了。所有審訊手段門清,油鹽不進,他們都快熬不住了,人家除了憔悴點以外,嘴還跟煮熟的鴨子一樣硬!
看來,他們得另辟蹊徑了。
本來按照老規矩,有他們自己人犯了事的,一般不到塵埃落定那一天,是不會主動通知他們的同事和上級的。
警察隊伍裏混的人,第一要忠,第二要義。上級對下屬,除非壞得無可救藥的,護犢子是必不可少的品德之一。
無論如何,先得不管不顧地護住,但是手下人真有不妥當,也得由著他們內部查清楚,再大義滅親。
這也是為什麽如果內部出了問題,大多很難發現的原因。這種習慣沒有什麽約定俗成,隻從建國一代代傳下來,代代皆是如此。
如果要說警察裏什麽警種最惹自己人討厭,非公安糾察莫屬,這隻專門將槍口對準自己人的隊伍,在公安局裏就像過街老鼠一般的存在。小到警察容風紀,中到貪啊汙啊受啊賄,大到殺人越貨,沒有他們不能管的。
可他們卻可以稱得上警察裏最閑的一處所在,原因嘛,自己想去。
所以對於像秦凱這樣異地犯了事兒的同行,他所在單位最晚才會知道。不過鑒於秦凱一直這麽的冥頑不靈,他們隻得先通知x市公安局刑偵支隊重案一組了。
如此完整的證據鏈,兩條人命,可不是區區一個市局重案組組長能護得住的。
郭建峰接到這一通打來重案一組辦公室的電話,一時半會兒有些轉不過彎來。等他終於聽明白聽筒對麵的人說了什麽,第一反應就是:這是騙子,居然膽大包天到騙到警察頭上來了。
不然怎麽會以奉公守法著稱的秦副組長短短一個多月淪為殺人犯了呢?
退一萬步講,就處秦凱真的想殺誰,說句不好聽的,他有幾百種可以逃避法律製裁的方式,尾巴絕對能掃得無比幹淨,又如何讓人抓了現行呢?
所以,這肯定是騙子來電......是吧?
他連聽完的耐心都沒有,直接罵了兩句騙人也找清對象,然後直接摔了電話。
直到對方第二次打來,再次自報家門,郭建峰才醒過神來,不對,哪個騙子敢如此囂張,而且說的很多細節都能與秦凱對上,而且以警察的能力,想要查查隔壁市有沒有出他們所說的命案,不過一個電話的事。
新鮮出爐的兩具屍體,連騙屍報告都還沒出呢,凶手就已經落網的消息,其實傳得挺廣的。這可是明晃晃不摻假的功勞,破案神速,所有參與辦案的警察都與有榮焉。
怎麽會?
郭建峰找了好幾個鄰市有過聯係的同行確認,得到的回答都是確有其事,案子已經告破了,但具體犯罪嫌疑人是誰,他們就不得而知了。這種正在偵查階段的刑事案,保密工作還是要的。
秦凱在漫長的一夜又不得睡後,精神從極疲憊變得有些亢奮,尤其是看到郭建峰黑著張臉進來時,他甚至以為自己是因為太困,出現幻覺了。
這一趟洛州縣之行,郭建峰沒有告訴組裏任何人,連跟上級領導請假,都是以自己家裏有事的名義,起的私人假期。
他實在沒有辦法相信,秦凱會走上犯罪道路,不親眼看了看,不親口聽他說,他無論如何都不會信。
如此憔悴狼狽、滿臉青須胡茬,消瘦了一圈,看人時兩眼無神的秦凱讓郭建峰心疼不已。他是警察,怎麽可能看不出來秦凱這是被審得不輕啊。
有些惱怒地望向身旁的刑警隊長,郭建峰怎麽也沒想到,同行坑同行,他們執行得真徹底,便是真的有罪又如何?犯得著這麽折騰人嗎?
人的心天生就長在左邊,自然是偏的。郭建峰與秦凱相熟,肯定先入為主地偏向於他,覺得以他的人品,萬萬幹不出殺人的事來。
但自己來到別人的地盤上,並且自己組裏的人還捏在人家手裏,郭建峰不是不懂變通之人,心裏再多不滿,麵上都得和和氣氣,畢竟有求於人家呢不是。
郭建峰遞出香煙,臉上堆出些笑容:“兄弟,怎麽說也是曾經的自己人。咱們公事公辦,但你看,是不是得先讓他休息休息,真審出個好歹來,也不好交代不是?”
每個人的體質可以因人而異,但是人就有生理極限,幾天幾夜不吃不喝不睡,可是會死人的。要真讓人死在他們看守所,他們這些人都得吃不了兜著走。
要不然他們以為叫郭建峰來是為了什麽?還不是也怕出事。當下見郭建峰態度不錯,主動提起,他們正好做個順水人情。
秦凱死扛著不說,他們卻並沒有閑著,留幾個人跟他耗,其他人馬不停蹄地展開調查。有了調查方向,查起來事半功倍。
首先,在洗浴中心抓獲秦凱時,他的儲物櫃裏搜到的匕首以及血衣的鑒定結果加急出來了。匕首正是殺死高雲思和另一具無名男屍的作案凶器,匕首並沒有做過清潔,仍然能提取到與無名男屍能做同一認定的生物檢材。
血衣上的血跡則來源於高雲思,從血跡的凝固程度推斷,也與高雲思遇害時間相吻合。
高雲思租住的小區,警方也從監控中找到了秦凱的影子。他跟高雲思在案發當晚一起回家的正臉照得無比清晰,至於為什麽警方在案發時間段內沒有找到他,則是因為他警察出身,反偵察意識不低,根本不是在作案後立刻離去,而是等到早上,眾人都出去上學上班的六點多鍾,才混在人群裏離開的。
離開時他很低調,特意戴了網上帽子,也一直沒怎麽抬頭,要不是已經知道是他作案,衣著和身高又都對得上,警方差一點就要把他錯過去了。
而謝施朋,那位倒黴的貨車裏被人發現有屍體的司機,居然在看守所裏秦凱被提審經過他的監舍時突然認出人來。
天底下竟有這麽湊巧的事,說出去都沒人信吧?
可偏偏發生了。謝施朋開著車一路上的行蹤已經被調查清楚,無名男屍死亡時間被發現時已經超過四十八小時,明顯是被害後棄屍貨車的。
謝施朋無犯罪紀錄,是個本份守法的人,按常理來說,不會做出殺了人還把屍體一直放在車裏帶著跑的蠢事,他自己更是天天喊冤。隻要查出死者身份,確定與謝施朋並無關係,他就可以被放回家了。
高雲思一死,警方的注意力不免要轉移過去,尤其是秦凱落網後,他們全部的精力都用在如何讓秦凱開口上,無名男屍的身份查找上進展就有些遲緩了。
謝施朋被關了四天,精神幾欲崩潰。四天裏,沒有人理他,他度日如年,每天做的最多的事,就是趴在監舍門上,從十厘米寬的透氣口往外看,希望能叫住個來去匆匆的警察,問問自己究竟要在這鬼地方呆多少天。
吃吃不好,睡睡不好,還得受著同監舍犯人的欺負,最重要的,是他根本就是清白的,沒殺過人,憑什麽他要被抓起來!
家裏人還不知道如何著急!
謝施朋一天比一天焦躁,每天都在腦海中將自己一路行來區區幾次停車時見過的人,發生的事仔細回憶了不知道多少遍,拚命想要回想起來到底是什麽地方,什麽時間,自己的車讓人暗渡陳倉,當了替罪羊了。
看到秦凱被帶著經過時,謝施朋最開始隻覺得這個人乍一看有點眼熟,卻一時想不起來在哪見過,而且他一向是個守法的好市民,沒道理會看著個犯了法的人臉熟,f市又不是他家,他在這沒親戚沒朋友,哪裏會有熟人。
就在秦凱馬上就要走過去時,謝施朋盯著他的側臉出神,突然怪叫出聲:“我靠,是你!”
怪道他覺得這孫子眼熟呢,可不就是他從高速下來,拐彎到附近小飯館,想找個地方吃頓飯,休息會兒時,差點在路上撞到的那個愣頭青嘛!
可那明明是兩百公裏以外遇到的人啊,怎麽好死不死得在這兒又碰上了?
他記得很清楚。
那時天已經黑了,太陽下山後,沒有路燈的國道很窄,對麵大車的遠光又晃得路上基本什麽都看不見。
不過這一段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行人也少,謝施朋來來去去跑慣的路,心裏有底,倒不覺得害怕,剛從高速上下來的他腹中饑餓,一時事速很快,80公裏/小時的速度向前奔去。
秦凱進入他視線範圍以內的時候,他再想刹車已經有些來不及了。腦海一片空白的他死死將刹車踩到底,可方向盤卻把得穩穩的,不敢亂往對向車道上打,以期避讓開秦凱。
一來對向車道上有車,他急打方向很可能會迎頭撞上對麵的車,二來他現在拉著一車貨,重載之下,急打方向,九成都要翻車。
其實踩死刹車也不是明智之舉,車能停下,貨也會擠壞車廂,幾十噸的重量,鬧著玩呢嗎?他有些後悔,為什麽自己要開這麽快,限速60的路段開出80的速度來,出了事,自己就要全責了。
現在的人可都金貴,哪個死了不得賠個幾十萬,哪怕有全險,也少不得自己得出點血。
謝施朋一瞬間想到很多很多,他覺得時間過得挺慢,其實現在回想一開,可能也就幾秒鍾,他的車便與秦凱擦肩而過,沒有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
仿佛,他曾經看到在他刹車按喇叭時,秦凱向一旁躲閃了下,身手相當敏捷,一場大禍化為無形。
嚇出一身白毛汗、好不容易停下車的謝施朋到底意難平,衝著秦凱喊了幾句不要命了,跑到大馬路上走,想死別害別人之類的話。秦凱沒有回嘴,隻站在原地,靜靜看著他。
他開著車燈,很亮,卻看不清秦凱的表情。
之後,到了他平時總去的吃飯的地兒,等自己吃完準備上車休息幾個小時再上路時,秦凱剛剛順著路走過來,還從自己車旁邊路過。
明明他停車的位置不在緊靠著馬路的空地上啊,中間隔著至少兩輛車的位置呢,他怎麽能繞到自己車邊上?
當時這些不算重要的小事,現在讓他再回想,卻驀得得出個結論:這小子當時是不是因為自己罵他,動了手腳坑他,在他車上扔了那個死人?(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