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取魂索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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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呂和良做刑警這麽多年,還沒有見過如此詭異的現場。 vw

    那名叫劉八青的孩子,他吊死亡的現場,至今仍然曆曆在目。

    呂和良和謝全小潘五人到得現場後,雖然村長和村委幾個把掛在樓梯下的劉八青放在了地,並蓋一張被子。

    但揭開被子的一刹那,呂和良還是被眼前的景象驚呆了。

    隻見那小孩子穿著他媽媽的紅裙子,明顯不合身,顯得很怪異。

    刑警們蹲下去,脫去孩子身的紅裙子,竟然發現這孩子貼身竟然穿著女性的泳衣,是完全女性的打扮了。

    孩子自己的衣服反而一件也沒穿。

    下體被血染得紅紅的,輕輕掀開褲子,孩子的男性生殖器被割掉了,並在傷口處用刀劃出條傷口來。

    給人的感覺是孩子性取向出了問題。

    但詢問樹榮叔,卻說孩子平日裏根本沒有那種取向。

    那麽,會不會是在學校裏受到某種暗示而發生轉性的呢

    後來派去鎮調查的潘曉利回來報告,班主任說沒發現過這個問題。

    同學們也證明了這一點。

    所以後來沒有再往這方麵去調查。

    法醫告訴呂和良說,初步判斷,這孩子是被他殺的可能性較大。

    如果這孩子是性取向出了問題,那麽,他在割掉自己生殖器之後,他已經不可能再有能力在原來的傷口劃一刀了

    更何況他還要自己捆綁自己,墜砣於腳,站到凳子,把繩套放進脖子去,再踢掉凳子。

    想想那套程序,一個孩子身負重傷的情況下,怎麽能做得到呢

    而且,這孩子身,除了多處深深的勒痕外,幾乎沒有外傷。

    這足以說明,是外力所為。

    他要是自己綁自己,怎麽能勒得自己深深的呢

    昨天,孩子的媽媽朱芳興在刑警麵前,已沒了淚水,她說,自己和丈夫都在廣東打工,家裏兒子一人。

    平時,每個月都會準時匯錢給兒子,周末兒子回村裏同爺爺在一起。

    孩子從來沒有對這樣的生活有過抱怨,也沒有發現他對異性有向往的念頭。

    我們在廣東打工給他買衣服,兒子還說不準買花裏胡哨的衣服呢,怎麽可能一下子發生性取向出問題的事呢

    那種事情恐怕也需要時間,是一個漸變的過程吧

    以前也從沒發現他有穿女孩衣物的怪癖。

    朱芳興接著說,自從家裏的壯勞力到廣東打工之後,原本用來喂豬食的後門,不再開了。

    還用一條木棍當門閂擋著門板。

    兒子死後,大門側門關著,後門卻開了,而擋門板的木條被放在門的右邊。

    分明是作案人怕作案時被人看到,而把前門側門鎖起來,弄死我兒子後從後門溜走嘛。

    這些,在呂和良他們聽來,既合情,又合理。

    這樣一來,殺人者的殺人動機成了追蹤案件的線索指向了

    首先,要弄清楚殺人者所為何事而殺人,為什麽要搞這麽多名堂來殺害一個孩子

    顯然,從案發現場來看,似乎與仇殺,入室偷盜被碰而殺人不同,這個孩子被殺是用於某些神秘的儀式之類的。

    一想到案件與那些詭異事件有關,呂和良的大腦裏立即閃現出要翻看一下自己過去在火葬場工作的日記本

    第二天,呂和良回到局子裏時,隨即把謝全叫到身邊,叫他與小潘,還有刑警支隊的刑警到解剖室去。

    很快,刑警支隊的人馬在呂和良帶領下,直奔解剖室而去,掀起蓋著孩子的白布,圍著小孩屍體看了一會,問謝全道:

    這孩子為何穿著紅裙子女人泳衣吊他額頭前的小針孔從何而來有沒有檢測出毒性死者雙手雙腳有非常專業的打結,為的是不讓他掙紮和反抗

    呂和良這一連串的提問,倒弄得謝全嗔怪起來:妖我要知道這些怪而詭異的東西,我還用得著聽你來解釋案件原因嗎

    呂和良見大家回答不來自己的提問,手拿著案發現場照片,娓娓道來:這個案件,十之八九是陰叔所為

    死者死時身現金木水火土五行跡象,再選相加起來屬陽的數字,即十四歲零十四天,是取反其道而行之的辦法,目的是要讓男屍當女屍用。

    好作為暫時吸魂養體用。

    他不是想把梁靜擄來擺陰魂陣的嗎

    多次使用靈魂出竅去勾魂攝魄都沒能得手,而元氣卻日漸衰落,急需營養補充身體。

    這樣狠毒的做法是想既讓一個天生的男孩的陰魂當作女魂魄,好讓他的陰魂陣暫且可以當作快餐一用。

    這孩子死後魂魄沒有了雄性,自然隻能當作雌魂魄了。

    看吧,他讓孩子穿紅衣穿女性泳衣梁死,把男性特征的生殖器割掉,並在傷口處用刀劃出口子,目的都是硬要孩子由陽變陰,好擺他的陣法。

    頭頂有針眼

    變魄術

    那針用屍油泡過,讓孩子的魂魄不得不變雌魄。

    泳衣為水,紅衣為火,秤砣為金,樓梯為木,地為土。

    五行全聚,易於攝魄。

    標準的養鬼術是這樣的,十五歲以下的童男童女。

    用紅衣鎖魂,秤砣墜魂,離地一尺,魂魄不能隨土而遁,引魂針開泥丸宮引魂魄出竅。

    用死者的骨殖或者生前常用之物作為養鬼之器,極陰之地養四十九天,那是一厲鬼。

    但這個孩子不是用來養的,而是要用來吸的。

    所以前半部分倒是可以通用。

    但有一點倒是可以推斷的,那是作案者熟知小孩出生年月日,對小孩家較熟。

    結合迷信程度來看,此人很可能是年長者

    目的是為了延續他自己的生命

    很明顯,這個凶手是為了把男孩的變雌性的至陰之魂從身體裏逼迫出來

    所以他是分魄針鎖魂紅衣墜魂砣同時使用

    分魂針從頭頂插入,是為分魂,也是為了泄魂

    否則怎麽取得魂魄呢

    而鎖魂紅衣墜魂砣則是起到在分魂過程,男孩的魂魄不會丟失,因為取魂是非常麻煩的,所謂人有三魂七魄,任何一魂一魄丟了,得不到最完整的至陰魂魄了

    所以,凶手是先鎖魂,再泄魂,最後取魂魄

    這樣推斷下來,最有可能是,不僅陰叔還在冷水村,連他害的那對夫妻的屍體也應該在冷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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