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取之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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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靜心和侍劍相攜著出了門,不到一刻鍾,管家薑斯匆匆趕了過來。
沈畢之當時正在沐浴。
沈府的前身是女帝宮外的別院,有自己的浴室,外麵是一間房子,挖了浴池,鋪了玉石,引了活水,有人在地下燒火添柴,周圍是白色的紗縵,熱氣繚繞,再加上層層疊疊的紗縵,影影綽綽的,什麽都看不分明。
沈畢之沐浴時是不用別人伺候的,她不敢,也不願意麻煩別人。
得益於身體極強的恢複能力,沈畢之的傷已經大好了,她隻是不願意以太監的身份上朝罷了。男人要臉,女人就不要臉了嗎?
明凱說多泡熱水對身體好,沈畢之便每日泡兩次;明凱說多休息對身體好,沈畢之便每日加一個午睡。
她不是嬌氣,隻是想擺出一個態度,讓女帝明白,她是真的傷的很重,她需要足夠的休息。
薑斯進來的時候,沈畢之正潛在水裏想準備去江口的事。
這其實是很危險的事,很容易會溺水。可有的時候,思緒一閃即逝,讓人想要抓住,不惜一切代價。
聽見腳步聲,沈畢之悄悄遊到池邊,拿起放在衣物之間的匕首,直接飛了出去,“什麽人?滾出去!”
那匕首穿過層層紗縵的縫隙,直直飛了出去。
“撲通”一聲,隱約能看見有人跪在了紗縵外麵,頭垂的很低。
但也正是因為這個動作,匕首沒有命目標,反而直接釘在了外麵的門框上。
薑斯是個十歲的年輕鰥夫,亡妻給他留了一個隻有歲大的小兒子,被他送到了鄉下由父母照顧。他其實長的不醜,隻是一般人,留著士須,身上帶著股書卷氣,若是再娶,還是能娶到不錯的姑娘的,可他固執,不肯。
薑斯跪在那裏,一身藏青色長袍,很溫順的樣子,可是其實他也是暗衛之一,最是心狠辣。
早年有重臣叛國,女帝派薑斯帶人去處理,最後連雞犬都沒有留下一隻活的。全家百一十六口加上二十四匹馬,廚房裏沒殺的十隻雞、九隻鴨、兩條魚,以及看門的大黃狗,無一幸免。天亮之後,血流到了外麵,在巷子裏匯集成了一條小溪,駭人聽聞,一度讓京都百姓惶惶不可終日。
沈畢之重新潛入水,隻露出一顆頭,“最好給我一個不殺你的理由!”
薑斯跪的軟趴趴的,一點都不像是那樣狠心的人,沒有任何傲氣,聲音也是溫和的,他低著頭,沈畢之都能預料到他臉上的笑容。他說,“大人,女帝請您進宮!”
薑斯是唯一一個如此稱呼女帝的人,旁的暗衛都是一口一個“主子”。
“何事?”沈畢之口氣不是很好,既不滿意薑斯貿然闖進來,也不願意進宮麵見女帝。
“來人沒說!”薑斯依舊低著頭,不敢有絲毫冒犯,“不過周太傅半個時辰前進了宮。”
“周太傅?”沈畢之愣了一下,然後才說,“我知道了,退下吧。準備轎子……算了,把英英牽出來,半個時辰後我會進宮!”
英英,輕盈明亮,出自《詩經·魚藻之什·白華》,英英白雲,露彼菅茅。
英英是匹白馬,雪白,沒有一絲雜色,高大健壯,日行千裏,當初正是它將沈畢之馱入了京都,原本是慕蟾宮的坐騎,後來在沈畢之二十一歲生辰時被當作禮物送給了沈畢之。
“諾!”薑斯應著,起身,行了個禮,低著頭,倒退著走出了浴室,還貼心地關上了門。
沈畢之拿不準周青雲進宮的原因,就像她同樣拿不準女帝這時候宣自己進宮的原因。可是,她不得不去――那兩個人,一個是自己的偶像,另一個還拖著自己的俸祿。
或許是因為沈畢之上次的苦肉計,女帝專門命人送來了不少曳撒,其沒有一件是白色的,甚至委婉地表示這是沈畢之的官服,進宮和辦公期間隻能穿著它們。
沈畢之選了一件墨綠色的曳撒,袖口處有一道金色花紋,上半身還有金紅兩色絲線繡著飛魚圖案。
周青雲常穿的衣物都是墨綠色,據說是因為他妻子去世前隻會染這一種顏色的布。
沈畢之很小很小的時候,就開始崇拜周青雲。他生平的每一件大事,她都耳熟能詳;他寫的詩、做的章,她都倒背如流;他的生辰和節日,她會偷偷找驛站送信和禮物;他的喜好,慢慢變成了她的喜好……
那是一種很奇怪的感情,有一個人隻是做了和你無關的事,可你就是感到震撼,就是覺得崇拜,就是忍不住想要去喜歡他。這種喜歡,無關風月,但似乎來的更加強烈,也存留的更加久遠。
臨行前,沈畢之特地到庫房裏尋了一塊壽山石。
周青雲喜歡收集印章,也喜歡親自雕刻印章,而壽山石是很好的材料。
庫房裏有不少好東西。有的是女帝賞的,有的是各宮貴人們賞的,還有很多是官員們送來的慰問禮物。
沈畢之現在的身份是西廠的廠公,很是尷尬,沒有人願意上門作客,但這不妨礙女帝對她寵信重用,也不妨礙旁的人對她巴結逢迎。
沈畢之這種人,你可以要求她成為忠臣,但不能奢求她成為廉吏。她可以不壓榨百姓,也可以不任用庸碌,但絕對不會在別人把錢捧給她的時候還假惺惺地推拒。
沈畢之的師父屠胭脂是個殺,隻要你給的錢足夠,她甚至敢提著匕首闖進乾坤殿刺殺貞元女帝。
不過,目前沒有人出的起屠胭脂開的那個價,也沒有人敢明目張膽地雇人去刺殺女帝。
屠胭脂掙不到這份錢,不代表她也掙不到別的錢。江洋大盜那麽多,官府哪裏抓得過來,有的時候隻能借用一些像屠胭脂那樣的江湖勢力。
從小到大,沈畢之不止一次聽見屠胭脂告訴她“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這種話。
取之有道?什麽是取之有道?沈畢之以為,不取百姓之財,不取窮人應得之物,這就算是取之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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