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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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1月19日

    今天醒來時,已經是10點多鍾了,打開微信看了看,我之前的主編紅茶終於回了消息。他說之前在上海離職之後,正好就來杭州找了新工作,現在在濱江那邊。

    我跟他約定好明天請他吃個飯,問問出版的事情。

    今天是周六,王僅夫婦邀請了一個女生過來做蛋糕,我們四人一起在印象城吃了頓飯。吃完後,兩位女生回家做蛋糕了,我和王僅兩個爺們一起去了電影院看了深海浩劫,然後去了浙大圖書館。

    進入圖書館負一樓的閱覽室後,王僅去書架上找書了,讓我幫他占個位置。

    我隨便在書架上拿了本書,連書名都沒看,就迫不及待地來到座位區,尋找雙馬尾小學妹。

    我的眼睛已經訓練出特異功能了,在人海中隻看了一眼,就發現了她!

    今天她坐在最後一排,但不是那個靠窗的位置。

    倒數第四排有兩個空位,我趕緊坐了下去,把那本書放在旁邊的空位上,幫王僅占了座。

    雙馬尾小學妹正在一邊做題,一邊看著手機,手機斜靠著杯子,插著耳機,有可能是在放電視劇。

    她真厲害啊!能夠一邊做題一邊看電視劇,兩方麵都不誤,我就辦不到。

    今天,她又戴上了那個黑色毛線尖頂帽,穿著一件黑色衛衣,牛仔褲的褲腳腳卷了起來,像七分褲一樣。

    我忽然想起,以前我總覺得她是在穿七分褲,會不會她以前也是穿著牛仔褲,隻是把褲腳卷起來了,以至於看起來像是七分褲的樣子?

    我不由琢磨起她卷褲腳這個舉動的深沉含義來,作為聰明可愛的雙馬尾小學妹,肯定不是隨隨便便卷褲腳的,裏麵肯定蘊含著大智慧。

    我在腦海中進行了一番想象,如果她不卷褲腳,看起來會怎麽樣?

    忽然間,我悟了!

    如果不卷褲腳,那麽她的整體感覺看起來,似乎就少了一分活力。而把褲腳卷起來,就能顯現出一種很青春,很有活力的感覺。

    果然是雙馬尾小學妹!簡簡單單地卷一卷褲腳,就讓整個人的氣質提升了一番!

    我就沒有這種能力,我隻有下雨天的時候,褲子被打濕了,才會卷起褲腳。

    我和雙馬尾小學妹之間的座位都沒有人,很通透,就像我和她隔著一個過道相對而坐一樣。

    她隻要一抬頭就能看到我,如果被她發現我在偷看她就不好了,最近我下巴上長了個痘痘,很顯眼,我不想被她看到。

    很快,我就有了個主意,我把旁邊那本用來占座的書拿了起來,隨便翻看一頁,擋在嘴唇麵前,裝作是在認真看書的樣子。

    這樣她就很難發現我在偷看她了,就算她看到我了,也看不到我下巴上的痘痘了,會被我的書擋住。

    過了一會,她放下筆,拿起粉紅色的杯子喝了口水,似乎朝我這看了一下,我趕緊把書抬高,遮住了我的臉。

    這時,有個陌生人忽然走了過來,想要坐我旁邊的空位。

    我連忙把那本書放回到那個位置上,道:“這裏有人坐啦!”

    直到這時,我才終於看到了那本書的書名

    種豬的交配技巧

    那是一本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的老書,紙張泛黃,封麵都卷起來了,上麵畫著兩頭肥碩的母豬,旁邊站著一個穿著解放鞋的女人,正提著一個飼料桶,笑盈盈地看著那兩頭母豬。

    她的頭上,就頂著很醒目的“種豬的交配技巧”幾個大字!

    啊!糟了!

    剛剛我把這本書擋在了下巴前麵,封麵正好對著雙馬尾小學妹!

    她剛剛喝水的時候,也不知道看沒看到封麵上的書名。

    如果看到就糟了!

    一個現代社會的大男人,居然專心致誌地看種豬的交配技巧,這肯定不是什麽正經男人!一看就是變態男!猥瑣男!

    糟了!糟了!

    這下,我就算跳進化糞池也洗不清了!

    我在雙馬尾小學妹心目中的形象肯定毀了!

    我操!

    我當時怎麽就拿了本這樣的書出來呢?

    拿任何一本書也好啊,怎麽就偏偏抽了這本書出來呢?

    這圖書館也真是的,堂堂浙江大學的圖書館,怎麽會館藏這種破書?

    過了一會,王僅終於拿著本唐朝正史回來了,坐在了我旁邊的空位上。

    當他看到桌上那本種豬的交配技巧時,頓時來了興趣,趕緊放下了手中的唐朝正史,好奇地拿起了那本種豬的交配技巧,津津有味地看了起來。

    下午快5點鍾的時候,雙馬尾小學妹起身離開了,應該是去吃晚餐了。

    到6點多鍾,王僅終於把那本種豬的交配技巧放了下來,臉上滿是回味的表情,擦了擦嘴角的口水,說他想回家吃豬肉。

    我也有些餓了,於是關上電腦,和他回家吃飯。

    我們是從後門口出去的,剛出門口,我就忽然想起我忘記拿眼鏡了,讓他在門口等我一會。

    就在這時,雙馬尾小學妹正好回來了,她也是從這個門進來,在我和王僅之間穿了過去。

    那一刻,時空停滯了!

    她就在我的麵前,近在咫尺。我的心思頃刻間就被她吸了過去,隻留下一副軀殼在跟王僅說著話。

    不一會,我的軀殼也返回了閱覽室,雙馬尾小學妹已經坐下了,低著頭乖乖寫作業。

    我偷偷地看了她一眼,戀戀不舍地拿起眼鏡離開了。

    我和王僅走在回家的路上,心裏仍舊在想著她,不由轉頭朝王僅道:“我們剛剛在閱覽室後門的時候,你看到那個戴黑色帽子的女生了嗎?那就是我喜歡的女孩子。”

    王僅歪著腦袋回想了一下,最終搖了搖頭:“沒看到啊!”

    “也對,你當然不會平白無故去注意一個陌生人。對你來說,哪怕她在眼前路過也看不見。但對我來說,就算閉上眼睛,她也無處不在啊!”

    “喜歡就要勇敢去追,我當年追我女朋友,也費了不少功夫啊!隻要讓她感受到你的誠意,久而久之她就會接受你了。”王僅拍了拍我的肩膀,鼓勵道。

    我點了點頭,頹喪地說道:“道理我都懂啊,我以前也不是沒有追過女孩子,但這一次我忽然畏懼了,我害怕失去她,我怕我追了她之後,她就會厭惡我,甚至躲著我,再也不來圖書館,我就再也沒有機會了。以前,我追女孩子之所以不怕,可能是因為就算出現最糟糕的結果,我也不會太傷心,我能承受後果,所以才有勇氣去做。但這一次我承受不了,我總是在擔憂最壞的情況,所以連嚐試都不敢嚐試了。我想,也許我以前追的女孩,僅僅隻是到喜歡的程度。而這一次,我愛上她了。”

    是啊!我愛上她了!

    喜歡和愛是不同的,喜歡可以坦然,可以釋懷,可以一直維持原來的狀態。但愛不行,愛會逼得你坐立不安,逼得你必定行動,逼得你打破原本的狀態,去麵對一個不確定的未來。

    回到家吃完晚飯,我和王僅又回到了學校,迫不及待地來到了圖書館。

    看到雙馬尾小學妹還在,我的心也安定下來。

    我又偷偷觀察她,發現她的桌子上放著一瓶旺仔牛奶。

    哈哈!這麽大的人還喝旺仔牛奶,真是個長不大的小女孩啊!我等會也去買。

    她確實像個小女孩,不僅外表看起來像,行為舉止也很像,她還喜歡吃糖呢!

    她和朋友在一起的時候,喜歡挽著朋友的手臂,像個撒嬌的小女孩

    她和朋友說話的時候,那種仰起小臉的神情,像個天真的小女孩

    她和朋友講笑話的時候,笑起來的樣子,像個調皮的小女孩。

    不管怎麽樣,她都是想要讓我好好保護的小女孩。

    你就永遠這樣吧!永遠都不要長大,永遠都有一顆小女孩的心,永遠不要被生活磨去這些可愛的氣質。

    那些生活的磨難,人世的滄桑,生活的艱辛,社會的虛偽,人情世故,就全都留給我來承擔吧!

    很快,晚上9點鍾到了,雙馬尾小學妹背著紅色小書包走了。

    我目送著她消失在一排排書架後麵。

    這幾天她都是一個人來的圖書館,沒有朋友陪她來呢!她一個人回寢室也不知道安不安全,她一個人來圖書館會很孤單吧!會不會有一天因為沒有人作伴而不來了呢?

    我希望她朋友可以陪她一起來。

    我更希望,我可以陪她一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