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麵具 第四十一章 麵具案的疑點 上
字數:3832 加入書籤
()
月19日,早上6點整。
隨著鬧鈴的響起,韓磊勉強睜開了雙眼。睡眠不足5個小時的他,此時感覺整個人嚴重的乏累。
可無奈麵具案件的偵破還要進行,韓磊隻好用自身的意誌力,強撐著走進浴室洗漱。
上午8點整,洙海市公安局法醫鑒定心。
韓磊和張寒,準時來到了屍檢解剖室。宋偉和馬龍,以及另外兩名法醫,也同時出現在屍檢解剖室。
隻不過今天董武川和劉磊他們,並沒有出現在市公安局。想必是昨夜的會議,討論出了一些成果,接下來需要去實施。
更何況,韓磊和張寒已經插案件偵破,有自己人在偵破案件,董武川和劉磊他們也就相對放心了。
宋偉走到韓磊麵前,主動問道:“韓隊長,等下我們從哪個死者入?”
宋偉這句話,看似詢問,實際上是有些請示的味道。
從這一點上來看,宋偉的態度,與昨天相比較,已經大幅度改變了。
“先檢查第一起麵具案的死者吧,我記得是來自京城武術協會的人對吧。”韓磊反問道。
宋偉點頭道:“沒錯,死者叫李亮,今年十歲,來自京城武術協會。”
韓磊拍板道:“就從他開始吧,準備一下,咱們馬上開始屍檢。”
十幾分鍾後,李亮的屍體便被推進了屍檢解剖室。韓磊等人早已換好了屍檢防護服,正摩拳擦掌的準備迎接這場戰役。
死者:李亮。
年齡:十歲。
戶口所在地:京城東城區。
職業:某國術館拳師,高級教練。
個人榮譽:京城武術協會成員,國家二級武士運動員,國家武術段位四段“青虎”級。
死亡時間:月14日淩晨1點。
死亡地點:洙海市香州區石山街道,青春社區的一座老舊小區樓頂天台。
死因:喉嚨斷裂,械性窒息身亡。
屍體損傷:無外傷,內髒各個器官完好。
血液化驗:血液含有苯丙胺類物質,以及二乙酰胺。
各項毒品測試紙結果:尿液呈陽性,不排除吸食混合型毒品。
韓磊看著屍檢報告單,其血液化驗的部分,引起了韓磊的注意。
“苯丙胺類物質”是毒品的主要成分,尤其以新型毒品“”為代表。
而“二乙酰胺”是致幻劑的主要代表,同時也是一種毒品。
該毒品,曾以英名縮寫“lsd”,在60年代風靡美國全境。即便是現在,依然流行著“lsd”的新本。
而李亮的血液,竟然同時檢測到至少兩種毒品,這不得不讓韓磊心生疑慮。
究竟李亮是“癮君子”,還是在死前被人注射了毒品。但目前來看,李亮雙臂的靜脈部位,並無繁多的針孔。而且血液檢測,也沒有明確標記,血液是否存在曆史性殘留毒物。
不過好在有一點可以解釋了,那就是發現李亮屍體的那位老人,他養的那隻白貓在舔舐李亮的血液後,為何會主動瘋狂的攻擊主人。
原因就是,李亮的血液含量有大量的毒品成分。貓喜歡血腥味的東西,自然會舔舐李亮的血液。
所以那隻白貓,也就間接的吸毒了。導致出現幻覺,攻擊主人。不過由於貓的承受力較差,所以最終那白貓,也因毒品毒而死。
得出這樣一番結論後,韓磊心大為感慨:“毒品這玩意兒,害人不淺呐。珍愛生命,遠離毒品。”
韓磊將的屍檢報告,交還給了宋偉後,走到了李亮屍體的旁邊。
李亮的屍體上,依然蓋著一層白布單。韓磊揭開白布單後,映入眼簾的是李亮近乎於扭曲的麵孔。
嘴巴張的很大,嘴角出殘留著凝固後的黑色血痂。口腔幾乎全都是凝固的血塊,就連牙齒都被黑色血痂包圍。
用電照射李亮的口腔,與段飛一樣,舌頭被人割走,舌根部位有著明顯的利刃割痕。並且法老道,除了舌根意外,空腔沒有被損傷的痕跡。
屍僵雖然已經完全緩解,處於鬆弛階段。但臉部肌肉隆起,鼻孔極力擴張,眼角處有細微裂痕,很顯然李亮在死亡時,經曆了很大的痛苦。
一雙眼睛已經完全混濁,瞳孔已經消散不見。兩個眼球凸起,有種死不瞑目的感覺。
韓磊用輕輕撫摸李亮的喉嚨,隻見喉嚨部分,有著明顯的碎裂。但是奇怪的是,喉嚨處並沒有明顯的瘀痕,隻有幾處兩個淺淺的細印。
韓磊用指摸著李亮的喉嚨,深思片刻後說道:“記錄,根指,典型的鷹爪力。食指指寬度約4厘米,uu看書拇指寬度約25厘米。是一名指粗壯的男子,並且慣用左,是一個常年練武的左撇子。”
“小寒,你來確認一下。”韓磊轉過頭,對著張寒說道。
張寒同樣伸出,在李亮的喉嚨上摸索了之後,點頭確認道:“沒錯,的確是指鷹爪力,不過並不正宗。顯然和段飛的凶,是同一個人。”
這時一旁的兩名法醫,以及宋偉馬龍,都在用一臉奇怪的表情,看著韓磊的張寒兩人。
其那位張法醫虛心請教道:“韓隊長,張先生,你們兩個是怎麽知道這麽清楚?我們之前做過屍檢,雖然的出結論是被人捏碎了,但是卻沒能像你們這樣,得出這麽精準的信息。”
韓磊和張寒對視了一下後,互相會心一笑。
韓磊解釋道:“其實這個不賴你們沒有檢查好,隻是涉及到了一些,平時難以見到的東西,所以你們沒有立即聯想到什麽。不過即便沒有我們,相信再有一段時間,你們也會發現其的秘密。”
韓磊拿著一塊毛巾,一邊比劃,一邊講解道:“李亮的喉嚨,是被一名常年習武,並且有著鷹爪力的武者所捏碎。至於喉嚨皮膚上,沒有留下痕跡,其實是這名武者熟悉喉嚨的關節部位。而且凶在動之前,先將一塊布料之類的軟物,放在李亮的喉嚨處,而後隔著布料,再將李亮的喉嚨捏碎。
這樣做,自然就不會在脖子處,留下什麽瘀痕。通常也隻有習武之人,才會第一時間聯想到這種法。而一般人,哪怕是警察,會在排除一切條件下,才能夠最終得出結論。這是一種,慣性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