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80、刀走偏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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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穀半島酒店的地理位置算是十分優越,孟錚想想自己貌似住過很多次全世界各地的半島酒店,這一家接近完美,湄公河在酒店旁邊流淌,他站在酒店的陽台上,可以看見曼穀的天際線那一抹晨曦,天空慢慢亮起,曼穀輝煌的燈火在自然光線的映照下漸漸變淡,外麵還在下著毛毛細雨,湄公河上煙霧縹緲。
看著街上漸漸出現的早起的忙忙碌碌的芸芸眾生,每當這種時候,他總是想著,要是他們都還在那該多好。
即使我們都是芸芸眾生中的普通一份子,就那樣平淡的活著,也好歹是活著。
誰特麽不是芸芸眾生中的普通一人呢?
很多人說,其實,你們的人生有得選擇。
可是,我們隻是假裝有而已,其實沒有。
孟錚是昨晚兩點之後,匆匆住進了半島酒店的。他用的身份證是一個名叫幸奇的中國人身份證,而他現在的裝扮麵孔,則是一個叫白烈特的國際殺手,英文名叫brliete。這個獨行殺手還的確有點變態,英文名大概是自己取的,也就是‘帥’‘才華橫溢’的意思。
他手段十分高明,各種新奇變態的殺人玩意都能設置出來,據說在那個行業內,同行都給他稱之為“神秘的新豺狼”,因為見過他的人都死了,誰也不知道他從哪裏冒出來的。唯一的一張照片,大概是他19歲左右的青澀黑白照,不過很多警局跟情報機構通過技術手段,將這張照片演化成白烈特從19歲到60歲的模樣。
他自己還是喜歡別人叫他brliete。
白烈特在整個地下社會,像是殺神一般的存在,可似乎從他出名開始,便從未涉足過中國的土地,2006年年低,也不知道發什麽神經,竟然從澳門轉道到了大陸,他把自己化裝化得連自己媽媽都不一定認得出來,一度認為自己神不知鬼不覺的辦完事再度消失在人海裏,可是,在他去黑市買槍的時候竟然就被抓了個現行。
等蔣春他們將白烈特的化裝拆穿之後,個個大跌眼鏡,誰都沒想到竟然抓住了一個全世界通緝的大腕,不過白烈特夠硬,從頭到尾就是不說自己過來的目的跟目標,結果蔣春他們就慢慢審問直到現在,雖然還是沒問出什麽,可是幾個月的交道打下來,蔣春摸到了一些白烈特獨有的動作、表情,這也幫孟錚現在的行動起到了加分的作用。
他專門講白烈特的錄像帶拿過來,給孟錚反反複複地看了幾十遍,不過他也開玩笑說,其實孟錚扮演白烈特,不怎麽需要化裝,因為都是天生的殺手。
孟錚……哦不對,他現在叫白烈特。他從早上6點半開始,便站在陽台上看著曼穀逐漸消失的燈火跟初露的晨曦,他睡了三個小時,此時原本有點昏沉的頭腦給晨風一吹,變得清醒起來。他看看手上的江詩丹頓,這玩意兒是白烈特的必備,是蔣春直接從白烈特的證物袋裏拿出來的,手表扣帶處,有一個三個大寫的字母,是白烈特名字的英文縮寫。。
手表的指針指在6點57分處,那麽,現在如果自己走出去,按電梯下樓,大概需要5-9分鍾之間,7點鍾樓下的早餐開始,按照徐宇的生活習慣,他從不會在酒店內的房間吃早餐,一定會選擇下樓,還會坐在靠窗的位置。他也從不選擇室外進食,何況半島酒店的河畔露台的環境對他來說,大概也是小兒科,更增加了安全隱患。
他大概會點上一杯咖啡,兩隻熟透了的煎蛋,如果酒店有熬得非常透的小米粥,他一定會喝上一碗,然後會吃上一盤沙拉,沙拉裏得有土豆,水果徐宇隻吃提子跟橘子。徐宇就是這樣,連吃東西都是混合體。
他早餐估計會帶四名保鏢,張航今天不在,已經被杜英忽悠去了香港。這是孟錚的決定,因為如果自己滲入的行為,給張航先入為主的在徐宇麵前說了一些不利言辭,那麽接下來自己將很難取得徐宇的信任。
四名保鏢有一位年紀稍長的以色列人,之前應該是自己同行,這個人絕對老辣陰狠,按照自己對餐廳位置的了解,這個人應該會坐在徐宇的背後,如果由自己來安排另外三個,一名會坐在餐廳進口的右手邊,一名會坐在玻璃窗的外麵,也就是露台餐廳,還有一名跟那名年長的保鏢交叉,坐在徐宇的斜對麵,這樣徐宇就會處在一個絕對安全的包圍圈內。
胖子張恒應該會選在進餐廳的右手邊靠窗第一個位置,那個位置離門口不到一米,有一層小台階,可以附覽整個餐廳,也適合胖子那龐大的身材隱藏,然後按照預計的演出的話,他可以堂皇地被警察從原地抬走。
配合演出的五名來自中國的國際刑警,在曼穀來說並不好辨認,畢竟這是亞洲,亞裔的國際刑警數量龐大,而且如果苦爺這孫子連這件事情的本質都掩蓋不了,還做個毛線的國際刑警什麽特警,不如回家抱孩子拉倒,反正那時候估計自己也給滅了。
他走進房間,拉上陽台的推拉門。房間的辦公桌上放著一隻glock19,彈匣是滿的,可是,除了槍膛內的那一顆真子彈,15發彈匣內的子彈第一發、第三發、第四發、第五發、第九發以及最後一發都是真子彈,其他九發子彈全是蔣春找來的演藝公司用的假彈,據說打在身上會自動爆開,裏麵的鮮血都是進口血漿。
孟錚拆開一枚看了看,雖然是假彈,但希望這些‘群眾演員’最好在安全距離以外來接觸自己,否則也會受傷的。
孟錚先掏出一小隻塑料管,從裏麵擠出一點膏狀物仔細的塗抹在指腹部位,這是唐文送給他的,專門用來消除或者改變指紋的藥物。然後對著手指哈氣輕輕吹幹,再拿起桌子上的手槍,卸下彈匣,又再仔細地檢查了一遍,他其實不太願意用glock19來加入這段表演,畢竟9毫米子彈打在身上可不好受,而且雙方都會是在移動之中,萬一有點偏差傷了人命,自己會一輩子內疚。
可是蔣春給他傳達的信息跟資料裏邊,在槍械裏,glock19是白烈特最喜歡使用的武器,沒有之一。大概是它體積不大,方便攜帶;彈容量15發,子彈跟glock係列通用(glock23除外,那是個怪胎)。這下子孟錚也沒轍了,隻能自我安慰自己槍法還不算太糟,雖然做不到指哪打哪,可是要是那幾個群眾演員配合好一點,傷人命還是不至於的吧。
他看看腕表,7點15分。樓下的早餐正式營業了,這個時間段,客人相對不多,很適合自己的工作,他在腦海裏麵默想了一遍彈匣內子彈的排序:1、3、4、5、9、15,然後在輕輕的說了一遍,確認自己在腦海裏已經將彈匣的構成跟子彈的排列都全部刻畫了進去,才拿起一見灰色的亞麻外套穿上,將glock插在後腰上,戴上一副茶色的眼睛。臨出門時,又在鏡子前照了照。
鏡子裏的那個男人,身材比之前的孟錚高了那麽一厘米,這是增高鞋墊的功勞。腳下紅色的手工定製運動鞋,也是白烈特的標配,額頭上的發際線已經像一個中年男人般的往後退,頭上的頭發修剪得很短,臉上的皮膚有點病態的白色,脖子短,兩頰的肌肉結實,顯得這個男人孔武有力。門牙有小小突出,但不影響他笑起來的時候,露出滿口白牙讓人心生舒適。茶色眼鏡後的眼神看不太清楚,手腕上的狼頭紋身,隻有他伸手的時候才隱約可見。
他閉上眼,仔細在腦海裏將白烈特說話的方式、語氣、笑容、顧盼的動作等,重新在記憶力再過了一遍。
他想起蔣春提及過,白烈特是個話癆,可以跟審訊的警察胡侃幾個小時不停嘴的,據傳言,他殺人之前,也會嘮叨過不停。孟錚心想,這個應該不難,自己不也是話癆麽?
不過那隻是對著自己人。
孟錚地對鏡子裏那個自己都不太熟悉的男人笑笑,拿起茶幾上的薄薄的公文包,轉身拉開門,走向電梯。
hi,兄弟,從現在開始,你得把冷靜兩個字刻在心頭,把你的仇恨刻在心間。
他走進電梯,在心裏告誡自己。
前方哪怕是地獄,也得去闖一闖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