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邱義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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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說起來也巧,剛好巡邏的員警剛好走到附近。

    街道秩序也也屬於警察的職權範圍,看董武的店隊伍排的太長,想跟董武商量一下,讓他想想辦法。

    由於排隊是顧客自發行為,所以也沒有辦法對董武開罰單。

    在大員島,街道屬於警察管理範圍,但是簽證之類的外事行為,不屬於警察職權。

    董武最近計劃購買排隊抽號碼係統,現在這種情況隻是過渡期。

    所以看到警察過來,他不但沒有害怕的情緒,還顯得特別熱情。

    滬尾街頭,跟警察配合的項目特別多,董武也知道跟當地警察處好關係。

    被動挨打從來不是董武的習慣,他主動走到兩個員警的身邊,跟他們說:

    “那裏有個男子追蹤女孩子,被我們攔下來了。我們懷疑他想綁架。”

    董武跟一般人不同,他是打架的行家,他看得出對方雖然不常打架,但身體筋骨,跟方洢水一樣都有練過的。

    可惜這個社會不是能打架就能夠走遍八方,事實上會打架的人特別容易受到警察的關注,做什麽事都礙礙腳的。

    像現在,如果他不是能打的人,員警聽到董武這麽說,估計笑笑,做個和事佬。

    在警察大學學習的時候,其實都有武術課。

    老師都有傳授怎麽看一個人有沒有練過。

    果然,有一個警察看出眉目,附耳跟他到同事說。

    兩人警戒起來。

    壞人從來不會在臉上標示。

    邱義仁雖然比較高傲了一點,但看起來並不像壞人。

    受到警察的關注,對大部分人可不是一件好事。

    尤其是邱義仁現在想帶方洢水離開。

    顯然方洢水不準備聽話,所以他必須用一點特別的段。

    在警察麵前,這些段就有點不適當。

    林木森出來的時候,他看不出林木森的底細,所以不得不停下動作。

    靈氣幫林木森梳理身體,相當全方位。所以他的身上有了一種“勢”。

    很顯然,方洢水也看得出來。

    隻有林木森本人,還懵懵懂懂。

    女孩子在這方麵就有天然的優勢,因為方洢水穿的衣服比較寬鬆。

    所以警察沒有辦法從她的肌肉線條看出她也是一個會家子。

    方洢水平常也不顯山不露水,她的打架功夫隻用來護身。

    向來被方洢水打的人,隻能自認倒黴。

    誰叫他們要對女孩子動動腳,到警察局去說也說不通,人家是正當防衛。

    他反而會倒黴,甚至有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

    “我們到一邊說話。”

    員警當然不會信以為真。

    最主要的原因是邱義仁被指為綁架犯,卻沒有逃跑的意圖。

    但是幾個人的樣子,確實有事,否則就不會擋在路口,演鄉土劇給別人看。

    員警也不想在眾目睽睽之下,處理這件事。

    但是調解衝突,也是警察的工作。

    遇上了,也隻好處理。

    邱義仁顯然也沒有傻到底,聽從警察的話,挪到人少一點都角落之後,就開口說道:

    “我隻是想帶我未婚妻回家。”

    “誰是你的未婚妻,請你提出證據,要不然我要告你妨礙名譽。兩名員警可以作證。”

    方洢水不得不開口說話。

    “我也可以下保證,方洢水小姐目前是單身。她來找工作時,我驗過身份證。也打電話到戶籍地確認過。”林木森說道。

    事實上,他根本沒有做過這種事。但是他相信方洢水不會說謊,為了給警察更大的信心,他就出來作證了。

    “我們還沒有結婚……”

    邱義仁有點慌亂。這件婚事,雖然經過方洢水的哥哥同意,但確實沒有經過本人同意。

    沒有本人同意,在法律上,就沒有辦法成立。

    “沒有人要跟你結婚。”

    “警察先生,我可以打電話給她哥哥,讓他過來接她。”

    “警察先生,我已經成年,並且跟家兄不和,家兄有家暴傾向。我不願意見家兄。他如果打電話,我立刻就走。”

    說完,方洢水直接轉頭,根本不讓員警有說話的會。

    林木森也跟過來,說道:“我們走吧!行李先不拿了。直接回家。”

    “好。”

    “看,說他是綁架犯吧!就沒人相信我,讓一個姑娘,在警察麵前,隻能落荒而逃,沒有辦法受到人身保護。”

    邱義仁還想追過去,警察把他攔了下來:“先生,你的確有不當尾隨婦女的行為。”

    董武對警察伸出大拇指。

    警察的確能夠限製邱義仁的自由,如果邱義仁反抗,那就是妨礙公務執行的罪責了。

    警察跟董武也算認識,苦笑的對他說道:“你不會坑我們吧?”

    “怎麽可能,這個人真的騷擾那個美女好久了。甩都甩不開。最可恨的就是,動不動就說人家是他未婚妻,破壞他人名譽。那個美女是剛才那位先生的員工。也是看不過去,才站出來。你們可要保護善良百姓。”

    “董武,你也算善良百姓?”那個看出邱義仁身不錯的員警,出口調侃道。

    “隻是會打架,又沒有真正出打人。我隻是會還保護自己。這樣就不算善良百姓嗎?”

    “我要提出抗議。”邱義仁生氣的看著方洢水遠去的身影。拳頭張了又縮。看起來很有一言不和就幹架的趨勢。

    但終究不敢向警察勢力挑戰。

    “你有這個權利。我們也會把你的事,好好寫一份報告。你尾隨對方的事情,看對方要不要告你。要告你,我們會出庭作證。”員警說道。

    “哦,我也可以,我還全程錄影了。”董武說道。

    被抗議被檢舉,幾乎是他們警察局的常事,越能幹的警察,接獲的檢舉越多。

    對警察來說,最重要的就是在每一次出警的時候留下足夠的證據,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那樣就不會有事。

    當事人都不在了。幾個人也散了。

    身為舉報人,董武負責簽字。

    “你們真是保護人民安全的好警察。”

    “下次真的有大案子的時候,你們有消息可以通報我們,就是最好的回報了。你那個路段,正是案件最多的地方。”

    “我們的監控,隨時為大家服務。”董武很上道的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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